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2024年06月13日 02:45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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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228 证券简称:神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7

债券代码:111016 债券简称:神通转债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神通科技”)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0675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公司及年审会计师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与核查,并逐项予以落实和回复,现对《监管工作函》内容回复如下:

问题一、关于经营业绩情况。2020年至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4.86亿元、13.79亿元、14.29亿元、16.38亿元;分别实现净利润1.18亿元、0.96亿元、0.45亿元、0.55亿元。公司2021年1月上市后,公司营收相对稳定且2023年稍有增长,但净利润变化幅度较大,同比变化分别为-18.69%、-52.99%、21.59%。

请公司:(1)结合主要产品的市场环境、竞争情况、订单价格、成本变动因素等,说明公司上市以来在营业收入相对稳定的情况下,净利润大幅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与上市前盈利能力出现较大差异的具体原因,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差异;(2)结合上述导致业绩变动的原因、行业变化趋势、产品竞争力、在手订单、市场占有率等,说明公司就改善经营业绩、增强投资者回报已采取和拟采取的针对性措施。

【回复】

(1)结合主要产品的市场环境、竞争情况、订单价格、成本变动因素等,说明公司上市以来在营业收入相对稳定的情况下,净利润大幅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与上市前盈利能力出现较大差异的具体原因,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差异。

一、结合主要产品的市场环境、竞争情况、订单价格、成本变动因素等,说明公司上市以来在营业收入相对稳定的情况下,净利润大幅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与上市前盈利能力出现较大差异的具体原因

(一)公司上市以来业绩变动总体情况

2020年度至2023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变动比较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知,2020年至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4.86亿元、13.79亿元、14.29亿元、16.38亿元,分别实现净利润1.18亿元、0.96亿元、0.45亿元、0.55亿元,净利润同比变化分别为-18.69%、-52.99%、21.59%。

其中,2021年度净利润较2020年度下降2,154.73万元,主要系营业收入规模下降10,764.55万元以及毛利率下降0.76%,合计导致毛利下降3,530.48万元所致;

2022年度净利润较2021年度下降5,005.04万元,主要系营业收入略微增长,但毛利率下降2.76%,导致毛利下降2,821.85万元;随着公司传统燃油车业务市场受新能源车挤压,公司积极开拓新的项目和技术,新产品和新技术开发投入增加,导致研发费用增加1,836.48万元;部分在制模具和库存商品资产减值计提增加1,588.54万元所致;

公司其他业务收入规模较小,因此不考虑其他业务收入变动对营业毛利的影响。2023年度净利润较2022年度上升972.44万元,主要系营业收入规模增长20,909.57万元,带动营业毛利增加3,908.98万元所致。虽然营业毛利有所上升,但由于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分别小幅增长,降低了公司利润总额的增长金额。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毛利分产品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知,2021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较2020年度下降,主要系新能源汽车市场进一步渗透,燃油车市场份额下降,进而动力系统零部件营业毛利下降2,598.72万元所致,2022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较2021年度下降,主要系制造费用增加以及产品结构变动,饰件系统零部件营业毛利下降2,783.48万元所致,2023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较2022年度上升,主要模具类产品营业毛利上升4,064.66万元所致。

(二)分年度公司经营业绩具体变动原因分析

1、2021年度较2020年度变动分析

延续上文“(一)公司上市以来业绩变动总体情况”的分析,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较2020年度下降2,154.73万元,主要系动力系统零部件营业收入规模下降及毛利下降所致。

(1)从销售数量、单价、成本角度分析

从销售数量、单价、成本角度分析,公司动力系统零部件财务指标变动情况如下:

由上表可知,2021年度与2020年度相比,动力系统零部件销售单价变动较小,销售毛利下降主要受产品结构变动导致部分毛利较高产品销量下降的影响而有所减少。

(2)从具体产品角度分析毛利变动

从具体产品角度分析,影响收入和毛利变动的主要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万辆,%,万元

注:上表汽车市场销量数据取自太平洋汽车网。

注:上表中车型销量数据不含新能源车的销量。

由上表可知,公司2021年度动力系统零部件营业收入下降主要系受到终端燃油车对应车型销量下滑的影响所致,公司产品收入变动与终端车型销量变动趋势相符。

2、2022年度较2021年度变动分析

延续上文“(一)公司上市以来业绩变动总体情况”的分析,公司2022年度净利润较2021年度下降主要系:营业收入略微增长,但毛利率下降2.76%,导致毛利下降2,821.85万元;随着公司传统燃油车业务市场受新能源车挤压,公司积极开拓新的项目和技术,新产品和新技术开发投入增加,导致研发费用增加1,836.48万元;部分在制模具和库存商品资产减值计提增加1,588.54万元所致。其中,2022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较2021年度下降,主要受饰件系统零部件营业毛利下降2,783.48万元影响所致。

(1)从销售数量、单价、成本角度分析

从销售数量、单价、成本角度分析,公司饰件系统零部件财务指标变动情况如下:

由上表可知,2022年度与2021年度相比,饰件系统零部件销售收入、销售单价、销量总体变动较小,单位成本有所上升。单位成本上升主要系当期机器设备和生产线建设等投入增加,折旧及摊销费用增加,电费价格上涨导致电费增加,以及当期新产品导入初期合格率略低于成熟项目等因素导致制造费用增加所致。

从具体产品角度分析,营业毛利受产品结构变动导致部分毛利较高产品销量下降的影响而有所减少。

(2)从具体产品角度分析毛利变动

2022年度与2021年度相比,影响毛利下降的主要产品销售变动对公司营业毛利金额的影响列表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表中“上汽通用”指上汽集团与通用合营企业,“上汽通用五菱”为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汽集团”)所属品牌。

注:上表中上汽通用别克GL8车型2022年度毛利下降幅度超过收入下降幅度,主要系收入下降,以及单位成本上升的影响。单位成本上升的原因系公司新增淋涂三线,淋涂线新项目导入初期合格率略低于成熟项目,且淋涂三线转入固定资产后导致固定费用增加,进而导致产品单位成本上升。

由上表可知,2022年度,公司毛利减少主要受上汽通用和上汽集团下属部分终端车型采购的公司对应汽车零部件产品的产品结构变动所致。

2022年度,公司对上汽通用、上汽集团的销售产品对应终端车型销量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辆

注1:上表数据来源于乘联会,全称为“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英文简称CPCA,成立于1994年,原名全国轿车市场信息联谊会。乘联会也是中国流通协会下属的汽车市场研究分会。

注2:上表中别克昂科威车型销量数据为多款细分车型的合计销量,乘联会合并统计,未披露细分车型的销量数据。

注3:上表中五菱荣光和五菱之光销量数据来源于同花顺行业数据,乘联会未公布对应细分车型的销量数据。

根据行业销售数据,昂科威系列车型2022年度销量较2021年度上升17.75%,但公司对昂科威车型的零部件收入有所下降,与行业变动趋势有所差异,主要系行业销售数据包含昂科威多款车型的总体销量,但公司仅供应昂科威部分车型,个别车型停产致使对应的客户采购需求下降,使公司对应的收入减少,虽然昂科威其他车型对公司的采购量有所增加,但未能完全弥补前述停产车型的销售收入和毛利下滑缺口,因此,总体来看,2022年度公司对昂科威产品的收入下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

由上表可知,除昂科威车型外,2022年度,公司客户上汽通用、上汽集团对应车型的销量呈下降趋势,与公司对前述客户的零部件销量变动趋势相符,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3)研发费用变动分析

2022年,公司累计投入研发费用8,337.40万元,同比增长28.25%。公司研发费用增长的主要原因系:受近年来汽车行业智能化应用不断增多、新能源汽车渗透率不断提高的影响,公司传统燃油车业务受到一定挤压,因此公司维持原有业务开发和经营的同时,积极开拓汽车智能化产品和承接新能源客户及产品,从而导致2022年度研发投入有所增加。公司2022年以来,公司新增研究项目17个,研发方向涵盖汽车动力系统、饰件系统、车用光学镜片等细分领域,以实现开发新客户、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等方面突破为目标,顺应汽车技术进步及消费市场高端化、个性化的背景下,整车厂商车型的换代、升级频率加快的现实状况。前述事项导致公司研发人员费用及相关其他费用在2022年显著增长。

其中,2022年度子公司玄甲智能主要研发项目包含“集成桁架、倍速链、机械手等自动传输系统于一体的注塑、焊接、装配、测试一体化油气分离器生产产线”、“基于双目3D视觉技术应用于汽车轻量化复杂塑料零件的无序抓取定位大型产线研发”等项目,当期新增研发支出218.72万元。

2022年度公司主要研发投入项目中,“应用注压和真空镀膜技术的光学自由曲面反射镜”等研发项目2022年度新增研发费用支出1,057.56万元,系公司研发费用增加的主要原因,前述项目系公司向汽车智能化应用的新产品开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能够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较好的技术支撑。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企业研发费用率比较情况如下:

注:上表数据来源系根据定期报告数据计算所得。

2022年,尽管公司研发费用有所增长对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但研发活动增强有利于公司技术创新,对公司长远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4)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变动分析

2022年,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增加,导致资产减值损失较2021年增加,2021年至2022年存货跌价准备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度资产减值损失计提金额较2021年有所增长,主要系在制模具及库存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增加。

①在制模具跌价准备计提金额增加的原因来自于以下两个方面:

A.2022年度公司获取A客户新项目订单,该项目的模具定制开发投入成本较高,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公司采取相对偏低的报价策略以争取客户,由于预计模具价格难以覆盖成本投入,期末该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522.78万元。该项目预计2023年下半年完成验收并进入量产阶段,该项目的跌价计提不会对公司业绩造成持续性的影响。

B.新产品模具开发周期相对较长,且需不断满足客户需求进行技术调整,由于本期部分项目研发未达预期,预计成本无法收回,对该部分模具全额计提跌价准备,导致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增加315.23万元。公司期末在制模具总金额为14,631.77万元,截至2022年末研发未达预期的在制模具金额占比为2.15%,总体金额相对较小,且具有偶发性,对公司经营能力不构成重大影响。

②库存商品跌价准备计提金额增加的原因

2022年度,公司机器设备和生产线建设等投入增加,当期新增固定资产金额为11,135.02万元,固定资产增加较快,但相关产品产量未能及时提升,导致单位产品折旧摊销费用增加,此外,电费价格上涨导致单位成本进一步增加,进而导致部分库存商品的账面余额高于可变现净值,导致跌价准备金额相应增加。

3、2023年度较2022年度变动分析

延续上文“(一)公司上市以来业绩变动总体情况”的分析,2023年度净利润较2022年度上升972.44万元,主要系营业收入规模增长20,909.57万元,带动营业毛利增加3,908.98万元所致。

其中,2023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较2022年度上升,主要受模具类产品营业毛利上升4,064.66万元影响所致。2023年度,客户委托公司开发的商品模具验收数量增加,导致模具类产品当期确认收入增加。

2023年度公司模具类产品收入确认前10名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知,2023年度,公司主要客户部分新车型对应的新的汽车零部件通过批量生产验证,客户验收项目数量增加,导致公司模具收入和毛利增加,具有合理性。

(三)市场环境、竞争情况分析

1、市场环境情况

(1)汽车及汽车零部件相关行业市场总体发展前景较好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年鉴显示,2019年以来,中国汽车产量、销量均呈先降后升的趋势。

单位:万辆

数据来源:万德数据

2023年,汽车产销累计完成3,016.1万辆和3,009.4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1.6%和12%,产销量创历史新高,实现两位数较高增长。随着国家促消费、稳增长政策的持续推进,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系列政策实施,以及智能汽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下游客户认可度的提高,我国智能汽车行业也因此迎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期。

总体来看,汽车及汽车零部件相关行业市场发展前景较好。

(2)新能源车销售占比快速提升,燃油车销售占比下降

近年来,传统燃油车与新能源汽车销售结构快速变化,许多国家出台了鼓励新能源汽车发展的若干举措,并制定了相应的规划,旨在逐步提高新能源汽车的销售占比。2020年以来,新能源汽车发展较快,需求增长显著,产量提升明显,而传统燃油车的市场占比则逐年下降。2020年度至2023年度,全国乘用车汽车产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辆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由上表可见,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崛起,新能源车的产量占比从2020年的5.96%增长至2023年的36.70%,而传统燃油车的产量占比从2020年的94.04%下降至2023年的63.30%。传统燃油车的需求下降对动力系统相关汽车零部件产品销售造成了一定的冲击。

2、竞争情况

在市场竞争方面,我国汽车零部件企业之间竞争非常激烈,主要原因:

(1)汽车零部件行业分散,主机厂因市场集中而具有议价优势

是由于下游整车厂产业集中度较高,而零部件行业市场集中度仍然较低,加之多数零部件生产企业由于受到生产规模、技术实力及品牌认同度等因素的制约,仅能依靠成本优势争取部分低端的整车配套市场,在整个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被动的地位,故整车厂对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具有较大的议价优势。

(2)汽车新车型推出加快,厂商开展价格战,加剧市场竞争

近年来,受市场竞争加剧以及客户需求变化等因素影响,国内汽车市场新车型推出数量持续增长。2022年全球共上市131款全新车型,其中有62款新车型都在中国市场,占比达47%,平均每个月有5款全新车型在中国市场上市。

此外,一款新车的生命周期大约在5年左右,近年来随着我国汽车消费市场升级换代速度加快,并伴随着品牌化、高端化、个性化的演变,新车型生命周期大幅缩短,品牌车型和中高端车型愈发普及。

新车型推出数量增加和车型生命周期的缩短,加剧了市场竞争,导致相关车型市场份额有所减少。此外,随着汽车行业竞争加剧,2023年以来,主机厂通过价格战的方式保住销量和市场份额。终端车型的销售价格下降的影响,也逐渐向上游汽车零部件行业传递,导致汽车零部件产品价格承压。

(3)行业年降政策导致产品单价下降

根据行业惯例和合同约定,客户通常在新配套零部件产品的前2-5年供货期内,针对新产品工艺逐步成熟后所带来的成本下降,对产品采购价格做出年降的约定,年降比例一般为1%-6%之间,具体根据产品发包或供货时双方约定的时间和比率执行,在销量达到相对稳定后,年降不再执行。因此汽车零部件厂商之间对于售价波动较为敏感,如不能紧跟整车厂车型升级的步伐,产量和收入就会不断萎缩,并影响利润水平。

综上,尽管国内汽车零部件产业面对较为激烈的竞争,但从长期来看依然存在较大市场空间。

二、同行业公司比较情况

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基本情况比较如下:

单位:亿元

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比较如下:

注:上表数来源系根据公司定期报告数据计算所得。

注:上表中2021年度模塑科技产生亏损,净利润下降幅度较大,主要系当期产生投资损失金额较大所致。

因各公司主要细分产品有所差别,配套车型也有所差异,且所在细分市场竞争程度不同,相关财务指标的变动情况也不完全一致。

从营业收入角度来看,2020年度至2021年度,部分公司(如亚普汽车、京威股份双林股份)在2020年度或2021年度营业收入呈现下降趋势。受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芯片短缺和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公司营业收入略有下降;2022年度至2023年度,同行业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平均呈增长趋势,公司通过提前规划布局,积极调整产品结构和细分市场领域,实现营业收入稳步增长。

此外,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业务发展较快的同行业上市公司,营业收入表现出更强劲的增长趋势,比如新泉股份常熟汽饰、模塑科技等。公司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收入占比虽然低于部分同行业上市公司,但也呈现快速增长趋势。

从净利润角度来看,由于净利润是企业经营的最终结果,受收入、成本、费用、投资收益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难以对净利润变动进行准确比较。但2021年度亚普股份、京威股份,2022年度双林股份、宁波华翔净利润也出现下降趋势,2023年度同行业上市公司净利润平均呈增长趋势,公司2023年净利润同比增长21.59%,略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主要系2023年主要汽车市场产销量回暖,公司客户订单持续放量所致。

从毛利率角度来看,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略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2022年度和2023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接近。因各公司主要产品有所差别,且所在细分市场竞争程度不同,毛利率也存在微小差异。亚普股份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主要系亚普股份客户通常要求其采用指定品牌或生产厂家的原材料,部分原材料采购价格由汽车整车厂商与原材料供应商直接协商确定,该部分材料出售不产生利润,降低了毛利率。模塑科技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主要系2020以来其相关经营成本上升且模塑科技境外业务毛利率低于境内业务,导致总体毛利率有所下降。

三、公司上市以来在营业收入相对稳定的情况下,净利润大幅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与上市前盈利能力出现较大差异的具体原因综合分析

综上所述,公司于2021年上市以来,营业收入相对稳定,但净利润变动较大的原因主要为:

1、公司2020年度至2023年度销售收入仍以传统燃油车汽车零部件为主,受新能源车渗透率快速提升,终端新车型推出数量增多等因素影响,导致终端车型市场竞争程度加剧,部分车型出现降价、更新换代或进入车型的生命周期尾声等情形,进而导致部分燃油车市场销量下滑,从而间接导致公司燃油汽车零部件采购量下降,受产品结构的影响,部分高毛利产品销量下降,并进而导致公司毛利减少和净利润下降。

2、为了应对新能源车市场份额增加对传统燃油车市场份额挤占导致公司燃油车零部件业务收入下降的情形,公司主动求变,实施了多种改善措施,比如增加研发投入,积极开发新产品,增加新设备和产线投入,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加大对新能源客户的业务开拓,不断增加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收入规模,以及横向业务拓展,在现有注塑工艺水平上开发光学产品等。由于研发投入增加和长期资产投入增加,也导致了公司净利润规模的下降,尤其是对2022年度净利润影响较大,导致当期净利润下降较快。

3、2020年度至2023年度,公司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业务开拓不断取得突破,相关营业收入的规模持续提升,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业务收入占汽配业务收入的比例由2021年的6.30%,提升至2023年度的18.10%,营业收入和毛利规模快速增长。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销售收入和毛利快速增长,对于公司维持营业收入规模,并一定程度上改善净利润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4、从汽车行业产销量和同行业上市公司财务指标变动趋势来看,传统燃油车市场份额不断下滑,对应的燃油车零部件销量也处于下降趋势。在传统燃油车总量下行的环境下,能够维持存量业务规模或保持增长,也是汽车零部件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体现。2021年度至2023年度,公司燃油车汽车零部件和模具业务收入规模分别为121,812.05万元、116,897.61万元和113,560.35万元,虽然总体呈下降趋势,但下降幅度不大。公司经营数据的变动与行业变动趋势、同行业上市公司财务指标变动趋势不存在显著差异。

5、公司目前处于维持存量、拓展增量,并横向拓展光学新产品的转型阶段,该阶段的特征是存量业务存在产品结构变动、研发投入增加、增量业务转化存在一定的周期,因此2020年度至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变动,符合行业变动趋势和公司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

(2)结合上述导致业绩变动的原因、行业变化趋势、产品竞争力、在手订单、市场占有率等,说明公司就改善经营业绩、增强投资者回报已采取和拟采取的针对性措施。

一、公司就改善经营业绩、增强投资者回报已采取和拟采取的针对性措施

针对公司业绩波动情况,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1)汽车行业自2023年以来产销逐渐恢复,公司积极储备订单,带动公司业务复苏

2023年以来,影响汽车行业的部分不利因素已得到有效缓解,国内汽车行业整体恢复良好,尤其是国务院支持国内汽车行业发展等一系列稳增长、促消费政策的有效拉动下,全国乘用车市场销售回暖,带动汽车零部件行业复苏。

汽车行业景气度回升带动了公司业务复苏,基于公司现有客户年度采购协议、提名信及实际在手订单情况并结合行业数据,公司2024年度在手订单约19.06亿元。

(2)深挖原有合作客户,积极拓展新客户、新产品

1)原有客户能够持续获得新订单

针对传统燃油车领域,公司将继续深挖原有合作客户,积极主动与各主流品牌整车厂进行合作接洽,在各整车厂日渐重视具有成本和质量优势的国内自主零部件厂商的过程中抓住机会,拓规格、争项目、抢市场,不断追求更多产品订单规模的同时确保新车型产品订单的正常量产,巩固与品牌整车厂之间的良好关系。同时,公司还不断开发适应整车厂要求的新品类注塑产品,加强与品牌整车厂之间的深度融合。

2)新能源客户拓展取得成效

针对新能源汽车领域,公司密切关注行业技术发展趋势,紧密跟随整车厂的发展路径并积极开拓新能源汽车领域产品,部分项目将陆续于2024年实现规模化量产,包括上汽通用、吉利、理想、小鹏、Stellantis等客户车型。

公司也已经成为东风岚图、丰田、宝马、日产、A客户、蔚来、大众等部分品牌车型供应商。

2021年度及2023年度,公司汽配板块营业收入按传统燃油车和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业务分类收入、毛利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知,公司自2021年以来新能源车零部件收入、毛利均呈上升趋势,与近几年新能源汽车市场销售份额增长趋势相符,尽管公司传统燃油车业务受新能源车冲击导致收入承压,但公司顺应行业发展趋势,积极布局新能源整车厂客户及产品并已取得有效进展。

2022年度,虽然公司下游主要客户的部分车型终端销量有所下滑,但公司仍能够持续获得新项目订单,预计2024年度产生收入的新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与整车厂形成了长期合作关系,存量业务稳定性相对较高。根据公司与下游整车厂的合作经验,公司成为整车厂的合格供应商后,当整车厂继续推出新车型时,对于同类零部件产品,通常会优先选取本公司进行同步研发,因此,公司一般能够持续取得存量客户新车型订单。

由于公司目前存量业务仍以燃油车零部件收入为主,虽然公司能持续获取新项目订单并转化收入,但增量项目收入规模仍低于存量业务,新项目的订单转化仍需要一定的周期,存在订单转化可能不及预期的风险。

(3)推进汽车工业智能化改革,强化巩固竞争优势

在当前汽车行业智能化发展的环境中,公司确立了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多样化产品组合的战略发展方向,深入参与汽车智能化发展产业链,深入推进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公司通过在电子电控、光学镜片领域实现多项技术突破,不断提升自主研发能力,实现产品横向拓展,开拓新客户、新产品。

(4)整合公司整体采购需求,制定合理库存,充分发挥规模采购优势

公司实行重点原材料集中统筹采购的采购战略,通过设立神通博方采购平台,整合宁波、烟台、柳州、武汉、长春、佛山生产基地的分散采购需求,有效发挥规模采购优势以获得更加优惠的采购价格。在批量采购环节,各生产基地结合生产订单和原材料库存情况,根据集中采购价格按需采购。针对塑料粒子等大宗原材料,公司根据市场供需变动及价格波动情况并结合需求量,合理制定库存水平以保证生产连续性并减少价格波动影响。对某些预期价格上涨的原材料,适当增加战略储备,调整采购周期,规范采购计划管理,避免原材料剧烈波动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充分发挥公司规模采购优势。

(5)结合客户年降条款,协商降低年降比例或争取采购降价

目前,主流的汽车整车厂商通常存在年降政策。为减缓现有产品受年降政策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公司将积极与整车厂客户协商,一方面申请降低年降比例;另一方面,公司将相应在采购端与供应商协商年降政策,或自主选择供应商并定价,进而将年降政策导致产品价格下降因素传导至上游。通过前述措施,进一步降低年降条款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6)加强投资者沟通,积极回报投资者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建立对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

公司2021年实施了2020年度的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5,700,000元,该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29%;2022年实施了2021年度的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9,718,500元,该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1.01%;为保障可转债顺利发行,公司未提出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在可转债发行结束后实施了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3,596,160元。截至目前,公司已披露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向全体股东每股发放现金红利0.04元(含税),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55.42%。公司着眼于长期可持续健康发展,致力于通过稳健的现金分红政策切实提升投资者回报,提振市场信心,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积极建立与资本市场的有效沟通机制,持续改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方式,全面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已建立多元化投资者沟通交流渠道,积极通过业绩说明会、股东大会、投资者交流会、现场调研、投资者热线/邮箱等多样化渠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公司将持续贯彻“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承担作为上市公司的主体责任,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评价,做好公司价值传递与维护,共同助力市场信心的提振。公司将始终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在合规前提下,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展示公司经营等方面的进展,让投资者全面及时地了解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与互动,传递公司投资价值,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起长期稳定的信赖关系。

公司将持续认真研究关于明确投资者预期、加强市值管理、提升投资价值等政策措施,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发展目标,制定符合公司情况的规划和方案,努力优化投资者回报措施、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

综上所述,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一系列措施用来改善经营业绩、增强投资者回报。

问题二、关于分季度业绩情况。2023年四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5.86亿元,净利润0.32亿元,分别占全年的比例为35.76%、58.30%。2021、2022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占全年的比例分别为28.72%、30.44%,与本年度存在较大差异。此外,公司本年度营业收入达成2021年和2023年两期股权激励计划的年度营业收入考核目标,完成比例为103.27%。

请公司:(1)结合各季度业务开展、产销水平、历史营收与净利润季节分布等情况,说明2023年第四季度收入及净利润占比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近年收入确认政策的变化情况、收入确认的具体时点、确认收入的具体依据等说明收入确认的合规性、合理性,是否存在为达成年度股权激励考核目标而提前确认收入。

【回复】

(1)结合各季度业务开展、产销水平、历史营收与净利润季节分布等情况,说明2023年第四季度收入及净利润占比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公司2021-2023年各季度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2021-2023年度四季度销售收入占比均高于其他季度,主要由于年底汽车主机厂销售业绩冲量,以及元旦、春节等购车高峰因素影响,主机厂提前排产,汽车零部件企业第四季度的收入占比稍高。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收入及净利润占比略高于往年,主要系以下原因造成:

1)模具销售变动对收入及净利润的影响

根据开发计划公司前期开发的多个模具新项目于2023年第四季度经客户验收通过,模具销售收入增加,且模具产品毛利率高于汽车零部件产品毛利率,导致毛利额增加较多,带动第四季度净利润占比增加。

2)汽车零部件销售变动对收入及净利润的影响

受下游整车厂市场需求及订单影响,公司本期第四季度汽车零部件销量增加,收入上涨,同时,本期第四季度产值同比和环比分别增加19.18%、19.76%,产量增加使单位固定成本下降,导致本期第四季度汽车零部件产品毛利率及毛利额增加,带动净利润占比增加。

子公司上海鸣羿及沈阳神通2023年下半年开始投产,A客户及华晨宝马新项目进入量产阶段,本期第四季度销量增加,且A客户产品毛利率高于公司汽车零部件平均毛利率,本期第四季度A客户销量增加带动整体毛利额增加,净利润占比相应增加。

3)进项税加计抵减政策对净利润的影响

根据2023年9月14日发布的财税(2023)43号文件《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公司本期第四季度适用上述政策后,确认进项税加计抵减金额630.03万元计入其他收益,导致净利润占比增加。

二、同行业上市公司及整车市场2023年分季度销售情况

同行业上市公司2023年度分季度收入占比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数据,2023年分季度乘用车产销量占比情况如下:

由上表可见,受年底汽车主机厂销售业绩冲量的影响,同行业上市公司四季度营业收入占比普遍高于其他季度。神通科技本期四季度收入占比略高于上述可比公司均值,与常熟汽饰相近。

综合上述分析,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收入占比较高符合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及行业特征,变动合理;公司2023年净利润占比较高主要系当期毛利额及其他收益金额增加,带动净利润占比提升,变动合理。

(2)结合近年收入确认政策的变化情况、收入确认的具体时点、确认收入的具体依据等说明收入确认的合规性、合理性,是否存在为达成年度股权激励考核目标而提前确认收入。

一、公司报告期内收入确认政策、具体时点及确认依据

公司自上市以来均按照上述收入确认政策计量收入,收入确认方法未发生过变化。

二、收入确认的合规性及合理性

(1)公司收入确认政策

①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汽车零部件产品采用不同收入确认模式,与不同整车厂商对零部件产品验收方式密切相关。

A.采用下线确认收入客户,货物由公司负责发货至客户指定的中转仓库,再由中转仓库根据客户指令将产品运至客户厂区,客户按需调用零部件上线装车时,对其进行现场检验,当产品在各个工位均检验合格并完成装车下线即完成验收,并通过邮件方式或客户的供应商系统将实际使用数量通知公司,公司核对无误后据此开票并确认销售收入。

B.采用签收确认收入客户,由客户指定的第三方物流公司上门自提或由公司发货至客户指定仓库,客户收货后即对其数量、外观、性能等进行验收确认,并通过客户的供应商系统或邮件方式通知公司已验收数量,公司核对无误后据此开票并确认销售收入。

C.出口销售:公司在产品办妥报关出口手续并取得报关单及提单后,即完成履约义务,确认收入。

②模具销售收入

A.商品模具:根据协议约定,经客户验收取得验收单据后即完成产品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公司在收到验收单据后,确认模具销售收入。

B.生产模具:不单独向客户收取模具费用,因此不确认模具销售收入。

(2)同行业上市公司收入确认政策

综上,公司各种模式下的收入确认政策报告期前后未发生变化,收入确认方法与同行业保持一致,公司收入的计量与核算按照既定的收入确认政策严格执行,收入确认方法符合行业惯例和《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三、公司股权激励业绩考核指标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后)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3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注1:“营业收入”、“净利润”口径以经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

注2:营业收入与净利润目标值完成其一即可解锁。

由上表可见,公司2021年和2023年两期股权激励计划的年度营业收入考核目标为158,600万元,公司本期实际实现营业收入163,793.26万元,超出考核目标5,193.26万元,完成比例为103.27%。

公司建立了销售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均严格有效执行,内部控制运行有效,且公司的下游客户均为知名的大型汽车主机厂,对于汽车零部件产品,均通过供应商系统或邮件对账结算,具有完善的收入确认单据,对于模具的收入确认均取得了客户的PPAP验收,相关收入确认依据充分,公司严格按照既定的收入确认政策和收入确认依据核算并确认营业收入,不存在为达成年度股权激励考核目标而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况。

【会计师回复】

一、执行的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年报会计师主要实施了以下核查程序:

(1)了解、测试并评价管理层对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获取公司各季度营业收入明细表,并复核公司营业收入按照季度核算的准确性和各季度主要客户核算的准确性;

(3)向公司管理层及销售部访谈,了解公司各季度业务开展、产销水平、历史营收、行业特点情况,了解本期各季度经营业绩波动原因;

(4)对收入执行销售测试,检查主要客户销售合同、开票通知单、销售发票、送货单/结算单、收款单据等业务单据,判断销售业务是否发生,收入确认金额是否正确;

(5)登录主机厂指定的结算平台,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前后已经公布的结算单,核对相应收入是否确认在恰当的期间;

(6)对报告期内主要客户的销售收入及应收账款执行函证程序;

(7)检查模具销售合同和验收单据,判断收入确认依据是否充分、时点是否准确;

(8)对本期主要模具客户进行访谈,了解模具收入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访谈确认模具收入确认时点的准确性;

(9)了解公司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业绩考核条件,检查本期营业收入业绩指标完成情况,将营业收入作为关键审计事项进行重点核查。

二、核查意见

经执行上述核查程序,我们认为:

(1)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收入及净利润受下游整车车型开发和生产计划的影响占比较高符合行业特性,与整车市场销售情况相匹配,未发现不合理的情况;

(2)公司2023年度收入会计处理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未发现公司为达成年度股权激励考核目标而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况。

问题三、关于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年报显示,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16.38亿元,同比增长14.63%,应收账款余额5.36亿元,同比增长54.5%,主要系本期信用期内确认的收入增加所致。2023年末公司对1.25亿元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进行了终止确认。

请公司:(1)结合报告期付款模式、信用政策变化、结算周期等情况,说明应收账款增幅较大的合理性,是否存在通过放宽信用政策增加收入的情形;(2)结合已贴现或背书应收票据的具体情况,包括出票人、票据余额、业务背景、贴现或背书的资金用途、承兑人信用及履约能力、到期日、是否附带追索权等,说明是否符合终止确认的条件。

【回复】

(1)结合报告期付款模式、信用政策变化、结算周期等情况,说明应收账款增幅较大的合理性,是否存在通过放宽信用政策增加收入的情形。

一、报告期内,主要应收账款客户的付款模式、结算周期和信用政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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