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1 证券简称:徐家汇 公告编号:2024-022
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6月12日下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6月7日以邮件和微信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华欣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就提交的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同意公司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服务。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固定资产处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上海六百城市更新项目进度,同意公司对下属六百分公司位于上海市肇嘉浜路1068号及衡山路941-955号(单号)房屋建筑物及附属物、相关设备设施进行报废处置。
董事会认为,本次固定资产处置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财务情况,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全面、准确的财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关于固定资产处置的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拟选择上海六百城市更新项目施工总承包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选择中建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为上海六百城市更新项目施工总承包方,预计合同金额为2.17亿元,施工总承包服务期以双方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为准。
投资上海六百城市更新项目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施工总承包项目在上海六百城市更新项目总投资范围内,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561 证券简称:徐家汇 公告编号:2024-023
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6月12日下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6月7日以微信和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丁逸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就提交的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要求,同意公司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2、审议通过《关于固定资产处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处置固定资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处置固定资产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561 证券简称:徐家汇 公告编号:2024-025
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固定资产处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随着上海六百城市更新项目的推进,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下属六百分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六百”)位于上海市肇嘉浜路1068号及衡山路941-955号(单号)房屋建筑物及附属物、相关设备设施进行报废处置,以客观、公正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财务情况。
● 预计本次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约980万元,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数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一、固定资产处置概述
2024年3月2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投资上海六百城市更新项目事项。经履行政府主管部门审批手续,公司于2024年3月启动实施上海六百原建筑体拆除,包括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与建筑物一体的相关设备设施。为客观反映固定资产情况,公司在实施原建筑体拆除前后,对房屋建筑物及附属物、相关设备设施进行了清查盘点、勘察监测、测绘评估等相关工作。目前公司已完成原建筑物主体拆除,拟对上述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
二、固定资产处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处置固定资产原值为4,835.86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及附属物原值为4,421.74万元,相关设备设施原值为414.12万元。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考虑拆除清理等服务费用在内,预计本次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约980万元,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进行会计处理,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数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三、固定资产处置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固定资产处置的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固定资产处置与公司资产实际情况相匹配,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因此同意本次固定资产处置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固定资产处置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固定资产处置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重大投资项目进展情况,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财务情况,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全面、准确的财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处置固定资产事项。
监事会认为,本次处置固定资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处置固定资产事项。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561 证券简称:徐家汇 公告编号:2024-024
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选聘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在执行完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已连续17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超过上述规定年限。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保障公司年度报告质量,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众华进行了充分沟通,众华对变更事宜无异议。众华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对其多年来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感谢。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众华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众华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选聘办法》相关规定,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众华在执行完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已连续17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超过上述规定年限。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保障公司年度报告质量,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众华进行了事前沟通,众华对变更事项无异议。由于本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创建于1981年,原名上海会计师事务所,是由财政部试点成立的全国第一家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改制为由注册会计师个人出资并承担有限责任的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年底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更名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首席合伙人为张晓荣先生,2023年末合伙人人数为108人,注册会计师共506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共179人。
2023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7.06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6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11亿元。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68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0.69亿元。上会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采矿业、制造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上会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本公司同行业客户共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1年已审结的案件1项,系中州期货有限公司民事诉讼案件,已执行完毕。
3、诚信记录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婕,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或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怡,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池溦,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3年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并通过邀请招标方式确定。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8万元(含税),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88万元(含税)。2024年度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减少人民币7万元,同比降低7.37%。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核意见
根据《选聘办法》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要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落实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相关工作并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评选要素和评分标准进行监督和审核,并对参选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核和评分。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公司第八次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选聘办法》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同意公司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服务。
(三)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公司第八次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认为,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要求,同意公司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公司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4、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561 证券简称:徐家汇 公告编号:2024-026
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6月28日(星期五)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6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2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2024年6月24日(星期一)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1000号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
2、议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6月13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6月25日(星期二)上午9:00~下午16:00。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4、委托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账户卡等材料办理登记手续。
5、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6月25日下午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登记地点),不接受电话登记。
6、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邮编:200050,联系电话:021-52383315,传真:021-52383305。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
8、会议咨询: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
联系电话:021-52383315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61”,投票简称为“徐汇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4年6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项议案或弃权。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对议案1投赞成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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