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孔子元)吉林高速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变更的告知函》,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变更为吉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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