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促进用户侧储能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促进用户侧储能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024年10月27日 08:29 易事特

为促进用户侧储能健康有序发展,助力构建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近日,新疆乌鲁木齐市发布《促进用户侧储能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提出,要坚持市场主导、政策驱动的原则,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调动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用户侧储能项目建设的积极性,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完善用户侧储能项目管理机制,规范项目建设标准,强化项目全生命周期质量监管。坚持底线思维,统筹发展和安全,压紧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保障用户侧储能项目建设运行的全过程安全。《意见稿》明确,到2025年,力争全市用户侧储能示范项目总装机规模达到8万千瓦/16万千瓦时以上,实现用户侧储能从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助力推动首府绿色低碳转型。到“十五五”末,用户侧储能规模进一步扩大,与源网荷等各要素深度融合,有力支撑乌鲁木齐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意见稿》强调,加大用户侧储能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用户侧储能项目,在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等审批许可环节给予大力支持;支持用户侧储能项目使用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支持将用户侧储能项目纳入绿色金融支持范围;对于落实配置用户侧储能要求的终端用户,在项目备案、并网、调度运行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意见稿》还指出灵活多样发展用户侧储能:

(一)鼓励工商业企业配置用户侧储能。

(二)打造工商业“光伏+储能”试点示范项目。

(三)积极开展“光储充”一体化电站建设。

(四)依托工业园区倒短场景推广运用换电重卡。

(五)探索甘泉堡产业园区与储能融合发展新模式。

(六)积极推进虚拟电厂建设。

原文如下:

乌鲁木齐市促进用户侧储能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促进用户侧储能健康有序发展,助力构建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以及《乌鲁木齐市发展绿电产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等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围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以市场机制为根本依托,以政策环境为有力保障,以试点示范为重要抓手,抢抓新型储能产业发展战略机遇期,稳中求进推动用户侧储能多场景应用,形成源网荷储协调有序发展的良好格局。

基本原则:统筹布局、有序发展。以满足高比例大规模新能源发展需要、促进绿电就地就近消纳、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为导向,强化顶层设计,合理确定发展目标,因地制宜布局用户侧储能项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用户侧储能持续健康发展。

市场主导、政策驱动。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调动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用户侧储能项目建设的积极性,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用好国家绿色金融等相关配套政策,发挥政策引导带动作用。创新引领、示范先行。坚持先易后难、以点带面,开展用户侧储能示范试点,促进应用场景和商业模式创新。聚焦优势产业,通过补链、延链和强链,推动储能制造全产业链发展,促进产业升级、成本下降,有效支撑用户侧储能可持续发展。立足安全、规范管理。完善用户侧储能项目管理机制,规范项目建设标准,强化项目全生命周期质量监管。坚持底线思维,统筹发展和安全,压紧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保障用户侧储能项目建设运行的全过程安全。

工作目标:推动用户侧储能多元化、多场景应用,到2025年,力争全市用户侧储能示范项目总装机规模达到8万千瓦/16万千瓦时以上,实现用户侧储能从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助力推动首府绿色低碳转型。到“十五五”末,用户侧储能规模进一步扩大,与源网荷等各要素深度融合,有力支撑乌鲁木齐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灵活多样发展用户侧储能

(一)鼓励工商业企业配置用户侧储能。以市场为主导,围绕打造甘泉堡经开区、米东区、经开区(头屯河区)、高新区(新市区)绿电产业园区,以用电量高、负荷峰谷差大、绿色转型意愿强的工商业企业为突破口,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及负荷用电特征,梳理排查企业用储需求,在安全可靠前提下,引导工商业企业充分利用自治区分时电价机制,结合自身需求、负荷特征、应用场景建设用户侧储能设施。〔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国网乌鲁木齐供电公司〕

(二)打造工商业“光伏+储能”试点示范项目。按照“先易后难、以点带面”的原则,发挥试点示范引领带动作用,鼓励具备条件的工业企业利用自有厂房屋顶和厂区空地,建设“自发自用分布式光伏+用户侧储能”试点示范项目,提高系统消纳能力和能源利用效率,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扩大示范带动效应。对于典型先进的用户侧储能项目,优先列入市、区两级重点建设项目予以推动。〔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国网乌鲁木齐供电公司〕(三)积极开展“光储充”一体化电站建设。以打造新能源汽车“超充之城”为契机,发挥鸟鲁木齐市城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等国企的引领示范作用,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建设集光伏发电、大容量用户侧储能、智能充电桩等多项技术为一体的“光储充”示范电站,探索推广电动汽车、智慧用电设施等双向互动智能充放电技术应用,提升用户灵活调节能力和智能高效用电水平,积极构建以超快充技术为主体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国网乌鲁木齐供电公司〕(四)依托工业园区倒短场景推广运用换电重卡。以米东区、甘泉堡经开区为重点,围绕固定路线物资运输需求,集约化布局换电重卡换电站,加快建设一批站内储备电池数量较多的换电重卡换电示范站。引导换电重卡换电站与电网形成联动,在电价谷时对电池充电、电价峰时进行盈利换电,充分发挥“换电+储能”模式调节电力平衡、降低电网压力等作用。[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国网乌鲁木齐供电公司〕(五)探索甘泉堡产业园区与储能融合发展新模式。鼓励甘泉堡产业园区依托增量配网配置用户侧储能,发挥储能系统柔性、智能、高效等技术特点,通过削峰填谷、容量调配等机制提升增量配电网区域内已建成投运的国能3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以及在建的丝绸绿洲10万千瓦光伏项目的供电可靠性和经济性,同时提高增量配电网区域内企业的绿电使用比例。〔牵头单位:甘泉堡经开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国网乌鲁木齐供电公司〕

(六)积极推进虚拟电厂建设。加强与具备条件的负荷聚合商对接,聚合我市用户侧储能、电动汽车充电站、自备电厂等可调节负荷资源,在有条件的区(县)、园区等地开展虚拟电厂试点,统筹虚拟电厂接入、市场交易和协同控制,逐步培育增强虚拟电厂响应能力,推动虚拟电厂参与电网调控互动、实现高效能源管理,助力提升电网供应能力。[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国网乌鲁木齐供电公司〕

加大用户侧储能支持力度

(一)强化要素保障。符合条件的用户侧储能项目,在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等审批许可环节给予大力支持。既有场地建设用户侧储能设施的,简化优化规划选址手续。在符合行业标准条件下,优化用户侧储能项目土地利用指标容积率、绿化率要求。对需要履行环评审批手续的用户侧储能项目,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对符合条件不需环评审批的,依法依规不纳入环评管理。优化用户侧储能项目节能审查流程,保障项目用能需求。〔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

(二)强化金融支持。支持用户侧储能项目使用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支持将用户侧储能项目纳入绿色金融支持范围。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专项信贷产品和服务、提供优惠利率,鼓励融资利率参照同期专项债项目利率执行。支持电池企业创新开展储能设备租赁业务或以设备直接入股、合同能源管理等方式参与用户侧储能项目建设,探索多样化商业模式。〔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三)建立激励机制。对于落实配置用户侧储能要求的终端用户,在项目备案、并网、调度运行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积极对接自治区,在用户侧储能充电期间的基本电费、电网运行费及输配电价等方面出台更优惠政策,充分调动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建设用户侧储能的积极性。推动用户侧储能电站联合电力用户作为整体参与电能量市场和需求响应市场。支持虚拟电厂参与市场化需求响应交易和辅助服务市场。结合实际对列为试点示范项目和新型储能强链补链企业给予财政扶持。〔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国网乌鲁木齐供电公司〕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支队等部门加强协作,协助企业加快办理用户侧储能各项手续。电网企业应为用户侧储能项目提供电网接入服务,协调推进配套接网工程实施,按照“简化手续、提高效率”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内部流程,加快业务办理速度,优先为用户侧储能项目提供电网接入服务,推动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尽早投产见效。

(二)鼓励先行先试。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在发展用户侧储能方面积极开拓创新、先行先试。探索用户侧储能技术路线,创新商业模式,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对于先进新型用户侧储能项目,优先列入市、区两级重点建设项目予以推动。加强宣传引导力度,扩大示范带动效应,吸引更多社会资源参与储能技术研究和产业创新发展。

(三)强化安全管理。用户侧储能项目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严格履行安全、消防、环保等建设程序。各区(县)应落实属地责任,统筹做好用户侧储能项目建设、安全运行管理。市属各部门按职责落实管理责任,强化储能建设、运行协同管理。储能建设运营企业应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对储能设施安全运行、管理、维护作出安全承诺,确保储能设备质量、运行时长、可用率等性能满足并网承诺相关技术要求。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乌鲁木齐市

VIP课程推荐

加载中...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

7X24小时

  • 10-29 聚星科技 920111 6.25
  • 10-25 港迪技术 301633 37.94
  • 10-25 健尔康 603205 14.65
  • 10-22 科拜尔 920066 13.31
  • 10-21 强达电路 301628 28.18
  •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