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证金牛座
ST旭电9月20日晚间公告,公司于9月20日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公司A股和B股股票上市。此前,公司A股和B股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同时均低于1元。目前,ST旭电处于停牌状态,停牌前股价报0.37元/股。
公告显示,公司A股和B股股票在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8月14日期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同时均低于1元,触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9.2.1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深交所指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9.2.7条的规定以及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深交所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同时,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9.1.15条、第9.6.10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司股票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被深交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不进入退市整理期,公司股票将于深交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摘牌。要求公司按照规定,做好终止上市以及后续有关工作。公司如对深交所作出的终止上市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深交所申请复核。复核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9.1.15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在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后,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问题,河北证监局曾对ST旭电及控股股东东旭集团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ST旭电于9月10日晚间对外披露关于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进展情况的公告,截至该公告日,东旭集团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共计95.9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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