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年初至本报告期末的“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金额为16,363.67元,主要原因系代扣代缴个税取得的税务机关返还的手续费。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刘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照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晓彬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刘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照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晓彬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3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3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6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9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8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1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费用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工作量和时间,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
经协商,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56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41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15万元。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7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5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15万元。本期财务报告审计费用较上期下降超过20%,主要为本期合并报表范围减少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出台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了形成以质量为导向的选聘机制,确保公平、公正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以下简称“《选聘制度》”),依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及《选聘制度》开展选聘评价工作,从资质条件、质量管理水平、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多方面、全方位地对候选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客观评价。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给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条件、质量管理水平、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具备丰富的经验和业务素质,能够客观、公允、独立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
(三)生效日期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六次会议决议;
(四)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4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定于2024年11月21日(星期四)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本次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21日(星期四)下午14:30
(二)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21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8日
7、出席/列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H座3层306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及提案编码表
■
2、议案审议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告披露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邮箱方式登记(信函或邮箱在2024年11月20日17:00前送达或发送至公司董秘办)。
2、登记时间:2024年11月20日8:30-12:00、13: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H座3层董秘办。
4、联系方式: 电话:010-64656586
传真:010-64656585
邮箱:admin@kangufen.com
联系人:董成龙
5、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012”
2.投票简称为“凯恩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及签署相关决议文件。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及性质: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书签发日期:
注:1、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授权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填上“√”。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会议由董事长刘溪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本次董事会召开之前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实际经营情况,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于2024年10月29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经协商,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56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41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15万元。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11月21日14:30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六次会议决议。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2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晓彬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杨照宇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于2024年10月29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经协商,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56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41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15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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