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07月10日 02:17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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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99 证券简称:圣农发展 公告编号:2024-040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一)本次会议上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二)本次会议上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4年7月9日下午14:30在福建省光泽县十里铺公司办公大楼四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时间为:(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傅光明先生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下同)共48人,代表股份665,796,6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243,400,295股的比例为53.5464%。其中:(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11人,代表股份602,015,9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8.4169%;(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7人,代表股份63,780,70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5.1295%;(3)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37人,代表股份63,780,70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5.1295%。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和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和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也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因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次会议对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本次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傅光明先生、傅芬芳女士、廖俊杰先生、席军先生、龚金龙先生和丁晓先生六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因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次会议对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本次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杨翼飞女士、张晓涛先生和王松先生三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因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本次会议对公司监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本次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张玉勋先生、魏玮女士两人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表决结果如下: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陈禄生、林静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七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299 证券简称:圣农发展 公告编号:2024-041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7月9日下午在福建省光泽县十里铺公司办公大楼四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7月2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以及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傅光明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九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九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和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选举傅光明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其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董事长傅光明先生简历附后)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任命战略委员会主任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选举公司董事长傅光明先生、董事傅芬芳女士、董事廖俊杰先生、董事龚金龙先生、独立董事张晓涛先生五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并由董事长傅光明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选举公司独立董事杨翼飞女士、独立董事王松先生、董事丁晓先生三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选举公司董事长傅光明先生、独立董事王松先生、独立董事张晓涛先生三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选举公司董事傅芬芳女士、独立董事杨翼飞女士、独立董事张晓涛先生三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任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选举结果,本次董事会会议同意由独立董事杨翼飞女士担任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杨翼飞女士担任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的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任命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选举结果,本次董事会会议同意由独立董事王松先生担任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王松先生担任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的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任命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选举结果,本次董事会会议同意由独立董事张晓涛先生担任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张晓涛先生担任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的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傅芬芳女士为公司总经理,其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总经理傅芬芳女士简历附后)

十、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并经总经理傅芬芳女士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廖俊杰先生、席军先生、龚金龙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均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聘任廖俊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聘任席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聘任龚金龙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副总经理简历附后)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推荐,并经总经理傅芬芳女士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林奇清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其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并经董事长傅光明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廖俊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其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秘书廖俊杰先生简历及联系方式附后)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董事长傅光明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曾丽梅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其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证券事务代表曾丽梅女士简历及联系方式附后)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鸣先生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其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审计部负责人李鸣先生简历附后)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新媒体登记监控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下简称“《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现行的《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新媒体登记监控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并制作《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新媒体登记监控制度(2024年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新媒体登记监控制度(2024年修订)》。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182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中国证监会公告〔2022〕17号,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辖区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闽证监发〔2021〕5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现行的《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并制作《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4年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4年修订)》。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现行的《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并制作《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182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现行的《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并编制《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4年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4年修订)》。

特此公告。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日

1、傅光明,男,195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傅光明是公司创始人,现任公司董事长,兼任福建圣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福建圣农食品有限公司董事、福建圣农发展(浦城)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圣农发展(政和)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福建海圣饲料有限公司董事、浦城县圣农伊博蛋白饲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浦城县海圣饲料有限公司董事。傅光明先生,现任中国畜牧业协会副会长,中国畜牧业协会副会长暨白羽肉鸡分会执行会长,南平市政协常委,南平市工商联名誉主席,南平市慈善总会会长,曾任党的二十大代表(主席团成员),成先后荣获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优秀企业家、全国脱贫攻坚奉献奖、全国模范退役军人、“中国慈善奖”慈善楷模、CCTV2007年度十大三农人物、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中国畜牧影响力人物、福建省突出贡献企业家、改革开放40年百名杰出民营企业家、建国70周年纪念章、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2022年度“光彩之星”、2023年福建省首届“爱心慈善楷模奖”等荣誉。

傅光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611,847股股份,通过福建圣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17,307,939股,其直接、间接合计持有公司219,919,78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243,400,295股的17.69%,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傅光明先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傅芬芳女士系父女关系,与公司其他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第七届监事会监事无关联关系。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傅光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傅光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傅芬芳,女,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任福建圣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建圣农食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西圣农食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福建圣大绿农食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福建日圣食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福建省圣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光泽县圣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福建圣农食品(浦城)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福建圣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建省绿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福建省光泽县兴瑞液化气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福建圣泽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西圣泽家禽育种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圣农食品(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平潭融圣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经理、甘肃圣越农牧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建华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傅芬芳女士,现任福建省第十二届、第十三届人大代表,福建省工商联第十二届执委会副主席,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第十二届、第十三届执行委员,福建省青年闽商联合会监事长,福建省青年商会第七届理事会常务副会长,福建省民营企业商会常务副会长,福建省女企业家商会第五届理事会常务副会长,全联农业产业商会副会长、福建省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协会会长、福建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副会长。傅芬芳女士曾先后荣膺:2021中国十大经济人物新锐奖、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福建省优秀企业家、福建省劳动模范、福建青年五四奖章、福建省非公有制经济优秀建设者、第十届中华慈善奖、民建脱贫攻坚奖先进个人、中国畜牧影响力人物、“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称号等诸多荣誉。

傅芬芳女士直接持有公司20,283,972股股份,通过福建圣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325,961,909股股份,其直接、间接合计持有公司346,245,88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243,400,295股的27.85%,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傅芬芳女士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傅光明先生系父女关系,与公司其他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第七届监事会监事无关联关系。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傅芬芳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傅芬芳女士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廖俊杰,男,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廖俊杰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廖俊杰先生于2008年进入公司证券部工作,参与了公司上市筹备、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债券发行、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多项再融资和资产重组工作,曾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副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福建圣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福建海圣饲料有限公司董事、浦城县海圣饲料有限公司董事、江西鸥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浦城县圣农伊博蛋白饲料有限公司监事、福建圣农食品(浦城)有限公司监事、福建省绿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圣农食品(政和)有限公司监事、福建圣农食品有限公司监事。

廖俊杰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59,000股股份。廖俊杰先生与公司其他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第七届监事会监事无关联关系。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廖俊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廖俊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廖俊杰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通信地址:福建省光泽县十里铺圣农总部办公大楼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354100

办公电话:(0599)7951250

传 真:(0599)7951250

电子邮箱:snljj@sunnercn.com

4、席军,男,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于2003年入职公司,曾任公司品管经理、福建圣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理、生产总监,现任福建圣农食品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兼任江西圣农食品有限公司监事、江西圣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监事、福建领圣商贸有限公司监事、福建南平源丰欣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政协抚州市第五届委员会委员。

席军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26,529股股份。席军先生与公司其他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第七届监事会监事无关联关系。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席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席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龚金龙,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圣农发展(浦城)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浦城县圣农伊博蛋白饲料有限公司总经理,福建圣景油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浦城县百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资溪县圣景商贸有限公司监事。

龚金龙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第七届监事会监事无关联关系。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龚金龙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龚金龙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6、林奇清,1969年出生,中共党员,中级职称,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林奇清先生自1991年至1994年2月在福建省兽药厂任成本会计,1994年3月至2002年12月在福建省圣农实业有限公司任成本会计、主办会计,2003年至2015年历任本公司财务主办、财务经理、会计部总监,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兼任福建圣农发展(浦城)有限公司监事、圣农发展(政和)有限公司监事、福建海圣饲料有限公司监事、福建福安圣农发展物流有限公司监事。

林奇清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55,000股股份。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林奇清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林奇清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7、曾丽梅,女,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曾丽梅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丽梅女士于2014年进入公司证券部工作,参与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再融资和资产重组工作,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曾丽梅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5,903股股份。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第七届监事会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曾丽梅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曾丽梅女士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曾丽梅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通信地址:福建省光泽县十里铺圣农总部办公大楼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354100

办公电话:(0599)7951250

传 真:(0599)7951250

电子邮箱:snzlm@sunnercn.com

8、李鸣,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就职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普华永道、中国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兼任福建圣农食品有限公司审计部负责人。

李鸣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第七届监事会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李鸣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李鸣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299 证券简称:圣农发展 公告编号:2024-042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7月9日下午在福建省光泽县十里铺公司办公大楼四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张玉勋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7月2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第七届监事会的两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和一位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应参加会议监事三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三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会议选举张玉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其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监事会主席张玉勋先生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日

张玉勋,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张玉勋先生曾就职于中国电子进出口湖南公司、百胜咨询(上海)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兼任公司品管负责人。张玉勋先生现持有本公司股份2,000股。张玉勋先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其他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张玉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张玉勋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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