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益股份曾于2023年3月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主板上市申请,后因上市计划调整,于2024年6月撤回申请。2024年7月30日,再次与东亚前海证券签署辅导协议,转道北交所重启上市。
根据前次申报材料显示:
2024年6月19日,因侨益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深交所决定终止其主板发行上市审核。
侨益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侨益股份”)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物流领域,是专业的农产品第三方综合物流服务商,是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公司主要围绕大宗农产品的进口和内贸,为客户提供以货运代理、船舶代理、仓储服务和运输服务为主要环节的第三方综合物流服务。此外,公司还通过合理规划库容,发挥自身仓储优势参与储备粮业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侨益集团,黄一笃、彭彪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两人合计直接、间接持有公司发行前总股本 50.57%的股份。
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08,653.24万元、164,571.19万元、182,468.12万元和76,038.51万元,净利润分别为6,385.33万元、7,967.49万元、8,090.54万元和4,587.52万元,2023年预计扣非净利润7003万元,未达到主板新规财务指标1亿元的要求。
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对2023年年度的业绩预计如下:
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最近三年净利润均为正,且最近三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1.5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1亿元或者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10亿元。
募集资金运用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3,356.2553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预计融资5.8828亿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1.关于业务模式及行业代表性
申报材料及审核问询回复显示:
(1)农产品物流行业是增强国家粮食宏观调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等关乎国计民生的政策的重要抓手。发行人采用全业务链条的物流业务模式,更符合目前下游市场大宗农产品客户的物流需求。发行人在农产品综合物流领域具有行业代表性。
(2)发行人业务深耕粤港澳大湾区,形成辐射全国的物流网络。报告期内,发行人在广东省内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68,887.59万元、98,340.86万元和105,550.96万元,占比分别为63.40%、59.76%和57.85%。
请发行人:
(1)结合大宗农产品第三方综合物流行业发展历程、战略意义及产业链分工情况,大宗农产品客户的具体物流需求,发行人在物流网络完善程度、仓储运输能力、农产品质量保障水平等方面的特点,进一步说明发行人在农产品综合物流产业链所处地位、所产生的附加值及重要程度,发行人主营业务模式与传统农产品运输物流企业的比较优势,发行人核心竞争能力及行业代表性的具体体现。
(2)结合发行人业务布局及服务网点分布情况,说明“形成辐射全国的物流网络”的依据;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及竞争对手业务覆盖区域,报告期内发行人广东省外其他地区客户订单获取方式、合作情况等,说明发行人向核心业务区域以外的地区拓展业务是否存在不确定性或实质性障碍,进一步完善有关发行人业务地域集中相关风险揭示。
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3.关于第三方综合物流服务
申报材料及审核问询回复显示:
(1)发行人的第三方综合物流服务业务收入、毛利整体呈上升趋势,该业务以农产品物流服务为主,包括进口与内贸。2022年,农产品进口业务收入受国际形势影响同比下滑14.55%;“我国内贸农产品的物流市场在近几年内增速较快”,发行人大力拓展以“北粮南运”为代表的内贸农产品物流市场,因此报告期内内贸收入持续增长,其中,2022年同比增长52.08%。
(2)报告期内,第三方综合物流服务毛利率分别为15.78%、13.49%、11.85%,持续下滑。其中,2021年较2020年下滑的主要原因为发行人增加外采仓储租赁导致单位成本上升;相关材料未说明2022年毛利率进一步下滑的具体原因。
请发行人:
(1)说明“我国内贸农产品的物流市场在近几年内增速较快”的原因及依据,相关数据来源及其权威性;2022年,发行人大力拓展内贸农产品物流市场的具体情况,是否新增服务区域、新开拓运营线路等,是否与发行人的营运能力相匹配,发行人是否替代了相关客户的原供应商,相关订单的取得方式,结合上述情况进一步分析2022年内贸物流服务收入、第三方综合物流服务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2)分别说明第三方综合物流服务中进口与内贸业务的主要客户,结合报告期内主要客户的进口、内贸业务量变化原因等情况进一步分析报告期内发行人第三方综合物流服务中进口和内贸的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进一步量化分析报告期内第三方综合物流服务收入持续增长的核心因素,包括增长的业务线路、业务区域或新增客户情况,相关增长是否具有合理性。
(3)说明发行人主要客户的进口农产品来源国以及受国际形势的影响情况,进口业务收入是否存在持续下滑的风险;主要客户的内贸物流线路,包括主要始发港、目的港以及对应的收入金额情况,内贸收入增长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4)进一步分析2022年第三方综合物流服务毛利率持续下滑的原因;报告期内,第三方综合物流服务中自有仓储和租赁仓储的收入结构、毛利率差异情况,自有仓储和租赁仓储的区域分布情况,结合两者的仓储容量及利用率分析与相应收入的匹配性;结合市场价格说明相关仓储租赁采购价格的公允性。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并详细说明针对报告期内发行人第三方综合物流服务业务收入真实性的核查过程、核查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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