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7大要点!证监会优化公募基金管理人分类评价制度 C类管理人创新产品展业将受限
北京商报讯(记者郝彦)9月11日,北京商报记者从业内获悉,最新一期机构监管通报(以下简称“通报”)显示,资本市场“1+N”政策文件提出,修订公募基金管理人分类评价制度,督促树牢理性投资、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理念;健全行业机构分类监管体系,突出“扶优限劣”。通报对公募基金管理人分类评价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并同步开展了2023年度分类评价工作。
具体来看,分类评价更加突出合规风控、功能发挥和投资者获得感,避免单纯以业务规模“论资排辈”。总体原则分为三方面:突出“合规风控为先”制度本位、强化“更好发挥功能”监管导向以及新增“重点专项工作”落实情况。
主要评价指标包括合规风控指标、服务投资者指标以及专项工作评价指标。其中提及,对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薪酬管理不符合政策导向的管理人予以扣分等。
此外,通报还提到,分类评价结果可作为监管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测、行政许可、风险准备金计提等方面实施差异化监管的参考依据。A类管理人可优先参与创新产品(业务)试点;C类管理人原则上不得参与,并相应加大对其检查监测力度,审慎对待其申请设立子公司或新增业务资格。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
(原标题:薪酬管理不符合政策导向将扣分!基金管理人分类评价制度迎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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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石秀珍 SF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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