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21 证券简称:宝地矿业 公告编号:2024-034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或“大信”)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达到上述办法规定的最长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年限,公司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6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01人,其中合伙人160人,注册会计师97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2023年度业务收入15.89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3.8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0亿元。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04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46.53亿元,收费总额2.4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近三年,除涉及五洋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涉同济堂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在15%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涉金正大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在1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无其他生效判决判定大信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行政监管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9次。3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7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卓红英,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4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3年度审计报告、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签字注册会计师:计峰,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4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有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3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冯发明,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1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4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有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3 年度审计报告、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3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经公开招标选聘定价,2024年度审计费用106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7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8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3年,上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聘期内,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顺利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达到上述办法规定的最长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年限,公司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本次选聘工作通过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评定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第一中标人。
(三)公司与前任、拟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双方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 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要求积极做好有关沟通及配合工作。公司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多年来为公司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意见
2024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要,同意将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4年7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4日
证券代码:601121 证券简称:宝地矿业 公告编号:2024-032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6月27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7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会议由董事长邹艳平先生主持召开,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评估中介机构选聘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文件。
本议案已经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4日
证券代码:601121 证券简称:宝地矿业 公告编号:2024-033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7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7月19日 10 点 30分
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东街390号深圳城大厦30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7月19日
至2024年7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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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7月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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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出席会议的预约登记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4年7月18日17时或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手续所需文件)发送至邮
箱XJBDKY@outlook.com 或者通过信函方式进行预约登记,信函预约以收到邮戳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为避免信息登记错误,请勿通过电话方式办理登记。预约登记的股东在出席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以供查验。
(二)登记手续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股东证券帐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1),及委托人股东证券帐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股东证券帐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1),及股东证券帐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三)注意事项: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投票表决。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须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交通、住宿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30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东街390号深圳城大厦15楼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991-4850667
电子邮箱:XJBDKY@outlook.com
联系人:王江朋、贾智慧
特此公告。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7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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