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14 证券简称:华大智造 公告编号:2024-048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2024年7月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首席财务官刘波主持,会议应出席持有人32人,实际出席32人,代表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份额37,786,750份,占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或“持股计划”或“本持股计划”)总份额的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参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合计7名自愿放弃其在持有人会议的提案权、表决权,并已承诺不担任管理委员会任何职务。上述7名持有人代表员工持股计划份额10,721,500份,未参与本次会议所有议案的提案及表决。因此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份额总数为27,065,250份。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持有人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保障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持有人会议同意设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机构,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人,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27,065,25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陈芳、孙林、颜妙丽为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本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陈芳、孙林、颜妙丽均为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27,065,25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
同日,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陈芳为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为保障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或负责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3、代表全体持有人或授权专业机构行使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表决权、分红权、配股权、转增股份等资产收益权和公司法赋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4、负责为员工持股计划开立证券账户、资金账户及其他相关账户;
5、负责决策是否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6、负责与专业机构的对接工作(如有);
7、代表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8、按照本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持有人权益进行处置;
9、决策持股计划弃购份额、被强制收回份额或权益的归属;
10、管理持股计划利益分配,在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时,决定标的股票出售及分配等相关事宜;
11、办理持股计划份额登记、继承登记;
12、负责持股计划的减持安排;
13、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上述授权自公司本期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批准之日起至本期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27,065,25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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