转自:财联社
【北京证监局:对冠通期货出具警示函】财联社11月4日电,北京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冠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公司在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过程中存在未有效控制交易风险、询价管理不到位、部分重大投资决策依据流于形式、部分资管产品同日反向交易缺少决策依据等问题,集中反映出公司未遵守审慎经营原则,未有效执行与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相关的风险控制制度,未有效防范和控制资管业务风险,违反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3号)第三条第二款、第五十九条第二款和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VIP课程推荐
加载中...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