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26 证券简称:科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4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0668号(以下简称“工作函”),公司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工作函》的要求,积极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和中介机构共同对《工作函》所述问题进行逐项核实并回复。现对《工作函》所述问题回复公告如下:
问题一:年报显示,公司主营消费电子产品结构件的研发、制造,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5.97亿元,同比减少24.16%,连续两年大幅下降,公司称主要系受消费电子行业下行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境内营业收入8.99亿元,毛利率为17.43%,同比增加7.63个百分点,与同行业公司变动情况不一致;境外营业收入16.68亿元,毛利率为10.33%,同比减少4.99个百分点,与境内毛利率差异较大且呈相反变动。
请公司补充披露:(1)近三年公司境内、外业务前五名客户具体情况,包括客户名称、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交易内容、金额、销售产品的主要用途、合同履行进展及对应收入确认情况;(2)结合公司产品结构、主要客户变化情况及原因、所涉具体业务的竞争格局和行业趋势,说明在消费电子行业下行的情况下,公司境内业务毛利率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3)对比境内、外业务的业务模式、产品类型、客户结构,说明境内、外业务毛利率差异较大且变动方向相反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1、近三年公司境内、外业务前五名客户具体情况,包括客户名称、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交易内容、金额、销售产品的主要用途、合同履行进展及对应收入确认情况
回复:
(1)近三年公司境内业务前五名客户具体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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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近三年公司境外业务前五名客户具体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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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表所示,近三年境内、境外业务前五名客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系公司长期稳定合作的客户,主要销售产品为消费电子结构件。最近三年前五大客户存在部分变动,主要系客户在不同年份的需求存在变化所致。公司业务模式为订单式生产,根据客户订单需求组织生产。针对境内业务,公司将货物运送至约定地点并由客户完成签收,商品控制权转移时确认收入;针对境外业务,公司根据约定组织生产并由仓库发出产品,按照国际通用贸易条款约定的货权转移时点确认销售收入。
2、结合公司产品结构、主要客户变化情况及原因、所涉具体业务的竞争格局和行业趋势,说明在消费电子行业下行的情况下,公司境内业务毛利率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1)产品结构变化情况
消费电子产品更新换代速度较快,产品寿命期较短,公司销售的主要产品类型会根据市场行情、客户需求进行不断调整,公司主要产品为消费电子结构件,但各年份的产品细项存在差异化,各产品细项的毛利率不同,因此导致各年份毛利率存在明显差异。此外,公司2023年重新调整产品结构,终止了手机按键、边框等亏损业务。
(2)主要客户变化情况
公司各年度前五大客户存在部分变动,主要系客户需求变化及公司产品结构调整所致。a)2022年境内第三大客户在2023年收入大幅减少,主要系销售给该客户的手机按键、边框业务2022年度亏损3,089万元,2023年度已全面终止该亏损业务,因此拉高了2023年度境内业务毛利率;b)2023年境内第五大客户为本期新进的境内前五大客户,主要销售笔记本配件,收入较上期大幅上涨,主要销售产品毛利率在20%以上,因此亦拉高了境内业务整体毛利率。
(3)具体业务的竞争格局和行业趋势情况
公司作为消费电子产业链的中游结构件制造厂商,资本投入大,竞争日趋激烈,盈利空间逐步被压缩,且近两年,宏观经济下行,行业进入下行周期,终端市场需求放缓,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等消费电子市场持续低迷。在此背景下,公司订单持续下滑,产品出货量减少,2023年公司境内业务订单不足,部分设备厂房闲置,公司将闲置资产折旧费用计入管理费用,同时应终端客户要求,公司将境内业务部分设备产能外迁至越南厂区,上述两项减少境内业务应分摊的折旧费用约4,160万元,以上导致境内业务的固定分摊成本降低。
综上,公司产品结构的调整、设备产能外迁及闲置资产的折旧费用调整系境内业务毛利率大幅增长主要驱动因素,公司境内业务毛利率大幅增长具有合理性。
3、对比境内、外业务的业务模式、产品类型、客户结构,说明境内、外业务毛利率差异较大且变动方向相反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1)境内外业务模式、产品类型、客户结构情况比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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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表,从业务模式来看,公司境内外业务模式不存在差异;从客户结构来看,产品终端客户均以品牌客户为主,境内外前五大客户集中度基本一致;从产品类型来看,境内外业务存在明显差异,境外产品类型比较丰富,除笔记本配件、手机配件、智能穿戴外,还涵盖一体机配件、加热不燃烧电子烟结构件、智能笔配件、医疗手术器械结构件等产品。
(2)说明境内、外业务毛利率差异较大且变动方向相反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境内毛利率为17.43%,同比增加7.63个百分点,境外毛利率为10.33%,同比减少4.99个百分点,与境内毛利率差异较大且呈相反变动。其中,境内毛利率较上期大幅增长,原因及合理性详见本问题回复之2。
境外毛利率较上期减少4.99个百分点,主要系:1)加热不燃烧电子烟结构件业务和智能笔配件业务:由于市场竞争日趋加剧,客户2023年降价,该两块业务毛利同比减少3,570万元和3,660万元,致使2023年毛利率下降;2)2023年境外营收同比下降17.5%,设备利用率降低,使得单位产品分摊的固定成本费用上升。
综上,境内、外业务毛利率差异较大且变动方向相反的情况符合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具有合理性。
年审会计师意见:
1、针对上述问题(1)至(3),我们执行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1)了解及评价与收入确认事项有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并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针对境内和境外业务分别实施细节测试,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订单、出货单、销售发票、对账单、报关单、客户签收单等,检查回款单据,核实回款单位和回款金额与交易单位是否一致,以评价收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获取境内和境外主要客户的销售明细,实施函证程序,以抽样方式向主要客户函证本期销售额;
(4)获取境内和境外年度前五大客户、新增客户、停止合作客户、两期内收入增减变动较大的客户的具体销售情况,识别两期主要客户变化情况并分析合理性;
(5)通过访谈公司管理层及查阅行业研究报告、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资料等方式,了解报告期内行业环境和竞争格局,分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变动是否符合行业趋势,是否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一致;
(6)通过访谈、检查等方式了解产品的定价策略,并选取主要客户的主要产品,取得其报价表/价格协议/销售订单,检查实际执行价格是否与之一致,检查境内和境外客户相同产品的定价是否存在差异,并分析同类产品的两年单价变动趋势,分析产品单价对毛利率变动的影响;
(7)查阅公司报告期内的收入成本明细表,了解公司的销售及毛利率情况,将公司毛利率按照产品类型、销售区域、季度等口径进行前后年度对比以及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识别并分析是否存在明显异常,对于毛利率波动较大的境内和境外销售收入情况,量化分析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
(8)选取境内和境外业务主要客户,通过企查查、中信保等渠道查询,确认客户与公司、实控人、董监高及关键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9)将两期的成本项目的归集和结转情况执行分析性复核,核实收入成本匹配性,验证成本归集和结转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2、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的收入确认真实准确。在消费电子行业下行情况下,公司境内业务毛利率增长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境内外业务毛利率差异较大且变动方向相反的情况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具有合理性。
问题二:年报显示,2023年公司营业成本22.70亿元,其中,外协费用4.97亿元,占比高达21.89%,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披露的成本构成存在较大差异。此外,在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的比重无明显变化的情况下,公司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占比由2022年的41.23%降至28.81%。
请公司补充披露:(1)报告期内外协费用的具体情况,包括外协厂商名称、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合作时间、外协服务内容、金额、数量、定价依据,结合生产模式说明外协费用占比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2)近三年公司前五名供应商的具体情况,包括供应商的名称、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交易内容、金额、采购商品的主要用途、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履行进展等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占比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1、报告期内外协费用的具体情况,包括外协厂商名称、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合作时间、外协服务内容、金额、数量、定价依据,结合生产模式说明外协费用占比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1)报告期内外协合作厂商交易金额前十大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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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结合生产模式说明外协费用占比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消费电子行业由于市场需求多样化、产品制程多样,公司在收到品牌公司的产品设计要求后,根据要求进行设计和生产,但公司难以满足产品全制程需求,通过将非核心制程委外给第三方,达到覆盖多制程工艺、优化成本、分散风险等优势,故委外加工成为消费电子行业中一种重要的生产模式。
通过上表可以看出,公司主要委外业务包括如下几种:
1)检测服务:公司合作的客户主要是国内外品牌客户,需确保产品的性能、可靠性、耐用性及安全性符合要求。产品检测的需求巨大,一方面公司通过购置通用或专用的检测设备满足需求,但由于大多数产品检测内容、标准差异较大,定制检测设备性价比较低,故公司将部分产品委外检测。
2)烤漆、喷漆、清洗等:近年来,由于消费者对电子产品外观需求的多样化,对烤漆、喷漆的需求加大。但由于该行业对环保要求较高,投入巨大,出于成本考量,公司将该制程委外加工。
3)组装:以单一产品为例,产品上市前客户需求量会有一个峰值期,公司往往不会按峰值需求配置设备、人力等资源,故公司将部分组装业务委外,可以起到平滑谷峰作用,降低综合成本。
综上,公司外协费用占比较高具有合理性。
2、近三年公司前五名供应商的具体情况,包括供应商的名称、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交易内容、金额、采购商品的主要用途、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履行进展等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占比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近三年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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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江苏鑫科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森“),成立于2020年7月27日,公司持有鑫科森100%的股权,2021年4月30日公司处置鑫科森,主要原因为鑫科森经营不善,2020年亏损8,205万元,2021年1-3月亏损4,449万元;处置鑫科森有利于公司盘活资产,优化资源配置。鑫科森主要为境内第一大客户供应笔记本配件,为满足境内第一大客户要求公司生产经营保持稳定性连续性,公司选择鑫科森作为公司的供应商。
2023年公司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占比由2022年的41.23%降至28.81%,主要原因为2023年度境内第一大客户需求减少,导致该品牌所需采购外购定制件大幅减少。
综上,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额占比大幅降低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具备合理性。
年审会计师意见:
1、针对上述问题(1)至(2),我们执行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1)了解及评价公司采购与付款有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并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选取主要外协供应商和原材料供应商,对本期采购额进行函证;
(3)核查主要原材料和外协供应商往来明细账,获取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的入库单、采购入库台账、采购合同、发票、银行流水等资料,并与账面进行核对,检查原材料采购和外协采购的真实性及准确性;
(4)访谈公司管理层以及采购业务人员,了解公司报告期各期主要外协供应商采购类型、合作背景及合作情况、采购必要性及合理性、采购流程和定价机制等信息;
(5)对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外协供应商的采购单价及变动情况分析,对于存在异常情形的,了解具体原因及合作背景,并进行核查;
(6)了解主要供应商的变动的原因并分析合理性,对异常供应商、异常采购合同进行核查,对比分析采购规模、供应商业务规模的匹配性;
(7)通过企查查等公开查询方式查阅各类主要供应商的工商资料,了解各类供应商成立时间、实缴资本、注册地、经营范围、经营是否存在异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情况;
2、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的采购数据真实准确;外协采购比例较高符合公司的生产模式,具有合理性;主要供应商与公司属于正常的业务合作,不存在关联关系;报告期内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大幅下降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具有合理性。
问题三:年报及前期公告显示,公司2023年末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25.74亿元,占总资产的比重高达46.08%,近三年计提折旧累计高达10.76亿元,是归母净利润持续大幅下滑的重要原因。报告期内,新增暂时闲置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2.25亿元,其中闲置机器设备2.16亿元。报告期内,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0.50亿元,均为闲置固定资产,其中对闲置机器设备计提0.47亿元。公司2022年业绩大幅下滑,但未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请公司补充披露:(1)近三年主要固定资产的具体情况,包括固定资产名称、所在具体地址、取得方式、主要用途、产能利用率,以及账面余额和账面价值、折旧和减值情况,说明相关资产的构建成本和实现效益是否匹配;(2)对于前述外购取得的固定资产,说明交易对手方、与公司关联关系、定价依据、款项支付时间,相关款项是否直接或间接流向关联方;(3)结合固定资产实际使用情况和主要产品的产销量变化,说明公司固定资产在以前年度特别是2022年是否存在闲置情形,相关减值计提是否及时、充分。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请独立董事对问题(2)发表意见。
1、近三年主要固定资产的具体情况,包括固定资产名称、所在具体地址、取得方式、主要用途、产能利用率,以及账面余额和账面价值、折旧和减值情况,说明相关资产的构建成本和实现效益是否匹配
回复:
(1)近三年主要固定资产的具体信息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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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收入/资产账面价值即收入贡献比,代表每1元资产净额所能带来的营收。
(2)说明相关资产的构建成本和实现效益是否匹配
公司主要业务为消费电子结构件、医疗手术器械结构件和其他精密金属结构件。其中:
1)消费电子结构件业务相关的固定资产余额分别为347,866.61万元、426,820.58万元和437,104.63万元,固定资产投入逐年增长,最近三年业务收入分别为360,821.14万元、293,312.89万元和215,702.88万元,业务收入逐年下降,因此,固定资产购建和实现效益不具有匹配性。最近三年,固定资产新增购建规模按照类别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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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专用设备或定制化产线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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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电子产品更新换代速度较快,产品寿命期较短,资产投入较高,且生产设备主要为专用设备或定制化生产线,因此新的产品项目需要增加固定资产投入,其中专用设备或定制化产线投入情况如上表,2021年新增购建22,378.86万元,近三年产能利用率分别为75%、58%、35%;2022年新增购建22,577.93万元,近两年产能利用率分别为60%、55%;2023年新增购建7,762.81万元,2023年产能利用率为44%。最近三年,受宏观经济下行、行情遇冷、终端市场需求放缓等因素影响,公司产品销售收入持续下滑,产品出货量大幅减少,但因业务模式存在特殊性,公司在业务收入持续下滑的情况下仍然增加专用设备的投入是合理且必要的。
由于报告期内订单及出货量下滑明显,相关设备产能利用率大幅下降,造成公司部分专用设备闲置或低效。公司结合行业环境和生产经营情况,在2023年末组织多个部门对全部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公司认为相关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结合第三方评估结果,并根据准则及相关规定要求,于2023年末对该业务相关资产计提了充分的减值准备。
②通用性设备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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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性设备主要包括CNC设备、注塑机等,具有广泛适用性,可用于多机种的产品生产。最近三年新增通用设备购建金额分别为20,256.12万元、6,200.35万元和3,491.19万元,处于逐年下降的趋势。2021年正处于消费电子需求爆发的高景气周期,2022年开始,行情遇冷,行业进入需求放缓的去库存阶段,公司订单和出货量不断下滑,因此公司逐年大幅减少了通用性设备的投入,与业务收入逐年下降的趋势保持一致,具有匹配性。
③房屋及建筑物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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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及建筑物近三年新增购建金额39,819.79万元,其中2021年新增购建7,949.01万元,近三年实际使用率分别为40%、45%、45%;2022年新增购建21,343.04万元,主要为科森科技东台有限公司3C三期厂房,该项目于2020年末启动并完成前期工作,2021年初正式投建,2022年完工转固19,057.81万元, 2022年、2023年实际使用率分别为10%、20%。该项目启动时正处于2020年至2021年消费电子需求爆发的高景气周期,行情预期较好,2022年开始,行情遇冷,行业逐步进入需求放缓的去库存阶段,公司订单和出货量不断下滑,因此导致房屋建筑物的购建和实现的效益情况变动趋势相反,不具有匹配性,但具有合理性。2023年新增购建10,527.74万元,主要为蓬朗二期2号厂房,该厂房系蓬朗厂区二期厂房在建项目的一部分,其中2号厂房于2023年12月达到可使用状态,转固金额5,227.42万元,2023年尚未实际使用,该项目投建的合理性参见本报告问题四第1项回复。
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固定资产进行减值迹象的判断,经过评估,未发现房屋及建筑物存在减值迹象。
2)医疗手术器材结构件业务相关的固定资产余额分别为10,358.47万元、12,867.45万元和13,358.53万元,最近三年业务收入分别为22,005.14万元、26,965.96万元和30,329.06万元,固定资产投入和业务收入均逐年增长,固定资产购建和实现效益具有匹配性。
3)其他精密金属结构件业务相关的固定资产余额分别为3,125.63万元、3,158.67万元和4,250.09万元,最近三年业务收入分别为11,896.84万元、11,563.65万元和10,625.19万元,固定资产余额和收入规模均保持相对平稳。2023年末固定资产余额较上期末增长1,091.42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司在新能源储能业务上扩大投入所致,主要增加的资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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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3年初成立全资子公司江苏科速博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开展新能源储能业务,2023年5月开始试产,2023年8月开始取得订单,8月至12月累计订单1,830.09万元,当年履行进度91.18%,2024年新能源储能业务收入预计保持增长,因此,固定资产购建和实现效益具有匹配性。
2、对于前述外购取得的固定资产,说明交易对手方、与公司关联关系、定价依据、款项支付时间,相关款项是否直接或间接流向关联方
回复:
前述2021年至2023年固定资产中,外购取得的固定资产原值分别为20,382万元、19,133万元和11,306万元,以下列示近三年外购资产的主要供应商情况(前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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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表所示,公司外购固定资产的交易对手方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采购价格按照市场价交易,款项均用于购置生产经营所需设备,不存在相关款项直接或间接的流向关联方的情形。
3、结合固定资产实际使用情况和主要产品的产销量变化,说明公司固定资产在以前年度特别是2022年是否存在闲置情形,相关减值计提是否及时、充分
回复:
(1)固定资产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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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产品的产销量变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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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表:
1)最近三年医疗手术器械结构件收入稳步上涨,设备使用率均在96%以上,产能利用率较高,
不存在闲置的情形。
2)其他精密金属结构件主要产品为汽车结构件、储能PACK包、模切件和音箱配件等,产能利
用率较高,不存在闲置的情形。最近三年收入规模和产能利用率均保持相对平稳的趋势,而产销量却逐年下滑,主要系模切件及音箱配件的影响。模切件及音箱配件为外购,厂内人工仪器检测、包装后出货,不占用公司生产设备,其产品数量繁多,单位价值低,且销售主要集中于2021年至2022年,两年内累计销售数量为10,034万件,收入为2,291.09万元,2023年销售数量为52万件,收入为48.02万元。此外2023年新增新能源储能PACK包项目,量少价高,年度营收1,669万元。剔除以上影响因素后,近三年其他金属结构件产量为2,894万件、2,941万件和2,569万件,产量基本保持平稳,与收入规模和产能利用率的趋势保持一致。
2021年-2023年模切件主要客户和供应商具体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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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023年音箱配件主要客户和供应商具体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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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消费电子产品结构件最近三年产销量持续下滑,设备使用率持续下降,2022年固定资产存在部分月份的临时性、间歇性的闲置,但设备仍处于正常使用状态,不存在因市场变化、技术更新、企业策略调整等导致的闲置情形。
(2)相关减值计提及时且充分
1)公司长期资产减值会计政策如下: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将估计其可回收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可回收金额根据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回收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回收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当固定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2022年资产减值迹象判断情况:
公司主要的固定资产为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等,均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于每半年会组织对固定资产的全面盘点一次,对于无法满足使用条件的固定资产均会及时进行处置或报废。资产负债表日按《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要求,对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如存在如下情况,应当计算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确定资产是否已经发生减值,2022年针对减值迹象判定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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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公司所处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固定资产市价亦未出现大幅下跌,主要资产均正常使用且运行状况良好,不存在毁损、无法使用、长期闲置等,也未出现其他表明资产已发生减值的情况。针对产能利用率降低的情况,公司在进入2023年后,尝试开发新的电子烟客户,并布局石墨散热模组等业务,预期未来将会给公司带来新的增长点,将进一步提高资产的产能利用率。因此,公司2022年及以前年度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具有合理性。
年审会计师意见:
1、针对上述问题(1)至(3),我们执行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
(1)了解及评价公司固定资产与长期资产循环有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并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实施固定资产实地检查监盘程序,并与有关人员访谈,检查固定资产的状态, 是否存在资产已经陈旧、长期闲置、盘亏及毁损等情形,确认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3)对报告期内固定资产采购情况执行细节测试,检查采购合同、发票、验收单、付款回单等支持性单据,核实付款单位和与交易单位是否一致,以评价固定资产采购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针对主要外购设备,通过公开渠道查询并选取多家设备商进行询价,检查采购价格是否处于市场价格的正常范围内;
(5)选取报告期内固定资产主要供应商,通过企查查等公开渠道查询,确认报告期主要供应商与公司、实控人、董监高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6)与管理层访谈,并结合公司的业务模式,了解公司未来是否存在资产处置或终止使用的计划,了解公司报告期内增加固定资产采购的原因及合理性;
(7)结合产销量,分析产能利用率,判断相关资产是否存在闲置等减值情况;
(8)针对闲置资产,结合公司预期计划,判断是否能持续为企业创造价值;
(9)利用外部评估师专家的工作,对外部评估师的资质、胜任能力、评估方法进行综合评价;与管理层及外部估值专家讨论减值测试采用的评估方法、估值模型、关键假设、关键参数等是否合理。
2、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医疗手术器械结构件和其他精密金属结构件业务的固定资产购建和效益实现情况具有匹配性,消费电子结构件业务的固定资产购建和效益实现情况不具有匹配性,但结合公司的业务模式和实际经营情况,在业务收入持续下滑的情况下仍然增加固定资产投入具有合理性;报告期内,公司的固定资产采购真实准确,定价依据为市场价,付款均用于购置生产经营所需设备,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流向关联方的情形;经过对减值迹象的判断,公司2022年及以前年度相关减值计提及时且充分。
独立董事意见:
1、在书面回复交易所前,公司提供了近三年外购取得主要固定资产的明细、对应合同、款项支付时间等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2、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近三年外购取得主要固定资产的明细、对应合同等相关资料后,一致认为:公司外购取得固定资产真实准确,交易对手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固定资产定价依据为市场价,付款均用于购置生产经营所需设备,相关款项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流向关联方的情形。
问题四:年报及前期公告显示,公司自上市以来构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长期处于高位,报告期内为4.58亿元。报告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为2.49亿元,同比增长137.58%,主要系越南新厂区基础改造工程、蓬朗厂区二期厂房本期新增投资所致。其中,越南新厂区基础改造工程为报告期内新增项目,本期投入0.36亿元,工程进度80%;蓬朗厂区二期厂房于2021年勘探,2022年、2023年分别投入0.54亿元、1.49亿元,报告期末处于验收阶段。
请公司补充披露:(1)前述两项在建工程的主要用途、规划产能或预期效益、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及后续建设安排,结合市场需求和业务发展规划,说明在业绩持续下滑且亏损的情况下持续大额投建新项目的合理性;(2)公司在前述项目建设过程中,支付款项的具体用途、结算安排、资金流入方名称、实际控制人及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说明相关款项是否直接或间接流入关联方,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请年审会计师、独立董事对问题(2)发表意见。
1、前述两项在建工程的主要用途、规划产能或预期效益、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及后续建设安排,结合市场需求和业务发展规划,说明在业绩持续下滑且亏损的情况下持续大额投建新项目的合理性
回复:
(1)前述两项在建工程的主要用途、规划产能或预期效益、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及后续建设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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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结合市场需求和业务发展规划,说明在业绩持续下滑且亏损的情况下持续大额投建新项目的合理性
1)关于越南新厂区投建的合理性:公司目前境外业务占比较大,以2023年为例,境外收入16.68亿,占比64%,而产能主要集中在国内。投资建设越南工厂,一方面,可以更好地开拓和满足海外客户的多方面需求;另一方面,公司在资产规模、行业竞争力和海外市场占有率以及公司整体的的抗风险能力也能获得有效的提升,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越南厂区初期计划主要生产加热不燃烧电子烟结构件,该类产品目前市场需求稳定。
2)蓬朗厂区二期厂房投建的合理性:蓬朗厂区二期厂房所用土地使用权系公司2021年取得,2022年开始投建,目前基本已投入使用,主要生产散热模组、塑胶结构件、MIM(粉末金属注射成型)产品。公司作为消费电子结构件提供商,主动向消费电子精密模组拓展。截止目前,为某国际品牌公司生产的散热模组已量产,2024年一季度贡献营收约1亿元,全年有望实现3亿元营收规模。同时,加热不燃烧电子烟市场需求稳定,公司成为国际客户VR/AR产品结构件供应商,对应需求的塑胶结构件2024年也将形成收入增量。MIM金属件是转轴(铰链)的重要部件,且应用场景越来越丰富,公司MIM生产相关设备已完成安装调试,将与转轴(铰链)业务形成协同效应。
综上,前述两项在建工程的投建是基于市场需求及业务规划的投资决策,具备合理性。
2、公司在前述项目建设过程中,支付款项的具体用途、结算安排、资金流入方名称、实际控制人及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说明相关款项是否直接或间接流入关联方,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回复:
(1)越南新厂区基础改造工程主要承建商如下:
■
(2)蓬朗厂区二期厂房主要承建商如下:
■
综上所述,以上资金流入方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相关款项未直接或间接流入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年审会计师意见:
1、针对上述问题(2),我们执行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1)获取工程项目合同台账、相关合同、发票、付款单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文件、监理报告、工程计量清单、工程结算单等支持性资料,验证在建工程投入的真实性;
(2)对在建工程实施100%的实地勘察,并与工程项目负责人访谈,了解在建项目的实际完工进度,了解投入比例是否与账面金额一致,了解工程项目未来用途,是否符合公司未来经营战略,验证在建工程投入的真实性;
(3)对在建工程的主要供应商进行工商信息检查,确认主要责任人及实控人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4)获取付款审批单、付款回单等单据,与合同签订方、发票销售方等相互印证,核查是否为同一家单位,是否存在款项流入第三方或其他关联方的情况;
(5)对在建工程主要供应商实施函证程序,由供应商对双方的交易金额等信息回函确认,以验证交易的真实性。
2、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的在建工程项目具有真实的业务背景,投入金额真实;在建工程的主要供应商与公司不存在关系,相关款项均用于支付工程款,未直接或间接流入关联方,未发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独立董事意见:
1、在书面回复交易所前,公司提供了与越南厂区、蓬朗厂区二期厂房主要承建商签订的合同,支付款项的具体用途,结算安排、已支付金额,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越南厂区主要为厂区机电、配电、消防、弱电等配套工程;蓬朗厂区二期厂房主要为土建、无尘室、消防、环氧地坪、电梯及安装等工程。
2、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与越南厂区、蓬朗厂区二期厂房主要承建商签订的合同,支付款项的具体用途,结算安排、已支付金额,一致认为:公司在前述项目建设过程中,支付款项的用途,结算安排与已签订的合同一致,具有真实的业务背景,公司与资金流入方不存在关联关系,相关款项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流入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问题五:年报及相关公告显示,2023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1249.17万元,同比大幅增加230.49%,其中应收暂付款账面余额833.44万元,同比增加537.44万元。2024年一季度末,公司其他应收款、预付款项账面价值分别为3824.56万元、5385.46万元,较2023年末增幅分别高达206.17%、232.87%。
请公司补充披露:(1)2023年末、2024年一季度末,公司其他应收款、预付款项各前十名流入方名称、交易内容、合同签订时间、款项支付时间、相应回款/发货安排,说明资金流入方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2)结合其他应收款的主要构成、预付款项的主要用途及其必要性,说明2024年一季度上述款项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款项是否直接或间接流入关联方,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请独立董事对问题(2)发表意见。
1、2023年末、2024年一季度末,公司其他应收款、预付款项各前十名流入方名称、交易内容、合同签订时间、款项支付时间、相应回款/发货安排,说明资金流入方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回复:
(1)2023年末其他应收款前十名
■
(2)2023年末预付款前十名
■
(3)2024年一季度末其他应收款前十名
■
(4)2024年一季度预付款前十名
■
2、结合其他应收款的主要构成、预付款项的主要用途及其必要性,说明2024年一季度上述款项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款项是否直接或间接流入关联方,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回复:
(1)其他应收款的主要构成、预付款项的主要用途及其必要性
公司其他应收款的主要构成为:宿舍押金、租赁押金、保证金及研发呆滞物料补偿款及模具补偿款等。预付款项的主要用途为:工程、设备、材料、模具、水电费及蒸汽费等预付款,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必须支付的款项。
(2)说明2024年一季度上述款项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款项是否直接或间接流入关联方,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一季度其他应收款主要增加项为:
1)公司为配合客户产品研发试制,针对模具设计制造、研发过程中报废物料等额外补偿收入;
2)按客户需求订单已生产,后因客户需求变化导致的物料呆滞赔偿款。
以上业务计入其他应收款,合计约2,983万元,此部分款项截止2024年5月均已收回。
一季度预付款项增加的主要原因为:
1)越南厂区配套工程预付款增加约882万元,依目前施工进度,预计2024年7月验收转固;
2)采购设备预付款增加约1,130万元,目前设备已陆续到货并调试安装,预计2024年7月验收转固。
综上,2024年一季度其他应收款和预付款项大幅增加系公司的正常经营业务所致,具有合理性。相关款项未直接或间接流入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年审会计师意见:
1、针对上述问题(1)至(2),我们执行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
(1)获取报告期、2024年一季度其他应收款、预付款项的明细清单,识别款项性质、交易内容,分析交易背景及合理性,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2)对报告期、2024年一季度其他应收款、预付款项主要交易对手执行细节测试,检查合同、付款申请单、付款回单等支持性单据,验证其业务的真实性;获取付款审批单、付款回单等单据,与合同签订方、账面交易方等相互印证,核查是否为同一家单位,是否存在款项流入第三方或其他关联方的情况,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3)对报告期内其他应收款、预付款项主要交易对手实施函证程序,由对方回函确认,以验证其业务的真实性和交易金额的准确性;
(4)对报告期、2024年一季度其他应收款、预付款项的主要交易对手进行工商信息检查,确认主要责任人及实控人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2、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及2024年一季度内的其他应收款、预付款项的资金流入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2024年一季度相关款项大幅增加具有合理性;主要流出项目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均为日常正常经营所需,具有商业合理性,未发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独立董事意见:
1、在书面回复交易所前,公司提供了2023年末、2024年一季度末其他应收款、预付款项各前十名,交易内容、合同签订时间、款项支付时间、相应回款/发货安排等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公司其他应收款的主要构成为:宿舍押金、租赁押金、保证金及研发呆滞物料补偿款及模具补偿款等;预付款项的主要用途为:工程、设备、材料、模具、水电费及蒸汽费等预付款。
2024年一季度其他应收款主要增加项为:公司为配合客户产品研发试制,针对模具设计制造、研发过程中报废物料等额外补偿收入;按客户需求订单已生产,后因客户需求变化导致的物料呆滞赔偿款。
2024年一季度预付款项增加的主要原因为:越南厂区配套工程预付款、采购设备预付款等相关款项。
2、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2023年末、2024年一季度末其他应收款、预付款项各前十名,交易内容、合同签订时间、款项支付时间、相应回款/发货安排等相关资料,一致认为:公司其他应收款、预付款项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必须支付的款项,2024年一季度其他应收款、预付款项大幅增加系公司的正常经营业务所致,具有合理性。相关款项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流入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公告中的数字加计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特此公告。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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