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科技讯 6月11日上午消息,近日,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青岛小米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相关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新增开庭公告,原告为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该案件将于6月14日在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据悉,青岛小米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7月,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由两位自然人共同持股,且与小米相关公司并无任何股权关联。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认为该汽车服务公司在其官方网站、宣传资料以及线下实体店等多个渠道中使用与小米集团高度相似的商业标识和字体,可能给消费者造成混淆。(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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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江钰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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