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617 900913 股票简称:国新能源 国新B股 编号:2024-040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为合营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山西普华燃气有限公司
● 被担保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是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500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9,322.11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山西普华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华燃气”)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天然气”)于2024年7月31日与诚泰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泰融资租赁”)签署了《保证合同》,为普华燃气与诚泰融资租赁签订的金额3,500万元,期限5年的《售后回租赁合同》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500万元,担保方式为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对方股东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按所持股比向山西天然气提供反担保,普华燃气以其自身拥有所有权的资产向山西天然气提供反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召开了专门会议并审议通过;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经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山西天然气为普华燃气提供不超过7,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本次担保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审议。
截至本公告日,普华燃气已使用公司担保额度3,500万元,剩余额度3,500万元。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西普华燃气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斌
成立时间:2009年12月17日
住所:大同市开发区云州街1169号
经营范围:天然气开发利用项目投资;城镇天然气经营;销售天然气灶具、茶炉、锅炉、天然气利用技术研发、工程设计与咨询服务(不含中介);管道燃气、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的储运、配送与销售(热源使用)(以上国家禁止经营专项审批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山西天然气、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各占比50%。
企业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4,593.88万元;负债总额:18,566.36万元;净资产:6,027.52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16,186.00万元;净利润:-1,669.38万元。
企业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3月31日,资产总额:23,658.84万元;负债总额:17,815.31万元;净资产:5,843.53万元;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4,092.22万元;净利润:-183.99万元。
(二)关联关系介绍
普华燃气为公司合营企业。其中:山西天然气出资5,500万元,占比50%;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5,500万元,占比5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普华燃气申请的3,500万元贷款业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天然气在公司股东大会核准的担保额度内为其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3,5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另一股东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按所持股比向山西天然气提供反担保,普华燃气以其自身拥有所有权的资产向山西天然气提供反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额度范围内,普华燃气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天然气合营公司,山西天然气所提供的担保行为基于开展公司业务之上,有利于普华燃气筹措资金,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普华燃气另一股东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按其所持股比向山西天然气提供反担保,普华燃气以其自身拥有所有权的资产向山西天然气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929,669,747.61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34,950,000元,分别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5.24%和9.0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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