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12 证券简称:西典新能 公告编号:2024-036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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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 年7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40元/股(含),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确定。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1,000 万元(含),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和2024年7月18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 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7月24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032,21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26%,回购成交最高价为28.40元/股,最低价为24.9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842,585.9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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