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年10月31日 07:04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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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18 证券简称:三旺通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因公司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报告期内摊销股份支付费用141.61万元,2024年1-9月末累计摊销股份支付费用430.70万元。

若剔除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2024年7-9月,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36.42万元,同比下降76.3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55.56万元,同比下降69.34%。2024年1-9月,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58.72万元,同比下降55.5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933.82万元,同比下降60.13%。

2024年5月16日,公司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上市流通股份总数为114,019股;2024年6月11日,公司完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合计转增35,785,794股;2024年6月14日,公司完成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686,331股公司股份的注销。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10,339,533股。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按调整后股本重新计算。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453.72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20.94%。从行业板块来看,公司智慧能源、智慧交通、工业互联网、智慧城市行业板块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3,356.58万元、4,390.95万元、2,444.16万元、1,383.68万元。其中,智慧能源较去年同期增长17.30%。从产品结构来看,公司工业交换产品、工业网关及无线产品、其他产品,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9,791.32万元、3,995.33万元、667.09万元。其中,工业网关及无线产品较去年同期增长6.66%。2024年1-9月,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28.02万元,同比下降56.6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503.12万元,同比下降62.03%。公司持续加大行业专用产品、技术方向的投入,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研发投入共计5,405.33万元,同比增长26.72%。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熊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秀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冯秀芳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熊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秀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冯秀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熊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秀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冯秀芳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18 证券简称:三旺通信 公告编号:2024-043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前述议案,鉴于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2年12月2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赖其寿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3年1月12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2年12月27日至2023年1月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在公司内部OA办公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3年1月7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01)。

(四)2023年1月12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03)。

(五)2023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3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4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上述三项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4年6月4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账户股份数量)74,553,739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2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8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8,767,944.28元(含税),转增35,785,794股,本次转增后总股本为111,025,864股。

鉴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期间或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结果

1、授予价格调整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前述调整事由,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按如下公式调整:

(1)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根据以上公式,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如下: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预留授予价格:(30.135-0.52)÷(1+0.48)=20.01元/股。

2、授予数量调整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前述调整事由,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按如下公式调整: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根据以上公式,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调整如下: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177,156×(1+0.48)=262,191股;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44,918×(1+0.48)=66,478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1、本次调整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方可实施;

2、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调整授予数量及价格、回购及作废、解除限售及归属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618 证券简称:三旺通信 公告编号:2024-044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作废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19,218股。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前述议案,鉴于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2年12月2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赖其寿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3年1月12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2年12月27日至2023年1月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在公司内部OA办公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3年1月7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01)。

(四)2023年1月12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03)。

(五)2023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3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4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上述三项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一)根据《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需作废处理上述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7,086股。预留授予部分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480股。

(二)根据《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部分4名激励对象2023年个人综合考核结果为“80>S≥60”,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为80%,作废处理上述人员本期因个人考核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52股。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218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处理19,218股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1、本次作废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方可实施;

2、本次作废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618 证券简称:三旺通信 公告编号:2024-049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1月1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百旺信高科技工业园1区3栋五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19日

至2024年11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在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3、议案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议案3、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熊伟、吴健、袁自军、深圳市七零年代控股有限公司、上海钜有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宿迁名鑫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百旺信高科技工业园1区3栋(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五楼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书面回执及有关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5日下午17:00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三旺通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留有有效联系方式。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2)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3)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4)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百旺信高科技工业园1区3栋

联系人:三旺通信证券事务部

电子邮件:688618public@3onedata.com

联系电话:0755-23591696

传真号码:0755-26703485

邮政编码:518000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18 证券简称:三旺通信 公告编号:2024-040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10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熊伟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并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开展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工作。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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