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月27日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德宏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正式披露,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分行因在执行延期还本付息政策上存在明显疏漏,未能充分满足符合条件市场主体的延期需求,以及贷款管理流程中的“三查”(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执行不严,导致流动资金贷款被违规挪用,因此被处以70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此次处罚决定中,明确指出了多位关键岗位负责人的责任:
段雪,时任中国建设银行德宏州分行个人贷款中心副经理,因对“延期还本付息政策落实不到位,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未做到应延尽延”负有直接责任,被监管分局给予警告处分。
孙智斌,时任中国建设银行瑞丽支行副行长,同样因上述政策执行不力问题,受到监管警告。
陈旭,时任中国建设银行德宏州分行公司业务部副经理,则因在贷款“三查”环节存在管理失职,导致流动资金贷款被违规挪用,同样收到了监管警告。
来源:投资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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