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36 证券简称:桂冠电力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赵大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银钢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文忠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赵大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银钢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文忠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赵大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银钢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文忠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赵大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银钢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文忠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赵大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银钢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文忠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赵大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银钢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文忠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股票代码:600236 股票简称:桂冠电力 编号: 2024-038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24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3名,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1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相关内容并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
二、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因到法定退休年龄,于凤武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同意提名宋文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附后),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衷心感谢董事于凤武先生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付出的努力和做出的贡献!
三、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以现场+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召开的时间、地点及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另行公告的股东大会通知为准。
特此公告。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候选董事简历
宋文平,男,1969年4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政工师。历任大唐四川分公司人力资源部副主任;大唐四川川北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大唐四川分公司总经理工作部主任;大唐四川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部主任、大唐四川电力检修运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四川大唐国际甘孜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大唐乡城(得荣)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大唐四川发电有限公司党建工作部主任。现任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董事。
股票代码:600236 股票简称:桂冠电力 编号: 2024-039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24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
同意《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相关内容并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三季度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公司监事会保证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236 证券简称:桂冠电力 公告编号:2024-040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1月15日 10 点 00分
召开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26号龙滩大厦260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15日
至2024年1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详见附件1。
(二)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出席;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证及股东帐户卡。
(三)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以2024年11月14日16:30前收到为准。
(四)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4日9:00-11:30;15:00-17:00。
(五)现场登记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民族大道126号龙滩大厦2305室。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民族大道126号龙滩大厦2307室证券资本部
邮编:530029
联系电话:0771-6118880
联系人:许女士、黄先生
传真:0771-6118999
六、其他事项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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