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年10月29日 05:31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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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51 证券简称:井松智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注:研发投入合计与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已剔除股份支付金额。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注:期初占比按照最新总股本(86,006,810 股)来计算。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合理判断,为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同时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9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万元(含),不低于1,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回购价格不超过40元/股(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用于后续的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2023年9月2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8)。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井松智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的约定,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4年7月1日起由不超过人民币4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7.4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日披露的《井松智能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2024年7月20日,公司发布了《井松智能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365,474股,占公司总股本 86,006,810 股的比例为0.4249%(以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的总股本86,006,810股为基数计算),购买的最高价为29.87元/股、最低价为16.04元/股、成交均价为27.633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0,099,014.3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姚志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祥芝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祥芝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姚志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祥芝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祥芝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姚志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祥芝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祥芝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51 证券简称:井松智能 公告编号:2024-057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1月13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合肥市新站区毕昇路128号二楼4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13日

至2024年11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审议议案已于2024年10月28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由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1)、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办理登记。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邮政特快专递)、传真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传真和邮件到达时间均应不迟于在登记截止时间(2024年11月8日 17:30)。信函(邮政特快专递)、传真或邮件中需注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登记材料复印件,文件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4年11月8日上午9:30-17:30。

(三)登记地点

公司证券部办公室(合肥市新站区毕昇路128号二楼)。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合肥市新站区毕昇路128号二楼

邮编:230012

电话:0551-64266328

传真:0551-64630982

联系人:井松智能证券部

(二)会议安排: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51 证券简称:井松智能 公告编号:2024-058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02日(星期一) 上午 0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11月25日(星期一) 至11月29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gen-song.net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10月29日发布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12月02日 上午 09:00-10:00举行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三季度报告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02日 上午 09:00-10: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姚志坚先生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朱祥芝女士

独立董事:蒋本跃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12月02日 上午 0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11月25日(星期一) 至11月29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gen-song.net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井松智能证券部

电话:0551-64266328

邮箱:ir@gen-song.net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51 证券简称:井松智能 公告编号:2024-056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5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于同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公司拟向32名激励对象授予120.5474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75元,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36.5474万股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和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84万股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024年10月23日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发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及《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公司股本总数由86,006,810股增至86,846,810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6,006,810.00元增至人民币86,846,810.00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上述注册资本变更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同时,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具体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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