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餐饮单位操作过程中使用了转基因大豆油,是否需要公示给消费者?【总局留言答复】
问:
餐饮单位不直接售卖转基因大豆油,只是在操作过程中使用了转基因大豆油,是否需要公示给消费者?
答:
您好,您关于“餐饮单位不直接售卖转基因大豆油,只是在操作过程中使用了转基因大豆油,是否需要公示给消费者?"留言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显著标示。目前只有《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对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标识问题进行规定,且《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仅对转基因农产品的直接加工品有标注要求。因此,餐饮服务单位使用转基因食用油的不用标注。地方法规对转基因食品标注有规定的,相应的地方应遵照执行。感谢您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时间:2019-06-18
2.餐饮店使用转基因大豆油做菜未公示,是否只有在店内醒目位置向顾客明示才算标示呢?【总局留言答复】
问:
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九条: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显著标示。如果餐饮店在日常经营中使用转基因大豆油(瓶身有标示)做菜,但未在公示,是否算做“未标示”呢?是否只有“在店内醒目位置向顾客明示或通过其他渠道告知消费者”才算标示呢?谢谢
答:
您好,留言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显著标示。目前只有《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对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标识问题进行了规定,且《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仅对转基因农产品的直接加工品有标注要求,未对餐饮环节作出要求。另外,如果地方法规对转基因食品标注有规定的,相应的地方应遵照执行。以上答复仅供参考,不作为执法依据。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结合具体案例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时间:2022-02-28
3.餐饮行业使用转基因大豆加工食品,是否应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标示?【总局留言答复】
用转基因豆油加工售卖的食品是否需要在经营场所显著标示
留言日期:2024-07-29
消费者具有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餐饮行业用转基因大豆油加工食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九条“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显著标示”,餐饮行业经营者是否应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标示。
时间:2024-08-01
您好,留言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显著标示。《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应当醒目,并和产品的包装、标签同时设计和印制。难以在原有包装、标签上标注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的,可采用在原有包装、标签的基础上附加转基因生物标识的办法进行标注,但附加标识应当牢固、持久。第八条规定,难以用包装物或标签对农业转基因生物进行标识时,可采用的标注方式。《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仅对转基因农产品的直接加工品有标注要求,未对餐饮环节作出要求。如果地方法规对转基因食品标注有规定的,相应的地方应遵照执行。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不作为执法依据,建议您结合具体案例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咨询。
感谢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4.餐饮单位使用转基因大豆油加工的食品需不需要标示?【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局长信箱答复】
留言:
领导好,咨询一下,餐饮服务单位使用转基因大豆油加工的食品,1.算不算转基因食品?2.是否需要在就餐大厅作显著标识?感谢。
答复:
您好!您关于“餐饮服务单位使用转基因大豆油加工的食品需不需要标示”的诉求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规定要求,餐饮单位在正规渠道购买的合法食材,是可以正常使用的,转基因食品国家法律法规有相关要求,比如食用油,就需要标注。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承办单位: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2-09-26
5.预包装食品制作过程中使用了转基因大豆油,标签上需要标注转基因信息吗?【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局长信箱答复】
来信内容
领导,您好。我司有一款预包装食品,在制作过程中使用了转基因大豆油,请问我们的标签上是否需要标注转基因信息不呢?
答复内容
杨**(先生/女士):
您好!您于2023年9月14日的来信收悉,现对您咨询的事项答复如下:
按照《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第五条之规定,列入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目录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由生产、分装单位和个人负责标识;经营单位和个人拆开原包装进行销售的,应当重新标识。
第六条,标识的标注方法:(一)转基因动植物(含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和微生物,转基因动植物、微生物产品,含有转基因动植物、微生物或者其产品成份的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肥料和添加剂等产品,直接标注“转基因××”。(二)转基因农产品的直接加工品,标注为“转基因××加工品(制成品)”或者“加工原料为转基因××”。(三)用农业转基因生物或用含有农业转基因生物成份的产品加工制成的产品,但最终销售产品中已不再含有或检测不出转基因成份的产品,标注为“本产品为转基因××加工制成,但本产品中已不再含有转基因成份”或者标注为“本产品加工原料中有转基因××,但本产品中已不再含有转基因成份”。
更多详情你可向农业农村行政部门详询。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4日
6.预包装食品使用的植物油含转基因大豆,标签上如何标示?【湖南省市场监管局答复】
留言:
领导,您好,关于我司预包装产品中使用的植物油,其原料中含有转基因大豆,对于预包装成品中的转基因标识问题,是否因遵循《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呢,如果循标识管理办法中第三条“用农业转基因生物或用含有农业转基因生物成份的产品加工制成的产品,但最终销售产品中已不再含有或检测不出转基因成份的产品,标注为“本产品为转基因xx加工制成,但本产品中已不再含有转基因成份”或者标注为“本产品加工原料中有转基因xx,但本产品中已不再含有转基因成份”。”,如果送检结果显示终产品仍含转基因,该如何标识呢,望领导答疑。
网友:
您好,您反馈的问题已收悉。现就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显著标示。《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农业部负责全国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的审定和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第六条规定,标识的标注方法中(二)转基因农产品的直接加工品,标注为“转基因××加工品(制成品)”或者“加工原料为转基因××”。据了解,2023年10月17日,农业农村部起草了《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关于转基因生物标识的具体问题建议您咨询农业农村部门。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部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7.产品中使用了转基因大豆油作为原料,标签应如何标注?【广东省市场监管局答复】
【问答】产品使用转基因大豆油作为原料,标签应如何标注?
问
我司产品中使用了转基因大豆油作为原料,对于预包装成品中的转基因标识问题,我司预包装产品的标签配料上是否需要标注?
答
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2017年11月30日修订版)第六条(二)项规定,转基因农产品的直接加工品,标注为“转基因××加工品(制成品)”或者“加工原料为转基因××”。
8.糕点加入了转基因大豆油,包装上是否需要标注转基因?【广东省市场监管局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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