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孔子元)尖峰集团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尖峰药业的控股子公司浙江尔婴药品有限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玻璃酸钠滴眼液[规格:0.1%(0.4ml: 0.4mg)] 《药品注册证书》。玻璃酸钠滴眼液适用于干眼症,缓解干眼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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