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37 证券简称:李子园 公告编号:2024-056
转债代码:111014 转债简称:李子转债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7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7月4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4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国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并对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持续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制定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陆竞红先生、裘娟萍女士、曹健先生自2018年8月24日起任职公司的独立董事,将于近期届满六年。为确保规范运作,现提名肖作平先生、王根武先生、张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候选人简历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如候选人肖作平先生、张灏先生、王根武先生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被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则董事会同意补选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担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职务。调整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如下: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肖作平先生、张灏先生、王根武先生任职生效前提为《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候选人简历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9日
证券代码:605337 证券简称:李子园 公告编号:2024-057
转债代码:111014 转债简称:李子转债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
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裘娟萍女士、陆竞红先生、曹健先生自2018年8月24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时间即将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裘娟萍女士、陆竞红先生、曹健先生于近日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务,辞职后,裘娟萍女士、陆竞红先生、曹健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裘娟萍女士、陆竞红先生、曹健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裘娟萍女士、陆竞红先生、曹健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裘娟萍女士、陆竞红先生、曹健先生任职期间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裘娟萍女士、陆竞红先生、曹健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三位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公司于2024年7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7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肖作平先生、王根武先生、张灏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经审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肖作平先生、王根武先生、张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利益冲突或者其他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专业背景及工作经验,能够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水平,我们同意提名肖作平先生、王根武先生、张灏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三、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如候选人肖作平先生、王根武先生、张灏先生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被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则董事会同意补选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担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职务。调整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如下: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肖作平先生、王根武先生、张灏先生任职生效前提为《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9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肖作平先生:1975年11月出生,现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CPA),厦门大学财务学博士,清华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后,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浙江省“高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创新领军人才。2020年10月至今兼任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股票代码:600120),2023年9月至今兼任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股票代码:002017)。
肖作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根武先生:1974年出生,本科学历,现任浙江泽大(金华)律师事务所主任、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并任浙江省金华市政协委员、市政府法律顾问、市律协副会长、市婚协副会长、市民革社法委主任。
王根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灏先生:1962年10月出生,1982年毕业于复旦大学微生物学系获学士学位,毕业后进入无锡轻工业学院工作至今,1986年毕业于无锡轻工业学院(现为:江南大学)食品工程系,获硕士学位,于1989年和2000年分别在英国Norwich食品研究所和德国纽伦堡Erlangen大学微生物学系做访问学者。现为江南大学食品学院博士生导师。
张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5337 证券简称:李子园 公告编号:2024-058
转债代码:111014 转债简称:李子转债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7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7月25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丹溪东路1016号李子园科创大楼10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7月25日
至2024年7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7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 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登记需附上上述(1)、(2)条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登记材料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7月24日下午17:00前送达,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二)登记地点: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办公室地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丹溪东路1016号李子园科创大楼
邮编:321000
联系人:程伟忠
联系电话:0579-82881528
传真:0579-82886528
(三)登记时间:2024年7月24日下午17:00前。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程伟忠
电话:0579-82881528
传真:0579-82886528
(二)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人员的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请股东在与会前仔细阅读。
特此公告。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7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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