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55 证券简称:新亚强 公告编号:2024-026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不存在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首发战略配售股份 上市流通
● 每股转增比例
每股转增股份0.4股
● 相关日期
■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通过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转增股本方案经公司2024年5月21日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转增股本方案
1、发放年度:2023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25,562,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共计转增90,224,800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315,786,800股。
三、相关日期
■
四、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自行发放对象
无
3、扣税说明
本次转增的资本公积金来源为公司股本溢价发行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不涉及扣税的情况。
五、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
六、摊薄每股收益说明
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额315,786,800股摊薄计算的2023年度每股收益为0.39元。
七、有关咨询办法
对于公司本次权益分派事项如有疑问,请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27-88262288
特此公告。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603155 证券简称:新亚强 公告编号:2024-027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7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6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会议由董事长初亚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成本,公司拟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合计8,434.04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及新亚强上海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以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为充分应对市场变化、满足客户需求,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将“年产5.5万吨有机硅材料及高纯功能助剂产品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6年12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要求,公司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6月修订)》。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故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14:30,召开地点为:公司会议室,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6月28日,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24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603155 证券简称:新亚强 公告编号:2024-028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7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6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贤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成本,公司拟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合计8,434.04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及新亚强上海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以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为充分应对市场变化、满足客户需求,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将“年产5.5万吨有机硅材料及高纯功能助剂产品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6年12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603155 证券简称:新亚强 公告编号:2024-029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新亚强(上海)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强上海”)共同建设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节余募集资金安排: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及新亚强上海日常经营。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9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889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1.8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38,646,500.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费用38,646,5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00,000,000.00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20]91010001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为70,307.13万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存款为3,707.13元,定期存款为12,000万元,现金管理余额为54,6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2018年12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8年12月26日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1年9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年9月23日召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年产2万吨高性能苯基氯硅烷下游产品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缩减9,800万元,用于增加“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金额,同意将新亚强(上海)硅材料有限公司新增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将上海市闵行区新增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
公司于2022年6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2年7月7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年产2万吨高性能苯基氯硅烷下游产品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缩减40,000万元,用于湖北新亚强硅材料有限公司承建的“年产55,000吨有机硅材料及高纯功能助剂产品项目”。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及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应职责。
三、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5月31日,本次拟结项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际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本次结项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较好地控制了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同时,募集资金在使用及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现金管理投资收益及利息收入。
(三)本次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成本,公司拟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合计8,434.04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及新亚强上海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以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本次新亚强上海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全部转出后,其募集资金专户将进行注销处理。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满足公司及新亚强上海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
2024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新亚强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本保荐机构对新亚强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603155 证券简称:新亚强 公告编号:2024-031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6月2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扬子路2号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28日
至2024年6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5月20日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扬子路2号董事会办公室
(三)个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请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桑修申
(二)联系电话:0527-88262288
(三)传真:0527-88262155
特此公告。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55 证券简称:新亚强 公告编号:2024-030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新亚强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新亚强”)承建的“年产5.5万吨有机硅材料及高纯功能助剂产品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年6月调整至2026年12月。具体信息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9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889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1.8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38,646,500.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费用38,646,5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00,000,000.00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20]9101000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
二、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原因
湖北新亚强负责实施的“年产5.5万吨有机硅材料及高纯功能助剂产品项目”是对公司高端功能性助剂产品矩阵的优化及产能扩充。受全球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影响,有机硅下游部分产品的市场需求减弱,价格承压,终端客户对产品差异化的要求更高,给公司项目实施带来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
为积极应对市场变化,提升产品竞争力和生产装置的市场响应能力,公司探索研究共线生产,多层级新品开发、副产物循环利用等研发创新工作,对原有设计装置的综合效能进行了大幅度改进,以期实现提升生产自动化、智能化以及精细化管理水平的目标。因此,在新产品测试、工艺方案设计、智能设备选型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论证,进而了影响项目建设进度。目前,该项目已经取得建设用地,项目规划设计和相关评价工作正在进行。为充分应对市场变化、满足客户需求,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将“年产5.5万吨有机硅材料及高纯功能助剂产品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6年12月。
年产5.5万吨有机硅材料及高纯功能助剂产品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符合公司长远战略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需求,公司将加速推进项目实施进度,确保早日达产达效。本次延期对该项目预计收益未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年产5.5万吨有机硅材料及高纯功能助剂产品项目”的实施进度,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审慎作出的决定,进度调整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本次调整“年产5.5万吨有机硅材料及高纯功能助剂产品项目”实施进度是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新亚强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保荐机构对新亚强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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