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年10月31日 11:32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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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9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龚道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邹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楚泽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龚道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邹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楚泽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7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以邮件结合微信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在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家社区光侨大道2519号万润大厦11层中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长龚道夷以现场表决方式出席,董事赵海涛、陈华军、胡焱、李侯久、邵立伟,独立董事蔡瑜、童乔凌、王东石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龚道夷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其中:监事会主席程华、副总裁金平、副总裁刘源以现场方式列席,监事严婷、蔡承荣,副总裁汪军、副总裁兼财务总监邹涛、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潘兰兰以通讯方式列席。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关于为公司及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公司及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暨关联交易的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赵海涛、陈华军、胡焱为关联董事,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8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在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家社区光侨大道2519号万润大厦11层中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监事会主席程华以现场表决方式出席,监事严婷、蔡承荣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程华主持,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潘兰兰、副总裁兼财务总监邹涛通讯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0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聘期已届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保证审计服务质量,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综合考虑审计机构的规模、执业资质、业务能力、职业道德和质量控制水平、行业地位、项目报价等因素,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38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楼。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24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16人。

(7)2023年经审计的总收入215,466.6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5,127.8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6,747.98万元。

(8)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1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26,115.39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

(2)从业执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26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5人次、行政监管措施24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肖文涛,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2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叶婷,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合伙人:朱晓红,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朱晓红、项目合伙人肖文涛、签字注册会计师叶婷,最近3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以及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肖文涛、签字注册会计师叶婷、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合伙人朱晓红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收费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综合考虑年报审计需要配备的人员及投入工作量情况等因素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138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113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全体委员一致认为:我们已事先对中审众环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调查,认为其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关资格,在同行业内的综合实力比较领先,为多家大型企业提供审计服务,能为公司提供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服务。全体委员一致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38万元,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我们已事先对中审众环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调查,认为其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关资格,为多家大型企业提供审计服务,能为公司提供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服务。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38万元,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及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38万元。

(四)生效日期

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5、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1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及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及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资本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责任保险的方案如下:

1、投保人: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议为准)

3、责任限额: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

4、保险费限额:不超过人民币60万元/年(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议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总裁办公会审批以下具体事宜:办理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对本事项回避表决,本次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2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进一步发挥协同优势,扩大存储类产品销售规模和市场占有率,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长江万润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润半导体”)结合行业及自身发展实际情况,拟与湖北长江光电子信息产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光电子”)签署《销售框架协议》,万润半导体拟向长江光电子销售存储类产品,期限不超过三年。

2.公司控股股东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产业集团”)间接控制长江光电子,长江光电子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因董事赵海涛、陈华军、胡焱在控股股东长江产业集团任职,已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4.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5.本事项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长江产业集团将回避表决。

6.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北长江光电子信息产业供应链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承路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年12月29日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三路777号移动终端1号楼4层410号、411号、412号410-036(自贸区武汉片区)

历史沿革:长江光电子成立于2023年12月29日,尚无年度财务数据。2024年半年度,营业收入3,767.63万元,净利润-153.49万元,净资产4,346.51万元(未经审计)。

主要经营范围:光电子信息产业供应链相关服务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长江产业集团间接控制长江光电子,长江光电子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的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长江光电子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经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万润半导体拟向长江光电子销售存储类产品,拟签订《销售框架协议》,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合作内容由交易双方根据自身实际经营需要签订合同、协议或订单。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万润半导体向长江光电子销售存储类产品,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双方将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市场方式定价,交易价格参考同类业务的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不会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万润半导体将在本次议案审议通过后与长江光电子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对向其销售产品作出原则性约定,期限不超过三年。双方将根据自身经营实际需要,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实际需求与对方协商签订具体合同、协议或订单,明确各方权利与义务,包括交易价格和数量、提货时间与地点、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涉及同业竞争等其他事项。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长江光电子致力于打造光电子信息产业的供应链服务平台,万润半导体向长江光电子销售存储类产品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符合公司的实际需求,有助于万润半导体利用长江光电子资源优势拓展客户。本次交易双方将以市场方式定价,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不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交易情况

当年年初截至披露日,公司与长江光电子产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0元。

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万润半导体向关联方销售存储类产品为日常生产经营有关的关联交易,有助于拓展销售渠道,提高经营效益,符合实际经营情况。定价政策遵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此类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3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基本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合规。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9:15-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投票表决时,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3日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11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与本次股东大会相关议题有利害关系的股东应对相关议题回避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家社区光侨大道2519号万润大厦11层中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关于为公司及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关于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议案2、4需对中小股东(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与议案4有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且该等股东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的,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24年11月15日17:00前传至公司证券事务部;来信请寄: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家社区光侨大道2519号万润大厦11层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518107(信封请注明“万润科技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

2024年11月15日9:00-11:30,14:30-17:00

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将授权委托书于2024年11月15日(含)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登记地点。

3、登记地点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家社区光侨大道2519号万润大厦11层公司证券事务部

4、登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兰兰

联系电话:0755-33378926

联系传真:0755-33378925

电子邮箱:wanrun@mason-led.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54”,投票简称为“万润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上述投票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企业作为授权委托人确认,本人/企业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企业)出席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性质: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股东大会各项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注: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或票数为准,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股东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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