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13 证券简称:德展健康 公告编号:2024-027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6月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于2024年7月1日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魏哲明先生主持,公司全部监事及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一、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所属行业前景的认可、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公司价值的判断,响应国家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的政策号召,促进公司健康发展,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投资者预期,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会议以逐项表决方式审议如下方案: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所属行业前景的认可、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公司价值的判断,为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投资者预期,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综合考虑公司近期股票二级市场表现、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拟回购股份种类、数量、价格区间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3、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及定价原则: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近期公司股价走势,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为不超过人民币3.59元/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4、拟回购的股份数量:①按回购金额上限3亿元、回购价格上限3.59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约为8,356.55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3.86%;②按回购金额下限2亿元、回购价格上限3.59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约为5,571.03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57%。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如果在回购期限内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即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除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外,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根据证券市场变化确定回购股份的实际实施进度,并将在回购完成后,对本次已回购的股份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和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了配合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办理回购各种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宜:
1、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2、具体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事宜;
3、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4、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5、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办理注销回购股份、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等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办理工商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
6、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并进行相关申报;
7、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如需);
8、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本授权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的政策实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审议获得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议案二、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4年7月18日下午14:30分
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11日交易结束时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15楼德展健康会议室。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审议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9)。
三、备查文件
1、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813 证券简称:德展健康 公告编号:2024-028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3)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4)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及定价原则: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近期公司股价走势,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为不超过人民币3.59元/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5)拟回购的股份数量:①按回购金额上限3亿元、回购价格上限3.59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约为8,356.55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3.86%;②按回购金额下限2亿元、回购价格上限3.59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约为5,571.03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57%。
(6)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7)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相关股东减持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回购期间目前无二级市场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美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由于股票质押式业务违约,所持部分公司股份正处于强制执行过程中,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可能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尚没有明确的股份减持计划,若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内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
(2)若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则会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3)如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基于对公司所属行业前景的认可、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公司价值的判断,响应国家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的政策号召,维护资本市场稳定,促进公司健康发展,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投资者预期,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凯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议,结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具体方案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所属行业前景的认可、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公司价值的判断,为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投资者预期,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综合考虑公司近期股票二级市场表现、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二)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四)拟回购股份种类、数量、价格区间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3、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及定价原则: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近期公司股价走势,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为不超过人民币3.59元/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4、拟回购的股份数量:①按回购金额上限3亿元、回购价格上限3.59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约为8,356.55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3.86%;②按回购金额下限2亿元、回购价格上限3.59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约为5,571.03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57%。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如果在回购期限内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即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除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外,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1、假设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3亿元、回购价格上限3.59元/股进行测算,预计本次回购数量为8,356.55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86%。本次回购方案完毕后上述8,356.55万股将全部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
2、假设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2亿元、回购价格上限3.59元/股进行测算,预计本次回购数量为5,571.03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57%。本次回购方案完毕后上述5,571.03万股将全部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测算的回购股份数量结果为向下取整,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八)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重大发展等的影响分析
截至2024年03月31日,公司流动资产为35.27亿元(其中货币资金余额为28.12亿元),总资产为53.5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2.14亿元,负债总额为1.51亿元,资产负债率仅为2.82%。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3亿元计算,回购金额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重分别为5.60%、5.75%。
根据公司目前资产负债率水平以及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自有资金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研发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测算的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情况,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公司本次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是否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1、经询及自查,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2、经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回购期间目前无二级市场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回购股份提议人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经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来3个月及未来6个月无减持计划。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在未来3个月及未来6个月不存在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美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由于股票质押式业务违约,所持部分公司股份正处于强制执行过程中,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可能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尚没有明确的股份减持计划,若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内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回购股份方案的提议人、提议时间、提议理由、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本次回购方案提议人为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凯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凯迪投资”),凯迪投资于2024年6月28日向公司发出《提议函》,基于对公司所属行业前景的认可、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公司价值的判断,为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投资者预期,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提议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资金总额回购公司股份。
有关凯迪投资提议回购前六个月买卖公司股份等事项情况的说明请见本公告“一、(九)”部分内容。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根据证券市场变化确定回购股份的实际实施进度,并将在回购完成后,对本次已回购的股份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和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事宜。公司将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减资的相关决策、通知及公告程序,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三)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了配合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办理回购各种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宜:
1、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2、具体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事宜;
3、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4、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5、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办理注销回购股份、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等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办理工商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
6、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并进行相关申报;
7、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如需);
8、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本授权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的政策实行。
二、回购方案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
2、若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则会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3、如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如出现上述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司将根据风险影响程度择机修订回购方案或终止实施,并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重新履行审议程序。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813 证券简称:德展健康 公告编号:2024-029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议案,公司定于2024年7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7月18日下午14:30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7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18日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11日
7、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15楼德展健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2、议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议案1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3、议案1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4、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将对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单独统计。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和持股凭证(委托出席者,还需持有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和传真形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7月15-16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一17:00)逾期不予受理。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工体东路乙2号博纳大厦10层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金童、赵文佳
电话:010-65858757
传真:010-65850951
电子邮箱:dzjkzqb@163.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体东路乙2号博纳大厦10层证券部
5、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13 ;投票简称:“德展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7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7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日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审议及表决权。
■
一、委托人情况
1、委托人签名(盖章):
2、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3、持有公司股份性质:
4、委托人持股数:
二、受托人情况:
1、受托人签名:
2、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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