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9,200429 证券简称:粤高速A、粤高速B 公告编号:2024-016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发生。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24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会议室(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2号利通广场45层)。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苗德山先生。
6、会议通知刊登在2024年4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7、股东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83人,代表股份1,361,078,8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2,090,806,126股的65.098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1人,代表股份1,075,249,3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1.427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2人,代表股份285,829,4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3.6708%。
(2)A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6人,代表股份1,327,795,6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3.506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1,043,789,9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9.922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1人,代表股份284,005,6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3.5835%。
(3)B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57人,代表股份33,283,1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591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6人,代表股份31,459,3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504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1人,代表股份1,823,7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872%。
8、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会议或视频会议的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以及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邓丽婷律师、黄凯琪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方式,使用的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提案表决情况: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360,385,61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9.9491%;反对54,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40%;弃权638,54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469%。
(2)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327,102,4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7.5037%;反对54,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40%;弃权638,54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469%。
(3)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3,283,1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4454%;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提案表决情况: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361,024,15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9.9960%;反对54,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40%;弃权0股。
(2)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327,740,97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7.5506%;反对54,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40%;弃权0股。
(3)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3,283,1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4454%;反对0股;弃权0股。
(4)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71,616,1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股东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9.9681%;反对5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股东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319%;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全面预算的议案》
本提案表决情况: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360,111,0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9.9289%;反对237,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174%;弃权730,36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537%。
(2)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327,107,9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7.5041%;反对54,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40%;弃权633,06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465%。
(3)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3,003,1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4248%;反对182,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134%;弃权97,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85%。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提案表决情况: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360,387,01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9.9492%;反对54,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40%;弃权637,14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468%。
(2)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327,103,8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7.5038%;反对54,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40%;弃权637,14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468%。
(3)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3,283,1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4454%;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提案表决情况: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360,387,01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9.9492%;反对57,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40%;弃权637,14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468%。
(2)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327,103,8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7.5038%;反对54,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40%;弃权637,14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468%。
(3)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3,283,1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4454%;反对0股;弃权0股。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提案表决情况: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360,385,61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9.9491%;反对54,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40%;弃权638,54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469%。
(2)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327,102,4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7.5037%;反对54,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40%;弃权638,54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469%。
(3)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3,283,1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4454%;反对0股;弃权0股。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提案表决情况: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359,298,1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9.8692%;反对1,143,5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840%;弃权637,14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468%。
(2)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326,987,1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7.4952%;反对17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126%;弃权637,14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468%。
(3)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2,310,9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3739%;反对972,1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714%;弃权0股。
(4)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69,890,0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股东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8.9627%;反对1,143,5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股东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6662%;弃权637,1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股东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3711%。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提案表决情况: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360,360,65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9.9472%;反对71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528%;弃权0股,。
(2)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327,740,97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7.5506%;反对54,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40%;弃权0股。
(3)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2,619,6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3966%;反对663,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487%;弃权0股。
(4)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70,952,6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股东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9.5816%;反对71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股东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4184%;弃权0股。
(九)审议通过《关于编制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度-2026年度)〉的议案》
本提案表决情况: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361,024,15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9.9960%;反对54,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40%;弃权0股。
(2)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327,740,97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7.5506%;反对54,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40%;弃权0股。
(3)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3,283,1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4454%;反对0股;弃权0股。
(4)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71,616,1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股东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9.9681%;反对5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股东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319%;弃权0股。
(十)《关于2024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本提案表决情况: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308,109,90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6.1083%;反对52,334,78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8451%;弃权634,16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466%。
(2)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305,143,28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5.8904%;反对22,019,32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6178%;弃权633,06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465%。
(3)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966,6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2180%;反对30,315,4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2273%;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1%。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邬贵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本提案表决情况: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358,717,5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9.8265%;反对1,415,9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1040%;弃权945,36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695%。
(2)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327,106,4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7.5040%;反对54,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40%;弃权634,56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466%。
(3)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1,611,09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3225%;反对1,361,2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1000%;弃权310,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22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名称:邓丽婷律师、黄凯琪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4、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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