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年10月31日 11:31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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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酒制造行业经营性信息:

A、黄酒产品按产品档次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B、黄酒产品按销售渠道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C、黄酒产品按地区分部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D、公司2024年三季度经销商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经销商47家,退出经销商9家,报告期末共有经销商873家,较2023年年底增加56家。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祝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晓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晓辉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祝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晓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晓辉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祝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晓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晓辉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16 证券简称:金枫酒业 公告编号:2024-026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加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有关关联交易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交易金额未超过3,000万元,且未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因此,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系公司与关联方正常的日常经营往来,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日常关联交易没有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追加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追加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在董事会议案审议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都回避了表决,同时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因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吴杰先生在董事会议案审议表决过程中回避了表决,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周颖女士、姚岳绒女士、魏春燕女士对该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本次追加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将严格遵守公平公允的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以及独立性造成影响,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 本次追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上海明悦全胜酒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悦全胜酒业)(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784297016J)成立于2005年12月29日,是上海海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业盛路218号5幢,法定代表人:张怡。该公司主营业务涵盖了酒业板块、糖业板块以及商业板块。其中酒业板块,专注于销售各类酒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白酒、黄酒、葡萄酒、洋酒等;糖业板块形成集生产、物流、销售纵向一体化和覆盖生产和主要销售区域横向一体化的食糖全产业链经营。商业板块则创新探索特渠零售运行模式,打造了集商品零售、品牌展示、主题陈列、消费体验等功能为一体的增值服务模式。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明悦全胜酒业总资产为40,916.12万元,总负债为30,455.9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9,917.12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为47,857.30万元,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为530.07万元。无影响公司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明悦全胜酒业为上海海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海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又是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和明悦全胜酒业之间的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经营所需。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主要产品为高端黄酒系列一一石库门品牌等,双方是以经销商供价为定价基础,参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公司向关联方提供产品金额较小,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将与海博供应链旗下的明悦全胜酒业开展深度合作,将金枫酒业旗下的高端黄酒系列一一石库门品牌引入明悦全胜酒业成熟的网络分销渠道和现代电子商务平台,以长三角区域为核心,逐步拓展全国高端市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发挥集团内部资源优势,加快推进公司酒业战略的实施,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以上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616 证券简称:金枫酒业 编号:临2024-027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立信为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服务年限已超过8年,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及整体审计工作需要,依据招标结果,公司拟聘任众华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宜与立信进行了充分沟通,立信对本次变更事宜无异议。

●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众华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3年末合伙人人数为65人,注册会计师共35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50人。

3、业务规模

众华2023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8,278.9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5,825.2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5,981.91万元。

众华上年度(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70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9,062.18万元。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众华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公司同行业客户共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雅博科技虚假陈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雅博科技的偿付义务在3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2023年12月31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尚未实际承担赔偿责任。

2)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圣莱达虚假陈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最新1案中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圣莱达的偿付义务在4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2023年12月31日,涉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赔偿已履行完毕。

5、诚信记录

众华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2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涉及2人)和行政监管措施13次(涉及22人),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倩,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众华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黄瑞,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众华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质量控制复核人:卞文漪,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4年开始在众华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复核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相关人员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上述相关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审计收费。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4年度审计费用合计89.88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69.8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审计费用同比上年减少35.12万元,减少比例28.10%,减少的原因为市场环境及投标人竞价所致。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立信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2023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立信为公司服务年限已超过8年,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公司拟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众华和立信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且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 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同意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同意2024年度审计费用合89.88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69.8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同意2024年度审计费用合计89.88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69.8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616 证券简称:金枫酒业 公告编号:2024-028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08日(星期五) 下午 13:00-14: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11月01日(星期五) 至11月07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lily@jinfengwine.com或lqc@jinfengwine.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10月31日发布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11月08日下午13:00-14:00举行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08日下午13:00-14: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祝勇

副总经理:徐莉莉

董事会秘书:张黎云

财务副总监:胡晓辉

独立董事:魏春燕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11月08日下午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11月01日(星期五) 至11月07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lily@jinfengwine.com或lqc@jinfengwine.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张黎云 刘启超

电话:021-58352625

邮箱:lily@jinfengwine.com

lqc@jinfengwine.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616 证券简称:金枫酒业 公告编号:2024-029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1月22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宁夏路777号(海棠大厦)5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22日

至2024年11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五次会议、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议公告和监事会决议公告分别披露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2024年10月31日和2024年8月31日,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3、4

三、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凡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受个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股东的身份证、代理委托书和委托股票帐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进行登记。

4、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5日上午9:30至下午4:00

5、登记地点: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纺发大楼)

6、现场登记联系电话:(021)52383315 传真:(021)52383305

/

8、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上海市宁夏路777号海棠大厦9楼,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21)58352625、(021)52415235、(021)50812727*908

3、传真:(021)52383305

4、联系人:张黎云、刘启超

特此公告。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616 证券简称:金枫酒业 编号:临2024-025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在公司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监事会成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祝勇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全文详见2024年10月31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了事先审核,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会计报表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2024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金枫酒业关于追加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将与上海海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的上海明悦全胜酒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悦全胜酒业)开展深度合作,将高端黄酒系列一一石库门品牌引入明悦全胜酒业成熟的网络分销渠道和现代电子商务平台,以长三角区域为核心,逐步拓展全国高端市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发挥集团内部资源优势,加快推进公司酒业战略的实施,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据此,本次决定追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如下:

单位: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对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并不参与表决,其所代表的一票表决权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因此,在关联方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董事吴杰先生回避并未参与本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

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本次追加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将严格遵守公平公允的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以及独立性造成影响,同意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详见刊登于2024年10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加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三、《金枫酒业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原聘任的外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连续为公司服务超过8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及整体审计工作需要,依据招标结果,公司拟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2024年度审计费用合89.88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69.8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先审核,认为:公司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同意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同意2024年度审计费用合89.88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69.8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详见刊登于2024年10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四、《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公司现有董事七名。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拟增补邓含女士为公司董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先审核了该事项,并出具了书面意见,认为:本次增补的董事候选人邓含女士具备履职所需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尚在禁入期或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邓含女士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期满。

五、《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兹定于2024年11月22日(星期五)下午14:00时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宁夏路777号(海棠大厦)5楼。会议共审议4项议案。(详见刊登于2024年10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述三、四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有关人员简历

邓含,女,1975年出生,研究生,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历任上海星特浩企业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财务主管,上海拓步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上海蒙牛乳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第一食品连锁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616 证券简称:金枫酒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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