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05月11日 03:31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088 证券简称:虹软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29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1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滨兴路392号(虹软大厦)A6层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Hui Deng(邓晖)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公司部分董事采用在线连接主会场方式参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董事2023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5.01 议案名称:《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02 议案名称:《关于非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监事2023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0.0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0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03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0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0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的,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属于普通决议事项的,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2、议案4、议案5、议案1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彦铭、蒋雨石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688088 证券简称:虹软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30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账户中2021年回购计划回购的4,829,600股的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对该部分回购股份4,829,600股进行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06,000,000股减少为401,170,400股,注册资本将由406,000,000元减少为401,170,400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信息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注销也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应根据相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需持能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以通过现场或邮寄的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即2024年5月11日至2024年6月24日(工作时间9:00-12:00、13:00-17:00)

2、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滨兴路392号(虹软大厦)

3、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571-88210600

5、联系邮箱:invest@arcsoft.com

6、其他说明: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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