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4-061
债券代码:118039 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1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1号航星科技园航星1号楼6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由董事长周德勤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7人,独立董事冯柳江先生因个人原因未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计松涛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营业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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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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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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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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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胡灿莲、陈莉芝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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