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柴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蒯玉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邹明岩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经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人民币44,768.241176万元现金收购控股股东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内蒙古蒙牛奶酪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2024年7月1日,内蒙古蒙牛奶酪有限责任公司正式纳入公司合并范围,由于公司与内蒙古蒙牛奶酪有限责任公司在其合并入本公司前后均受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因此上述合并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一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一一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一一合并财务报表》等相关规定,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进行调整,同时对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各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1:公司回购专户未在上表列示,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1,000万股股份,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1.95%。
注2:截至本报告期末,柴琇女士所持有的公司76,103,632股份中,76,100,000处于质押状态,3,632股处于冻结状态,809,733股为司法标记状态。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柴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蒯玉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邹明岩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5,390,769.69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348,955.20元。
公司负责人:柴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蒯玉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邹明岩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柴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蒯玉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邹明岩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柴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蒯玉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邹明岩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柴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蒯玉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邹明岩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柴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蒯玉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邹明岩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4-080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由董事长陈易一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2027年三年发展战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分行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管理层办理与相关各方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事项。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同意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将相关各方提名的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第十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提交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84)。
本次会议共审议了六项议案,除上述四项议案外,还审议了根据《公司决策权限表》规定需经董事会审议的其他两项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全体董事(存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议案为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4-081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其中职工监事1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邹士学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审议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报告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4-082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与行业相关的定期经营
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四号一一食品制造》的相关要求,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4年第三季度与行业相关的定期经营数据进行披露。经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报告期内,公司以人民币44,768.241176万元现金收购控股股东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内蒙古蒙牛奶酪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2024年7月1日,内蒙古蒙牛奶酪有限责任公司正式纳入公司合并范围。此次交易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已按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对相关经营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以下与行业相关的经营数据均已包含内蒙古蒙牛奶酪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数据。
一、报告期主营业务相关经营情况
1、产品类别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销售渠道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上表中总计数与各行分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的尾数差异,系因四舍五入所致。
3、地区分布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上表中总计数与各行分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的尾数差异,系因四舍五入所致。
二、报告期经销商情况
单位:个
■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4-083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为真实反映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4年9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了清查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表:
■
注:经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报告期内,公司以人民币44,768.241176万元现金收购控股股东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内蒙古蒙牛奶酪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2024年7月1日,内蒙古蒙牛奶酪有限责任公司正式纳入公司合并范围。此次交易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已按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对相关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以上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数据均已包含内蒙古蒙牛奶酪有限责任公司前三季度相关数据。
(二)核销资产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和已确认无法使用的存货进行核销,具体情况如下表:
■
注:经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报告期内,公司以人民币44,768.241176万元现金收购控股股东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内蒙古蒙牛奶酪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2024年7月1日,内蒙古蒙牛奶酪有限责任公司正式纳入公司合并范围。此次交易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已按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对相关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以上核销资产数据均已包含内蒙古蒙牛奶酪有限责任公司前三季度相关数据。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依据和说明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和说明
1、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对于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准备;对于其他应收款,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各类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并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减值准备。
2、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的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在编制三季度财务报表时,预计少部分存货产品的可变现净值出现低于存货账面成本情况。出于谨慎角度考虑,公司基于目前可获取信息,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
(二)核销资产的依据和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要求,本着谨慎、客观的原则,公司对已取得确凿证据,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和无法使用的存货进行核销。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已在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中予以反映。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4-084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1月18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路1398号金台大厦4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18日
至2024年11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另行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24年1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证券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由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自然人股东由授权代表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3、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4年11月13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三)登记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路1398号金台大厦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参会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路1398号金台大厦董事会办公室。
(三)联系方式:电话021-50188700,传真021-50188918。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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