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79 证券简称:重庆港 公告编号:临2024-025号
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制定《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原《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同时废止。《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内容详见今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及授权决策方案的议案》。
同意制定《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试行)》及《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决策方案》。《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试行)》及《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决策方案》内容详见今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指定财务总监刘红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今日临2024-026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经董事会审议,同意提名杨兴龙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杨兴龙简历详见附件。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重庆果园港埠有限公司拟用铁路专用线项目对应的机器设备为银行贷款提供质押担保的议案》。
同意重庆果园港埠有限公司用铁路专用线项目对应的机器设备为银行贷款提供质押担保。截至目前前述质押资产的净值为114,590.03万元,质押物清单及价值最终以签订的质押合同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今日临2024-027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0日
附件
杨兴龙简历
杨兴龙,男,汉族,1982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会计学博士,财政学博士后,重庆市会计领军人才。历任重庆理工大学会计学院专任教师,硕士生导师、副教授,研究生办公室副主任等职务。现任重庆工商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会计学院财务与会计研究中心主任,重庆市政府绩效评价研究中心副主任。兼任中国财政学会绩效管理研究专委会委员,中国会计学会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专委会委员,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内控管理师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内部控制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电子企业协会智能财务专家,工业通信业财经专家库专家,教育部学位中心评审专家,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重庆市会计咨询专家,重庆市市级预算绩效专家,重庆市经济信息委评审专家,重庆市文旅委财经专家,山西省内部审计专家等。
证券代码:600279 证券简称:重庆港 公告编号:临2024-026号
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及指定财务总监代行
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秘书辞职情况
近日,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屈宏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因工作需要,屈宏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屈宏先生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屈宏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屈宏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屈宏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指定财务总监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指定财务总监刘红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指定财务总监刘红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刘红伟简历详见附件。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
特此公告
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7月30日
附件
刘红伟简历
刘红伟,男,汉族,1975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会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非执业)。历任重庆港九龙坡公司财务科会计,重庆港口局财务处会计,重庆港务(集团)财务处会计、副处长,重庆港务物流集团财务部副部长、资产财务部部长、财务部部长,重庆港务物流集团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董事、副董事长,重庆港务物流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总支委员、党总支书记、总经理、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现任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财务总监。
证券代码:600279 证券简称:重庆港 公告编号:2024-027号
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8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8月15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298号公司二楼一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8月15日
至2024年8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该议案经2024年7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在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法定代表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
3.登记地点: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证券部。
4.登记时间:2024年8月14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2:00一5:00)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电话:(023)63100700
联系人:赵鑫
通讯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298号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证券部
邮政编码:400025
特此公告。
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8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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