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69 证券简称:海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副总裁、事业部总经理杨华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持有公司股份6,308,56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048%。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上述减持主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日内,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00%,即不超过1,575,200股。
● 在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因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化,减持主体减持比例不变,减持数量相应调整。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在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因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化,减持主体减持比例不变,减持数量相应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减持主体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杨华先生承诺:在本人或本人近亲属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25%,离职后12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杨华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数量及价格具有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杨华先生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及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603269 证券简称:海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祥云路16号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3楼301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金敖大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副董事长吴祝平、董事许智钧因公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刘立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陈健、刘建忠、包冰国、徐军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不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审议通过。其中:议案10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议案8内容涉及股东金敖大,股东金敖大和吴祝平合计持有表决权股份4,039.406万股,回避表决;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7、8、9。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
律师:邵文辉、刘倩倩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国法律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 报备文件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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