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塔媒介5月23日讯,超卓航科(688237)近期遭遇了监管层的行政处罚。根据该公司5月22日晚间发布的公告,超卓航科因两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被证监会拟处以总计150万元的罚款,同时对公司相关责任人合计罚款金额达到410万元。
2023年11月3日晚间,一则关于超卓航科募集资金管理的公告引发了市场的广泛关注。公告披露了该公司存放在招商银行南京城北支行的5995万元“不翼而飞”一事。该事件引发了监管层的高度关注,上交所迅速发函追问相关情况。
2023年11月17日,超卓航科收到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等违法违规行为,遭到立案调查。
2024年5月22日,超卓航科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书指出超卓航科及相关人员涉嫌违法违规的事实。
调查结果显示,超卓航科在《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将子公司上海超卓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超卓”)在招商银行南京城北支行的 5995 万元“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存款”错误地披露为浙商银行武汉分行的“结构性存款”,以及将其他子公司的存款和信托产品披露错误。这一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涉嫌构成虚假记载。
2023年10月,上海超卓的5995万元存款被招商银行南京城北支行扣划,用于支付到期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上述银行存款被划转的事项导致公司发生重大损失,然而,超卓航科直到2023年11月4日才发布相关风险提示公告,延迟披露了重大损失信息,违反了《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时任董事长、财务总监李光平,时任总经理李羿含,时任董事会秘书王诗文,以及时任超卓航科赋能版块总裁、投资总经理、上海超卓总经理蒋祺等均被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证监会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的规定,对超卓航科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同时,对时任董事长、财务总监李光平,时任总经理李羿含,时任董事会秘书王诗文等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70万元罚款;对时任超卓航科投资总经理蒋祺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超卓航科表示,本次处罚不会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超卓航科)成立于2006年,是一家专业从事定制化增材制造和机载设备维修业务的高新企业;主要产品包括冷喷涂增材制造技术,涵盖了航空航天、风力发电、石油化工、交通运输、核能储运等领域。
超卓航科一季度业绩显示,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营收约8581万元,同比增加42.9%;归母净利润约1723万元,同比减少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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