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金融界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金融界5月14日消息,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向ST易联众提问:尊敬的董秘您好:证监会对公司立案,是不是公司前期公告有误,上市公司是知道前任实控人张曦违规担保和借款?不然,怎么会一审败诉后又给公司立案?谢谢董秘回答。
公司回答表示:公司相关违规事项的发生,主要系张曦先生未按公司《印章管理制度(2013年4月)》要求外借及使用公章导致。张曦先生外借公章事宜未按公司《印章管理制度(2013年4月)》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未告知具体用印事由及文件内容,因此公司无法获悉张曦先生以公司名义进行相关违规事项。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取得张曦先生《关于管理层未能及时知悉公司涉及重大诉讼及仲裁的说明》。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存在违规担保、违规借款暨公司涉及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获悉相关违规事项后,积极组织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核实、调查,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保障中小股东知情权,并立即采取系列措施以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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