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98 证券简称:青岛港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1、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为代表多个客户持有。
2、截至本报告期末,山东港口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H股97,924,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51%,该等股份包含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总数中。
3、截至本报告期末,中远海运港口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H股173,313,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67%,该等股份包含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总数中。中远海运港口发展有限公司与上海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中远海运(青岛)有限公司、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均受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苏建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武成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娟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苏建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武成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娟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苏建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武成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娟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简称:青岛港 证券代码:601298 公告编号:临2024-054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青岛港”)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以现场会议及通讯参会相结合的方式在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港极路7号山东港口大厦2315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按照《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及时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参会方式出席5人,非独立董事朱涛因其他公务安排,已委托独立董事蒋敏代为出席并表决),缺席董事0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副总经理候选人、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公告编号:临2024-057)。
(三)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8)。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青岛港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规定,符合青岛港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青岛港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对山东陆海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放弃优先认购权的议案》
关联董事苏建光、李武成、张保华、崔亮及王芙玲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9)。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申报原木品种期货交割仓库资格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代伟军、刘水国为公司副总经理,其任期均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履历请详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副总经理候选人的提名、任职资格等进行核查,认为代伟军、刘水国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有关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其履职能力、专业能力、从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 报备文件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
代伟军先生,1972年1月出生,毕业于中共山东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经理、安全环保科技部部长。代伟军先生曾任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港集团”,现为山东港口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西港分公司党委委员、副经理,青岛港集团前港分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青岛港集团办公室副主任、后勤服务管理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公司后勤服务管理中心党支部书记、党总支书记、主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公司轮驳分公司党委书记、经理,青岛港董家口矿石码头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等职务。
除上述情况外,代伟军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未持有公司股票。
刘水国先生,1975年12月出生,毕业于大连海事大学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专业,在职工学硕士学位,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法律合规部部长、机关党委委员、机关工会主席,山东港联化管道石油输送有限公司董事,山东港口威海港有限公司董事,山东威海港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青岛港国际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监事,青岛心血管病医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刘水国先生曾任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委员、院长助理,公司法务部部长助理、副部长(主持工作)、机关工会副主席、职工代表监事等职务。
除上述情况外,刘水国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未持有公司股票。
证券简称:青岛港 证券代码:601298 公告编号:临2024-055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青岛港”)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以现场会议及通讯参会相结合的方式在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港极路7号山东港口大厦2315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按照《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及时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6人,实际出席监事6人(其中,以通讯参会方式出席2人),缺席监事0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有关部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内容和格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及审核的人员在监事会审议前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8)。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青岛港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规定,符合青岛港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青岛港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对山东陆海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放弃优先认购权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聚焦港口主业发展,巩固提升核心竞争优势,持续增强经营稳健性和可持续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9)。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 报备文件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简称:青岛港 证券代码:601298 公告编号:临2024-057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港口时提出的“打造世界级海洋港口群”“构建国际物流大通道”重要指示,落实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新‘国九条’”),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结合公司实际,制定《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进一步提升发展质量,巩固核心竞争优势,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强化战略引领,抢占发展先机
一是提升枢纽能级。锚定建设世界级港口群、打造“双一流企业”、构建核心竞争优势战略目标,优化功能布局,完善集疏运体系,进一步提升陆向通达度、海向辐射度。集装箱板块,抢抓“一带一路”、RCEP、山东自贸区、上合示范区等重大战略机遇,海向增航线、扩舱容、拓中转,陆向开班列、建陆港、拓货源,完善贸易航线网络,巩固枢纽港地位,全力提速东北亚国际航运枢纽中心建设。干散杂货板块,发展新兴业态,扩大内贸转水和国际中转业务,拓展混矿、配煤等增值服务,建设东北亚干散货储备、中转、集散基地。液体散货板块,发挥大码头、大管道、大储罐的综合优势,构建供应链资源集成优势,打造东北亚船供油加注中心,建立国际原油中转基本港。
二是升级硬件支撑。抢抓项目建设有力时机,强化港口基础设施要素保障能力。加快推进董家口港区码头设施、仓储设施建设,升级改造前湾港区集装箱码头,增强港口发展后劲。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强化临港产业布局,为港口主业发展增添新动力。
二、强化科技赋能,发展新质生产力
一是推进智慧港口建设。推进智慧绿色港口国家级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设,打造“人工智能+交通运输”行业应用基地。建设“工业互联网+智慧油品”一体化平台,打造液体散货码头本质安全管理标杆。建设云边协同数智化平台和港口综合服务平台,加速A-TOS(全自动化集装箱码头智慧管控系统)推广应用,推进干散货、件杂货自动化码头建设。
二是提升绿色发展能力。加快构建风光氢储一体、多能互补的现代能源体系,试点应用微风发电技术,推动加氢站扩能,增加高压岸电设施,扩增岸电接电能力。提高港区清洁能源占比,建设电动牵引车换电站。争创绿色品牌,试点开展碳足迹核算服务,增强绿色发展动能。
三、强化股东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一是坚持稳定合理的现金分红。贯彻落实新“国九条”要求,牢固树立回报股东理念,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股东回报机制,落实2022-2024年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研究制定2025-2027年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探索一年多次分红,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二是科学开展市值管理。紧跟资本市场行情,结合实际,探索运用股份回购、大股东增持、并购重组、现金分红等措施,传递投资价值,提振投资者信心,优化股东结构,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充分反映公司质量。
三是用好资本市场“工具箱”。借助并购重组新规出台的有利时机,加快并购重组项目快速落地,完善港口业务布局,优化港口资源配置,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择机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优化资本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
四、强化市场沟通,传递公司价值
一是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加强重大事项内部报告管理,确保重大事项应披尽披,强化自愿信息披露,提高公司透明度。以投资者为中心,做到简明清晰、通俗易懂,增强信息披露可读性和易懂性。强化环境、社会和管治(ESG)信息披露,提升ESG报告质量和评级水平。
二是搭建多元化沟通桥梁。通过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投资者走进上市公司等活动,以及投资者热线、专属邮箱、上证E互动等方式,与投资者、分析师、财经媒体等主体建立良性互动机制,提高信息传播效率,打造有温度、负责任的上市公司。
三是涵养良好资本市场生态。丰富投资者数据库,完善投资者意见反馈机制,安排专人收集处理投资者意见诉求,及时向公司管理层反馈,搭建资本市场与公司管理层有效沟通桥梁,涵养良好的资本市场生态。
五、强化规范运作,提升治理水平
一是夯实公司合规管理根基。结合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国资监管、沪港两地证券监管要求,修订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健全法人治理体系。发挥控股股东、董监高等“关键少数”核心作用,强化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治理机制,推进高水平董事会建设。
二是深化独立董事制度改革。健全完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事前沟通会等机制,强化独立董事履职保障。畅通独立董事与公司沟通渠道,定期报送公司生产经营信息,组织座谈交流、实地调研,保障独立董事充分履职,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监督、决策、咨询作用。
三是完善公司内控管理体系。完善内控制度流程,强化宣贯落实,严格合规审查与问责机制,有效防范化解违规风险。加强重点领域风险跟踪督导,巩固内部控制评价、审计、风险管理成果,增强公司经营稳健性和可持续性。
本方案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未来可能会受到宏观政策调整、行业竞争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1298 证券简称:青岛港 公告编号:临2024-059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16.56%的山东陆海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装备集团”或“标的公司”)拟增资人民币902,960,678元(以下简称“本次增资”,若无特指,以下“元”均指“人民币元”),拟增资主体为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港口集团”)、山东港口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港集团”)、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照港集团”)及山东港口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港集团”),公司拟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
● 本次增资主体为山东港口集团、青岛港集团、日照港集团及烟台港集团,其中,青岛港集团为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山东港口集团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日照港集团及烟台港集团均为山东港口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的标的公司为装备集团,系山东港口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山东港口集团、青岛港集团、日照港集团、烟台港集团及装备集团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截至本公告日,除日常关联交易、已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外,连同本次交易,公司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同的未履行披露义务的交易累计2次,累计交易金额已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已达到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5%以上,但未达到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持股16.56%的装备集团拟增资902,960,678元,其中,原股东方山东港口集团以货币增资300,000,000元,日照港集团以非货币资产作价增资102,960,678元,烟台港集团以货币增资100,000,000元,同时引入新投资方青岛港集团以货币增资400,000,000元。为聚焦港口装卸主业发展,公司拟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完成后,装备集团注册资本由537,738,905.17元增加至1,275,791,442.93元,投资溢价164,908,140.24元计入装备集团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前后装备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
注:1、本次增资中,各增资方较认缴出资额投资溢价合计164,908,140.24元计入装备集团资本公积,其中,山东港口集团为54,789,143.40元,青岛港集团为73,052,191.20元,日照港集团为18,803,757.84元,烟台港集团为18,263,047.80元。
2、数据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公告日,除日常关联交易、已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外,连同本次交易,公司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同的未履行披露义务的交易累计2次,累计交易金额已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已达到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5%以上,但未达到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截至本公告日,青岛港集团为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山东港口集团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日照港集团及烟台港集团均为山东港口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的标的公司为装备集团,系山东港口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山东港口集团、青岛港集团、日照港集团、烟台港集团及装备集团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山东港口集团
公司名称: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MA3QB0H980
成立日期:2019年8月2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港极路7号山东港口大厦
主要办公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港极路7号山东港口大厦
法定代表人:霍高原
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
股权结构: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46.6040%,烟台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7.3758%,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4.1445%,日照交通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1.6830%,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0143%,日照港集团岚山港务有限公司持股3.6069%,威海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5715%。
主营业务发展状况:主要从事港口运营管理,港口产业投资,港口基础设施建设,港口和航运配套服务,海岸线及港区土地资源收储和开发利用,远洋和沿海航运。业务运营正常。
截至本公告日,山东港口集团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山东港口集团与公司存在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已履行必要的审批决策及信息披露程序;除因经营性业务发生的资金往来外,公司与山东港口集团不存在其他债权债务;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在山东港口集团兼职。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公告日,山东港口集团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其他方面的关系。
山东港口集团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山东港口集团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注:2023年度数据摘自经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山东港口集团2023年度财务报表,2024年第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2、青岛港集团
公司名称:山东港口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3163581022Y
成立日期:1988年8月12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港极路7号
主要办公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港极路7号山东港口大厦
法定代表人:苏建光
注册资本:186,000万元
股权结构:山东港口集团持股100%。
主营业务发展状况:主要从事港口经营、港口产业投资、港口基础设施建设等业务。业务运营正常。
截至本公告日,青岛港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青岛港集团与公司存在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已履行必要的审批决策及信息披露程序;除因经营性业务发生的资金往来外,公司与青岛港集团不存在其他债权债务;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青岛港集团兼职。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公告日,青岛港集团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其他方面的关系。
青岛港集团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青岛港集团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注:2023年度数据摘自经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青岛港集团2023年度财务报表,2024年第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3、日照港集团
公司名称: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100168357011L
成立日期:2004年2月24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黄海一路91号
主要办公地点: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黄海一路91号
法定代表人:张江南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股权结构:山东港口集团持股100%。
主营业务发展状况:主要从事港口经营、港口产业投资、港口基础设施建设、港口和航运配套服务等业务。业务运营正常。
截至本公告日,日照港集团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山东港口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日照港集团与公司存在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已履行必要的审批决策及信息披露程序;除因经营性业务发生的资金往来外,公司与日照港集团不存在其他债权债务。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公告日,日照港集团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其他方面的关系。
日照港集团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日照港集团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注:2023年度数据摘自经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日照港集团2023年度财务报表,2024年第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4、烟台港集团
公司名称:山东港口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00165003250G
成立日期:1984年11月27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北马路155号
主要办公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北马路155号
法定代表人:刘国田
注册资本:600,000万元
股权结构:山东港口集团持股100%。
主营业务发展状况:主要从事港口经营、国内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进出口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劳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等业务。业务运营正常。
截至本公告日,烟台港集团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山东港口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烟台港集团与公司存在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已履行必要的审批决策及信息披露程序;除因经营性业务发生的资金往来外,公司与烟台港集团不存在其他债权债务。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公告日,烟台港集团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其他方面的关系。
烟台港集团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烟台港集团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注:2023年度数据摘自经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烟台港集团2023年度财务报表,2024年第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放弃参股公司增资的优先认购权,交易类别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放弃权利”。
(二)交易标的具体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陆海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长白山路888号九鼎峰大厦219-6室
成立日期:2020年3月27日
注册资本:53,773.8905万元
股权结构:山东港口集团持股55.7892%,日照港集团持股26.3709%,公司持股16.5613%,烟台港集团持股1.2787%。
主营业务发展状况:主要从事港口装备、海工装备、港航配套服务等业务,具备承接制造大型、非标准以及批量港口装备、设备的生产能力。业务运营正常。
截至本公告日,标的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山东港口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标的公司与公司存在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已履行必要的审批决策及信息披露程序;除因经营性业务发生的资金往来外,公司与标的公司不存在其他债权债务。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公告日,标的公司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其他方面的关系。
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注:2023年度数据摘自经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标的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2024年第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四、交易标的的评估、定价情况
根据具备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出具的装备集团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4】第1607号),以2023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装备集团股东全部权益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的价值为657,889,596.69元,评估增值136,404,976.56元,增值率为26.16%。
根据具备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北京天圆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5日出具的日照港集团拟以非货币资产作价出资涉及的构筑物、土地使用权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天圆开评报字[2024]第000224号),以2023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构筑物采用成本法、对土地使用权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进行评估的价值为102,960,678元,评估增值37,764,935元,增值率为57.93%。
上述资产评估结果均已履行必要的国资备案程序。
本次增资各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以评估值为基础,通过协商方式定价,公司未参与定价。
五、增资扩股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各方
增资扩股协议各方分别为装备集团,原股东山东港口集团、日照港集团、烟台港集团、公司及新增股东青岛港集团。
2、增资扩股方式
山东港口集团认缴出资300,000,000元,青岛港集团认缴出资400,000,000元,日照港集团以所持土地使用权及构筑物全部权益方式认缴注册资本102,960,678元,烟台港集团认缴出资100,000,000元。
3、投资溢价约定
根据协议约定,根据交易标的评估值,投资方的投资溢价164,908,140.24元全部纳入标的企业资本公积金。其中,山东港口集团计入资本公积54,789,143.40元,青岛港集团计入资本公积73,052,191.20元,日照港集团计入资本公积18,803,757.84元,烟台港集团计入资本公积18,263,047.80元。
4、合同的生效
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其公司公章且协议各方均已履行完毕必要的审批程序后生效。
六、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是基于自身整体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情况的综合考虑。公司将聚焦港口主业发展,巩固提升核心竞争优势,持续增强经营稳健性和可持续性。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对装备集团的持股比例由16.56%变为6.98%,装备集团仍为公司的参股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 报备文件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1298 证券简称:青岛港 公告编号:临2024-053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10月30日收到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刘水国提交的辞任报告。因工作调整,刘水国提出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任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刘水国的辞任自其辞任报告送达公司监事会且公司选举出新的职工代表监事时生效。
刘水国已确认,就辞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监事会概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事宜须提请公司监事会及公司股东注意,并无任何针对公司正在发生或将要发生的诉讼和申诉。截至辞任之日,刘水国未持有与公司相关的股票及其他有价证券。
刘水国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公司监事会对刘水国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宝贵贡献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诚挚祝福。
2024年10月30日,经过公司职工民主选举,选举王涛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其任期自2024年10月30日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王涛简历请详见本公告附件。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王涛先生,1982年12月出生,毕业于青岛大学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专业,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企业管理部部长,山东港口威海港有限公司董事。曾任本公司大港分公司党委委员、经理助理,青岛港国际货运物流有限公司(现为青岛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本公司董家口分公司党委委员、副经理,山东港口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副部长等职务。
除上述情况外,王涛先生与本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证券代码:601298 证券简称:青岛港 公告编号:临2024-056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吞吐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九个月,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其分公司、子公司、合营及联营公司合计完成货物吞吐量53,307万吨,同比增长5.7%;完成集装箱吞吐量2,413万标准箱,同比增长8.0%。上述吞吐量数据未计及本公司于相关子公司、合营及联营公司的持股比例。
本公司董事会谨此提醒投资者,上述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九个月的营运数据乃根据本公司内部统计资料初步编制,与本公司公布的年度实际数字可能存在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简称:青岛港 证券代码:601298 公告编号:临2024-058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董家口港区港投通用泊位及配套北二突堤后方堆场项目、青岛港港区智能化升级项目、青岛港设备购置项目、董家口港区大唐码头二期工程项目。
●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节余资金金额人民币14,261.35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含利息收入及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若无特指,以下元均指人民币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运营。
● 上述事项已经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青岛港”)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于2018年12月14日收到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839号文),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454,376,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4.61元,股款已缴足,募集资金总额为2,094,673,36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115,743,59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共计1,978,929,768元(以下简称“A股募集资金”),上述资金于2019年1月15日到账,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9)第0026号验资报告。
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使用计划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终止青岛港董家口港区综合物流堆场一期工程项目,并将原拟用于该项目的募集资金18,000万元全部用于另一募投项目青岛港设备购置项目;同意公司终止董家口港区原油商业储备库工程项目,不再将该项目作为募投项目。
2、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董家口港区港投通用泊位及配套北二突堤后方堆场项目的预计剩余募集资金68,717万元全部投入到新募投项目董家口港区大唐码头二期工程项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对上述项目结项。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共计197,892.98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合计199,518.34万元,收到利息收入15,886.71万元,节余募集资金14,261.3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募集资金节余金额(4)=(1)-(2)+(3)。
2、实际节余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
三、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加强对募投项目费用的控制、监督、管理,严格管理募集资金支出。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有关监管要求,公司拟将A股募集资金的全部节余资金14,261.35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含利息收入及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运营。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安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审议程序
2024年10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青岛港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规定,符合青岛港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青岛港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 报备文件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 上网文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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