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年10月31日 11:34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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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24-05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审议本次季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林传辉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晓燕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余莉红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过审计。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注:上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的要求确定和披露。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四)母公司净资本及有关风险控制指标

单位:元

母公司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均符合《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1:公司H股股东中,非登记股东的股份由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代为持有;

注2:上表中,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种类为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其他股东所持股份种类均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

注3:根据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敖东”)、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成大”)和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公用”)提供的信息,截至2024年9月30日,吉林敖东持有公司H股238,450,200股,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敖东国际(香港)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H股36,868,800股,合计H股275,31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1%;辽宁成大持有公司H股115,300,000股,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辽宁成大钢铁贸易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大钢铁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H股1,473,600股,合计H股116,77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中山公用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公用国际(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H股116,918,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截至2024年9月30日,吉林敖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辽宁成大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山公用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A股和H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分别为20.05%、17.94%、10.55%;

注4: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披露易公开披露信息,截至2024年9月30日,持有公司H股类别股份比例在5%及以上的股东(除注3披露内容外)情况如下:2020年1月31日,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持有公司H股好仓共272,500,600股,占公司H股股本的16.01%;2024年8月12日,Pzena Investment Management, LLC持有公司H股好仓共85,265,200股,占公司H股股本的5.01%。上述股份均由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代为持有;

注5:报告期末,以上A股股东不存在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注6:报告期末,以上A股股东不存在进行约定购回交易的情形。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一)分公司和营业部搬迁情况

截止2024年9月底,公司共有分公司26家,证券营业部331家,合计357家分支机构,分布于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报告期内,公司共有18家分支机构完成更名或搬迁。

(二)2024年7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证券事务代表正式履职的公告》,公司已收悉尹中兴先生的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质测试合格证明,并已获得香港联交所关于公司秘书任职资格的豁免。尹中兴先生自2024年7月12日起正式履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职务。

(三)2024年7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实缴资本增加至82亿港元的公告》,公司根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的《关于向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和《关于调整公司向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增资方式的议案》,向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控股香港”)增资11亿港元。增资后广发控股香港的实缴资本增加至82亿港元。

(四)2024年9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为境外间接全资子公司发行境外债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广发控股香港的全资子公司GF Financial Holdings BVI Ltd.(以下简称“发行人”)于2024年9月12日完成发行金额为3亿美元、期限为3年的浮动利率境外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境外债券”)。2024年9月12日,公司作为担保人与信托人招商永隆信托有限公司就本次境外债券签署担保协议,为发行人本次境外债券项下的偿付义务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债券本金、相应利息、本次境外债券和信托契据下的其他付款义务。

有关详情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晓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莉红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编制单位: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晓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莉红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晓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莉红

(二)审计报告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24-05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40楼4008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其中非执行董事李秀林先生、尚书志先生、郭敬谊先生,执行董事肖雪生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梁硕玲女士、黎文靖先生和张闯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传辉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广发证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广发证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与本公告同时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

二、审议关于《广发证券2024年第三季度稽核工作报告》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三、审议关于变更公司联席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的议案

公司原联席公司秘书及公司在《香港上市规则》及《公司条例》规定下的授权代表莫明慧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上述职务。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委任何咏紫女士为公司联席公司秘书及公司在《香港上市规则》及《公司条例》规定下的授权代表。上述辞任及委任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生效。

以上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何咏紫女士简历见本公告之附件。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何咏紫女士现任卓佳专业商务有限公司(一家专注特许秘书和企业管治领域的供应商)公司秘书服务部执行董事。何咏紫女士在公司秘书领域和公司治理领域拥有逾25年经验,为不同背景的公司提供公司秘书顾问咨询、企业治理和监管合规服务。何女士现为香港公司治理公会和英国特许公司治理公会的资深会员,同时担任香港公司治理公会理事及专业发展委员会主席。何咏紫女士于2019年9月取得香港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何咏紫女士符合《香港上市规则》对公司秘书的任职资格要求。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24-052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广发证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广发证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监事会对《广发证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出具以下书面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广发证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以上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广发证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与本公告同时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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