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年10月28日 01:46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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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40 证券简称:新坐标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徐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瞿薇 会计机构负责人:瞿薇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徐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瞿薇 会计机构负责人:瞿薇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徐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瞿薇 会计机构负责人:瞿薇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40 证券简称:新坐标 公告编号:2024-053

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坐标”)于2024年10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资料已于2024年10月20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徐纳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新坐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注重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积极响应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增加现金分红频次,推动在春节前结合未分配利润和当期业绩预分红,增强投资者获得感的号召。公司2024年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数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和待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新坐标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锁条件的93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新坐标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锁暨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董事姚国兴先生、任海军先生为激励对象,激励对象徐芳女士系徐纳先生之胞妹、姚国兴先生之妻,因此公司董事徐纳先生、胡欣女士(徐纳之一致行动人)、姚国兴先生、任海军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新增与重要子公司少数股东控制的企业发生向关联方销售和购买商品、产品的日常关联交易业务,预计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4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新坐标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新坐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11月25日在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龙潭路18号公司一楼多功能室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新坐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40 证券简称:新坐标 公告编号:2024-056

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

解锁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572,2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572,20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1月1日。

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坐标”)于2024年10月25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锁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除5名激励对象因职务变更、已离职或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指标未达成外,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所持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的条件已达成,董事会将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锁条件的93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本次解锁股份数量为572,200股,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11月1日。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1、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确认了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独立董事戴国骏先生就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公司于2022年9月24日在公司内部办公系统和公示栏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进行公示,2022年9月24日至2022年10月4日,共计10天。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接到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2年10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披露了《新坐标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32)。

3、公司于2022年10月17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22年10月18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了《新坐标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33)。

4、公司于2022年10月17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5、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完成了授予工作并披露《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2年10月17日,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22年11月25日,实际授予数量为123.34万股,实际认购98人,授予价格为8.57元/股。

6、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的议案》。第一期共解锁616,700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7、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已不具备本激励计划激励资格的5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44,500股限制性股票。

8、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锁的议案》,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93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第二期共解锁572,200股。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锁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二)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注:本激励计划授予的价格、授予股票数量为授予完成时的数据,未考虑后期利润分配影响。

(三)历次解锁情况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条件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内为锁定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时间为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锁比例为50%。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2年10月17日,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要求,截至2024年10月25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已满24个月,第二期解锁条件及完成情况具体如下: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条件已达成,同意达到考核要求的93名激励对象在第二期解锁限制性股票共计572,200股。

三、激励对象股票解锁情况

本次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42%。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可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11月1日。

(二)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72,200股。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继续遵守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规定,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减持股份的披露要求遵从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姚国兴先生、任海军先生,高级管理人员杨志军先生、郑晓玲女士需遵守以上规定。

(四)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公司尚需就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相关解锁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40 证券简称:新坐标 公告编号:2024-057

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坐标”)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正常业务开展,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增加基本情况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4年10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新增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事项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0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湖州新坐标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新坐标”)与常州启峰轴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峰轴承”)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400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新增金额和类别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新增与重要子公司少数股东控制的企业发生向关联方销售和购买商品、产品的日常关联交易业务,预计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4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本次预计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如2024年度公司发生其他不可避免之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及披露程序,切实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合法权益。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常州启峰轴承有限公司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经营,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和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其他潜在影响其履约能力的重大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及子公司和关联方发生采购商品、原材料,接受劳务,委托加工,承租房屋、设备等日常关联交易业务。关联交易的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按照市场定价原则,经双方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必要的持续性经营业务,符合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关联交易价格参考市场定价协商制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40 证券简称:新坐标 公告编号:2024-059

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1月25日 14点50 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龙潭路18号公司一楼多功能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25日

至2024年11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相关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法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参会登记时间:2024年11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龙潭路18号)

4、股东可采用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邮件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邮件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郑晓玲、孟宇婷

电话:0571-88731760

邮箱:stock@xzbco.com

3、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龙潭路18号公司证券投资部

特此公告。

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新坐标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40 证券简称:新坐标 公告编号:2024-054

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坐标”)于2024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0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季红英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通知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的生产经营、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定,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锁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激励对象不存在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况,也不存在因重大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况,激励对象符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锁的主体资格是合法有效的。同意公司为93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期解锁手续。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交易价格将严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市场定价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40 证券简称:新坐标 公告编号:2024-055

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和待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新坐标”)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和待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公司财务部核算,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916,028,156.06元,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61,705,527.19元(未经审计)。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和待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和待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36,562,396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208,260股和待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44,500股,以此计算拟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630,963.6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2024年半年度已派发的现金红利)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5.2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和待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后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的生产经营、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定,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经营业绩、未来业务发展、现金流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利润分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40 证券简称:新坐标 公告编号:2024-058

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坐标”)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展,需要变更注册资本,相关情况如下:目前,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已完成缴款、验资手续,公司总股本由135,063,396股变更为136,517,896股,注册资本由135,063,396元变更为136,517,896元。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公司章程》的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登记备案为准。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特此公告。

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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