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年10月31日 07:03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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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定2024-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利润表

单位:元

3、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兑付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2024年8月7日,2024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2024年8月15日,公司发行了2024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乡村振兴),实行发行规模5亿元,发行利率2.08%。

相关公告详见2024年8月2日、8月17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余德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殿振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余德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殿振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4-62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会议)召开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

2.2024年10月29日,会议在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A座2507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董事长余德忠,董事余其波、李军、贾伟东和独立董事史建庄、叶建华、赵剑英共7人出席了会议,其中余其波董事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参加。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余德忠主持。列席本次会议的有:监事会主席采连革,监事周银辉、韩献会、毕瑞婕,总会计师王萍,董事会秘书李琳。

5.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出席会议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签订中标项目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近日,河南沃克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克曼公司”)对濮阳龙丰纸业有限公司75吨/时生物质锅炉及辅助系统建设项目主体安装工程专业分包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原能建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能建”)参与投标并收到了《中标通知书》,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金额21,491,152元,拟签订中标项目合同。

河南沃克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的二级全资子公司,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余德忠先生、余其波先生、李军先生、贾伟东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已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签订中标项目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签订中标项目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编制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全票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舆情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切实做好板块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特制订《舆情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办法》。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4-63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临时会议)召开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

2.2024年10月29日,会议在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A座2507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应出席会议监事5人,采连革监事会主席,周银辉、种煜晖、韩献会、毕瑞婕监事共5人出席了会议,其中种煜晖监事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参加。

4.会议由采连革监事会主席主持。

5.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出席会议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慎审核,提出如下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4-64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

拟签订中标项目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近日,河南沃克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克曼公司”)对濮阳龙丰纸业有限公司75吨/时生物质锅炉及辅助系统建设项目主体安装工程专业分包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原能建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能建”)参与投标并收到了《中标通知书》,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金额21,491,152元,拟签订中标项目合同。

2.项目招标人沃克曼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的二级全资子公司,投标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原能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沃克曼公司与中原能建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签订中标项目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余德忠先生、余其波先生、李军先生、贾伟东先生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签订中标项目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及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沃克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2MA3X6KE33Q

法定代表人:陈磊

注册地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十二大街瑞绣小区3号楼1单元201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01月14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勘察;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特种设备设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软件开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专用设备修理;招投标代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专业设计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汽车销售;污泥处理装备制造;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出租;特种设备销售;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通用设备修理;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财务状况:

单位:元

注:2024年6月30日数据未经审计。

3.沃克曼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控股子公司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的二级全资子公司,投标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原能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沃克曼公司与中原能建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经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等网站及其他途径查询,沃克曼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招标项目:河南沃克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濮阳龙丰纸业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配背压式汽轮机组项目机电安装专业分包

招标人:河南沃克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人民币21,491,152元

项目概况: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4,000平方米,新建1×75t/h高温高压生物质循环流化床锅炉+1×12MW高温高压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锅炉本体及配套的汽轮发电机组、上料系统、电气系统、环保系统、化水系统、压缩空气系统等主附生产系统。

工期:计划8个月。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沃克曼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此次业务委托,价格公允合理。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原能建通过公开程序中标关联方的招标项目而形成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全称):河南沃克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全称):河南中原能建工程有限公司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濮阳龙丰纸业有限公司75吨/时生物质锅炉及辅助系统建设项目主体安装专业工程 。

2.工程地点:河南省濮阳市濮阳龙丰纸业有限公司厂区。

3.工程内容:设备、装置性材料安装(包含必要的配制工作),调试,检验试验,甲供设备、装置性材料的卸车、保管和转运工作,本合同范围内不属于设计院出图范围内的永久性工程(如小管道等)的二次设计,本合同范围内的电力工程质量检测费、特种设备安全监测费并取得相应证书,其他项目详见《技术标准及要求》 。

4.工程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所有规定的、为装备一个完整的并达到预定性能指标的75吨/时生物质锅炉及辅助系统建设项目所需的所有设备安装、材料供应、施工、服务及设施。

(二)合同工期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4月15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计划8个月。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本工程质量标准为: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人民币:21,491,152元

本合同最终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第三方的审核结果作为结算依据。

(五)承诺

1.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乙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甲方和乙方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因中标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参考,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同一关联法人河南投资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为71,312万元。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签订中标项目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签订中标项目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控股子公司因中标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参考,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签订中标项目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中标通知书;

4.濮阳龙丰纸业有限公司75吨/时生物质锅炉及辅助系统建设项目主体安装工程专业分包合同。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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