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87 证券简称:信科移动 公告编号:2024-024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等因素,制定了第二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第二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至第二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
二、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构成,如有其它奖励等另做核定。基本年薪根据企业战略定位、经营状况和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经历等因素综合确定,按月支付。绩效年薪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紧密挂钩,以基本年薪为基数,根据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确定,按年度核定发放。
三、其他规定
(一)上述薪酬方案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二)上述薪酬方案不包含职工福利费、各项保险费等。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和发放薪酬。
四、审议程序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程序
2024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4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范志文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688387 证券简称:信科移动 公告编号:2024-025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
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6月24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完成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长、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并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二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长:孙晓南先生
(二)非独立董事:孙晓南先生、范志文先生、华晓东先生、罗锋先生、李强先生、邓明喜先生、于莫先生
(三)独立董事:朱荣先生、沈连丰先生、李秉成先生、张素华女士
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其中朱荣先生、沈连丰先生、李秉成先生、张素华女士任期至2027年4月20日将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公司届时将根据相关规定,在上述人员任期到期前选举新任独立董事。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4-017)。
二、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
其中,独立董事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均过半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成员不存在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李秉成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一致。上述委员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4-017)。
三、第二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一)监事会主席:李汉兵先生
(二)监事会成员:非职工代表监事李汉兵先生、吕荣荣女士、武力先生;职工代表监事杨耀庭先生、张祖禹先生
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4-017)。
四、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同意聘任范志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田宇兴先生、朱宇霞先生、李凯钢先生、孙韶辉先生、余道敏先生、张京红先生、王新民先生、于继龙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张京红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一致,其任职资格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查,简历详见附件。
五、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证券事务代表:章怀柯
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秘书张京红先生及证券事务代表章怀柯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7-87694415
电子邮箱:ir@cictmobile.com
通讯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谭湖二路1号
六、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完成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谢德平先生、马红霞女士、丁麒铭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德平先生、马红霞女士、丁麒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公司对谢德平先生、马红霞女士、丁麒铭先生在任职公司董事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期间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5日
一、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范志文,男,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正高级工程师,大学本科学历,硕士学位。2001年6月至2010年1月历任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内市场总部产品行销部副经理、光网络产品部MSTP产品线经理、光网络产品部产品拓展部经理;2010年1月至2012年1月任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光网络产品部副总经理;2012年1月至2014年1月任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网络产出线副总裁并兼任市场部总经理;2014年1月2016年6月任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网络产出线总裁;2016年6月至2018年4月任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网络产出线总裁,兼武汉飞思灵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4月至2024年4月任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24年4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范志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范志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田宇兴,男,197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正高级工程师,硕士研究生学历。1997年4月至1998年12月任邮科院系统部第六研究室工程师;1998年12月至2005年3月历任公司职员、研发一部经理、总经理助理;2005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田宇兴先生通过持有申万宏源信科移动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6.91%的财产份额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田宇兴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朱宇霞,男,196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正高级工程师,硕士研究生学历。1994年4月至2000年2月任邮科院系统部工程师、系统部一室课题负责人、系统部十室主任;2000年2月至2005年10月历任烽火通信技术咨询审核部经理、传输产品部副总经理、软件产品部总经理、光网络产品部副总经理;2005年10月至2021年8月历任邮科院北京分院院长、北京北方烽火董事兼总经理、董事长;2019年1月至2021年4月任大唐移动副总经理;2010年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朱宇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朱宇霞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凯钢,男,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正高级经济师,本科学历,硕士学位。1992年8月至1993年8月任哈尔滨电信局工程公司机务员,1993年8月至1998年10月历任黑龙江省通信开发总公司市场部经理助理、市场部副经理;1998年10月至1999年12月任邮科院市场部哈尔滨办事处副主任;1999年12月至2005年6月历任烽火通信办事处主任、国内销售部市场总监;2005年6月至2012年4月历任武汉烽火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2012年4月至2014年1月任公司副总裁;2014年1月至2018年10月历任邮科院北京办事处首席代表、主任;2018年10月至2019年12月任中国信科战略与规划部(全面深化改革办公室)副主任;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李凯钢先生通过持有申万宏源信科移动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0.80%的财产份额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凯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孙韶辉,男,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正高级工程师,博士研究生学历,大唐电信科技产业集团博士后工作站通信与信息系统专业博士后。1994年7月至1996年7月任广东江门蓬波电子集团助理工程师;2006年8月至2010年12月任大唐移动系统与标准部副总工程师;2011年1月至2018年12月任电科院无线移动创新技术中心总工程师;2019年1月至2021年4月任大唐移动副总经理;2021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孙韶辉先生通过持有申万宏源信科移动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3.71%的财产份额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孙韶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余道敏,男,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正高级工程师,本科学历。2000年10月至2001年4月任冠捷电子(福建)有限公司产品经理;2001年8月至2011年4月历任公司职员、无线接入部副经理、研发五部副经理(主持工作)、技术支持部副经理兼工程服务部副经理、工程服务部经理、企业管理部经理兼工程服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2011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余道敏先生通过持有申万宏源信科移动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4.78%的财产份额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余道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京红,男,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会计师,大学本科学历。1992年8月至1998年10月历任海南鄂海实业公司财务部出纳、会计;1998年10月至2003年11月任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总部高级经理;2003年12月至2005年6月任长江巴黎百富勤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融资部高级经理;2005年7月至2018年10月历任武汉邮科院财务管理部高级投融资主管、财务管理部副主任;2018年10月至2023年6月任中国信科财务管理部副主任;2023年6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23年10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张京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京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新民,男,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正高级工程师,本科学历,硕士学位。1994年7月至2000年9月任焦作矿务局计算机通讯处工程师;2000年9月至2002年3月任大唐电信研发中心工程师;2002年4月至2014年4月历任大唐移动研发部硬件二室主任、研发部副总经理、研发部总经理,副总工程师、移动通信事业部总经理;2014年4月至2021年4月任大唐移动副总经理;2021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王新民先生通过持有申万宏源信科移动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5.31%的财产份额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新民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于继龙,男,197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工程师,硕士研究生学历。1998年4月至1999年1月任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集团电力MIS系统开发软件工程师;1999年4月至2000年9月任北大青鸟商用系统有限公司行业软件开发项目经理;2000年9月至2002年2月任大唐电信科技产业集团/中央研究院标准部项目经理;2002年2月至2021年4月历任大唐移动北京研发部室主任、集成供应链部副总经理、集成供应链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21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于继龙先生通过持有申万宏源信科移动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3.98%的财产份额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于继龙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章怀柯,男,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职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协助董事会秘书处理证券事务,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从事上市公司证券事务工作能力。
截至目前,章怀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章怀柯先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387 证券简称:信科移动 公告编号:2024-023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6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发出会议通知的要求。本次会议由公司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监事李汉兵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同意选举李汉兵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特此公告。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688387 证券简称:信科移动 公告编号:2024-022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6月2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武汉市江夏区谭湖二路中信科移动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孙晓南先生主持会议,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10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张京红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第二届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4、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审议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数量的1/2以上通过。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4。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姚腾越、尚红超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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