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4年06月13日 02:46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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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4-039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均胜电子”)于2024年6月12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剑峰先生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王剑峰先生于2024年6月12日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9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7%。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王剑峰先生

王剑峰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并在公司担任董事长,与公司控股股东均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集团”)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二)本次增持前,王剑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4,056,95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42%,王剑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均胜集团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51,514,66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9.15%。

二、本次增持的情况

(一)本次增持的实施情况

2024年6月12日,王剑峰先生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增持公司股份980,000股,增持均价约为15.26元/股,增持总金额14,958,286元,增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7%。

本次增持后,王剑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5,036,95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49%,王剑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均胜集团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52,494,66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9.22%。

(二)后续增持计划

截至目前,增持主体暂未提出后续增持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一)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剑峰先生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增持股份出具了如下核查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增持人王剑峰具有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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