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89 证券简称:泰瑞机器 公告编号:2024-039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789 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在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603289 证券简称:泰瑞机器 公告编号:2024-040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钱塘区白杨街道银海街417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会议、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公司董事长郑建国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丁宏娇出席了会议,财务总监章丽芳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通过表决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任建风、朱彦颖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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