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5月11日 03:31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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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54(A股) 股票简称:黄山旅游(A股) 编号:2024-019

900942(B股) 黄山B股(B股)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5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5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章德辉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提名章德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秦国元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名孙峻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提名胡彩宝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提名汤石男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提名丁维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章德辉先生、秦国元先生、孙峻先生、胡彩宝女士、汤石男先生、丁维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票。章德辉先生、秦国元先生、胡彩宝女士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任职,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孙峻先生、汤石男先生、丁维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会对第八届董事会全体成员任职期间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提名章锦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姚国荣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名吴忠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章锦河先生、姚国荣先生、吴忠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吴忠生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票。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任职资格。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对第八届董事会全体成员任职期间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浙秀演艺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黄山云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巅投资”)与浙江浙秀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浙秀演艺”)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并拟以合资公司为主体,在黄山市香茗大剧院打造、开发和运营一部以徽州黄山文化为主题的演艺舞台秀。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15,000万元,其中云巅投资以现金认缴出资7,35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49%股权;浙秀演艺以现金认缴出资7,65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51%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与浙秀演艺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特此公告。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1日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章德辉,男,1968年3月出生,1990年7月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曾任黄山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外事财务科(金融科)科长,黄山市旅游局副局长,黄山市旅游委员会副主任,黄山市黟县县委常委、副县长,黄山市市政府副秘书长,黄山市徽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黄山风景区管委会党委委员、本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裁,黄山风景区党工委委员、黄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局副主席、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裁,黄山风景区党工委委员、黄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局副主席、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黄山风景区党工委委员、黄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本公司党委书记、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

秦国元,男,1973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中共党员。曾任黄山市城市规划局综合科科员、黄山市城市规划局(城乡规划局)办公室副主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负责人,市城乡规划局办公室主任,黄山经济开发区规划分局局长、管委会副主任,黄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区委副书记。现任黄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裁。

孙 峻,男,1972年12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曾任黄山市旅游局办公室主任,黄山市旅游委员会市场开发处处长、人事教育处处长,黄山市委办公厅秘书处处长,黄山市委督查室副主任,黄山市委办公厅副主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本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本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总裁。

胡彩宝,女,1977年5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曾任黄山区政府外事办公室(侨务办公室)副主任,黄山区旅游局副局长、局长,黄山区旅游委员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主任,黄山区太平湖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太平湖风景区管委会副主任,黄山太平湖文化旅游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黄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本公司董事。现任黄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汤石男,男,1973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曾任黄山狮林大酒店人事行政部经理,屯溪徽商故里大酒店副总经理,北京徽商故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高级副总裁、徽商故里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高级副总裁、黄山徽商故里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丁 维,男,1985年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曾任本公司投资发展中心战略主办,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总裁助理,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裁。现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高级副总裁。

二、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章锦河,男,1970年8月出生,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中共党员。曾任安徽师范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南京大学地理与海洋科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江苏省旅游学会执行会长、中国圆明园学会副会长、中国圆明园学会文化旅游研究会会长、中国地理学会旅游地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

姚国荣,男,1971年11月出生,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中共党员。曾任安徽师范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安徽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吴忠生,男,1983年10月出生,副教授、博士,中共党员。曾任上海财经大学与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联合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现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智能财务研究院副院长,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0054(A股) 股票简称:黄山旅游(A股) 编号:2024-020

900942(B股) 黄山B股(B股)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5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5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方卫东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提名方卫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许飞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方卫东先生、许飞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监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票。方卫东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子公司任职,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许飞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监事候选人不存在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任职资格。

上述监事候选人在通过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之后,将与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一起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对第八届监事会全体成员任职期间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特此公告。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11日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方卫东,男,1967年12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曾任黄山风景区管委会园林处办公室会计主管、副主任,黄山风景区博物馆副馆长、馆长,黄山风景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企业财务科科长,黄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本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

许 飞,男,1987年1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北海宾馆人事行政部副经理,西海饭店人事行政部副经理,本公司投资发展中心战略研究经理、战略发展部负责人、投资发展一部副总监。现任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投资管理部总监。

证券代码:600054(A股) 股票简称:黄山旅游(A股) 编号:2024-021

900942(B股) 黄山B股(B股)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浙秀演艺共同投资设立

合资公司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黄山浙秀文旅演艺有限公司(暂定名)

● 投资金额:公司全资子公司黄山云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与浙江浙秀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15,000万元,其中黄山云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现金认缴出资7,35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49%股权;浙江浙秀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现金认缴出资7,65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51%股权。

● 风险提示:受经济环境、宏观政策、行业发展及市场变化等多方面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合资公司存在一定的经营、管理和运作风险,文旅演艺项目亦存在一定的打造、开发和运营风险,从而导致本次对外投资可能面临不达预期的风险。同时,本次对外投资涉及的文旅演艺项目尚需取得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备案手续,最终审批通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更好地把握文旅融合发展趋势,开发与拓展目的地文旅演艺市场,丰富公司旅游产品业态,打造文旅演艺项目,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浙秀演艺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黄山云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巅投资”)与浙江浙秀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浙秀演艺”)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并同意签署《合资协议》,拟以合资公司为主体,在黄山市香茗大剧院打造、开发和运营一部以徽州黄山文化为主题的演艺舞台秀。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15,000万元,其中云巅投资以现金认缴出资7,35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49%股权;浙秀演艺以现金认缴出资7,65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51%股权。

2、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对外投资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董事会决议范围内实施本次对外投资,修改、补充、签署、执行与本次对外投资相关的协议和文件,办理后续与此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黄山云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000MA2WQX132N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成立日期:2021年3月3日

5、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6、法定代表人:许飞

7、注册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昱东街道天都大道5号天都国际饭店D座17楼

8、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云巅投资100%股权。

10、资信情况:云巅投资资信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浙江浙秀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名称:浙江浙秀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6MA2HXK2C10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成立日期:2020年5月20日

5、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6、法定代表人:曾思佳

7、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银湖街道九龙大道398号富春硅谷创智中心14号101室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演出经纪;音像制品制作;施工专业作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旅客票务代理;票务代理服务;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专业设计服务;文艺创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图文设计制作;会议及展览服务;个人商务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婚庆礼仪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文化用品设备出租;电影摄制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规划设计管理;工程管理服务;电子产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音响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张凯持有浙秀演艺60%股权;吴明伟持有浙秀演艺20%股权;杭州云纹演艺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浙秀演艺20%股权。

10、公司与浙秀演艺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浙秀演艺资信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张凯(自然人)

1、姓名:张凯

2、国籍:中国

3、就职单位、职务:浙秀演艺创始人、总导演,持有浙秀演艺60%股权,为浙秀演艺实际控制人。

4、公司与张凯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张凯资信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黄山浙秀文旅演艺有限公司(暂定名)

2、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4、出资方式及股权结构:云巅投资以现金认缴出资7,35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49%股权;浙秀演艺以现金认缴出资7,65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51%股权。

截至本公告日,该合资公司暂未设立,公司将按照《合资协议》约定,及时完成合资公司的设立工作,具体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等相关信息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五、合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黄山云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浙江浙秀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丙方:张凯

(一)合资公司及其设立

云巅投资及浙秀演艺应作为股东共同设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150,000,000元,其中云巅投资认缴出资73,500,000元,对应持有合资公司全部注册资本的49%;浙秀演艺认缴出资76,500,000元,对应持有合资公司全部注册资本的51%。合资公司设立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二)合资主营项目

1、主营项目。(1)打造、开发和运营一部以徽州黄山文化为主题的演艺舞台秀(以下简称“徽州演艺秀”)。(2)根据徽州演艺秀的演出及运营要求,承租、改造、升级和运营香茗大剧院相关资产和设施。(3)围绕徽州演艺秀,开发和运营周边产品和服务。

2、徽州演艺秀。(1)演出时长:全剧表演时长不低于60分钟。(2)主创人员:导演为张凯(或各方一致同意的其他人选),编剧为浙秀演艺团队(或各方一致同意的其他人选)。(3)演出场地:香茗大剧院(根据市场需要,可经股东一致同意设置第二或更多演出场地)。

3、香茗大剧院。合资公司设立后,各方应互相配合促成合资公司与香茗大剧院产权人签订长期租赁协议,租期为12年,可优先续期。

4、费用及预算。(1)本协议签订后浙秀演艺应尽快制定和提交项目执行预算明细表,提交云巅投资审阅。浙秀演艺负责整体把控项目成本与支出,如执行过程中发生超预算的情形,未经云巅投资事先同意,浙秀演艺应自行承担该等超额部分的费用。(2)浙秀演艺应确保预算明细表所列各项费用不超过其经办的同等交付质量的类似项目的费用水平。(3)合资公司应以招标方式公平比选确定合资主营项目的总包或分项供应商,但在同等条件下,浙秀演艺有优先签约权。(4)云巅投资有权对合资公司的主要项目支出进行全程的跟踪审计。

5、制作及周期控制。浙秀演艺负责整体管理、控制和确保制作进度,云巅投资有权向浙秀演艺了解进度情况,浙秀演艺应及时回复云巅投资的问询。

6、资产和权属。(1)徽州演艺秀及其素材的所有版本在全球范围内的完整、永久版权/著作权及其全部开发运营权均归属合资公司唯一拥有,所产生的收入均应由合资公司收取和取得。(2)浙秀演艺应确保徽州演艺秀工作成果及作品开发(包括但不限于制作及演出)过程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权益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形,如因此发生任何争议或纠纷,浙秀演艺应负责及时自行解决,不得因此给合资公司或云巅投资造成损失。

(三)出资及资金使用

各股东按照4:3:3比例分三期同比例出资。其中,首期出资金额为6,000万元,合资公司已经依法设立完成、剧院租赁协议已经签署并生效且浙秀演艺完成首次出资3,060万元后,云巅投资进行首次出资2,940万元;二次出资金额为4,500万元,整体演艺方案已经合资公司董事会一致通过且浙秀演艺完成第二次出资2,295万元后,云巅投资进行第二次出资2,205万元;三次出资金额为4,500万元,最终演艺方案已经合资公司董事会一致通过且浙秀演艺完成第三次出资2,295万元后,云巅投资进行第三次出资2,205万元。

(四)公司治理

1、股东会。股东会做出任何决议必须经云巅投资作为股东投赞成票方可通过。

2、董事会。(1)董事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均经合资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其中浙秀演艺有权提名两名董事,云巅投资有权提名一名董事。(2)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为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由浙秀演艺提名的董事担任。(3)董事会做出任何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方为有效。

3、监事。不设监事会,设一名监事,由云巅投资提名监事。

4、高级管理人员。(1)浙秀演艺有权提名一名人选担任合资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表决通过任命。(2)云巅投资有权提名一名人选担任合资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及有权在合资公司设立后到云巅投资收回投资日期间提名一名人选担任合资公司财务总监,均由董事会表决通过任命。云巅投资收回投资日之后的财务总监由合资公司按照惯常流程聘任。

(五)股权转让

1、转让限制。在合资期限内,未经云巅投资事先书面同意,浙秀演艺不得直接或间接向任何主体转让其在合资公司中的任何股权,在其持有的合资公司股权上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权利负担,不得将其持有的合资公司股权或合资公司的资产权益作为其对外获取融资的抵押品。

2、优先购买权和共同出售权。(1)若任一股东有意向各股东以外的任何主体转让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合资公司股权,则其他股东均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2)浙秀演艺拟转让合资公司股权时,若云巅投资未行使前述优先购买权,则云巅投资有权按照相同的价格、条款和条件与浙秀演艺以49:51的比例共同向拟议受让方出售其所持合资公司部分或全部股权。

(六)利润分配

1、在合资公司设立后到云巅投资从合资公司获得的税后利润分配金额累计达到云巅投资对合资公司的出资额之日的期间,合资公司的税后利润按董事会决定提取公司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基金后,按照云巅投资与浙秀演艺8:2的比例进行利润分配。

2、在云巅投资收回投资日后到剧院租赁协议首个合同期期满的期间,合资公司的税后利润按董事会决定提取公司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基金后,按照云巅投资与浙秀演艺2:8的比例进行利润分配。

3、若剧院租赁协议首个合同期期满后获得续约并且本协议未被终止或解除,则合资公司的税后利润按董事会决定提取公司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基金后,按照云巅投资与浙秀演艺届时在合资公司的持股比例进行利润分配,但是,如剧院租赁协议期满后,浙秀演艺从合资公司获得的税后利润分配金额累计未达到浙秀演艺对合资公司的出资额,则在剧院租赁协议续约且本协议未被终止或解除的情况下,合资公司的税后利润按董事会决定提取公司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基金后,仍先按照云巅投资与浙秀演艺2:8的比例进行利润分配,直至浙秀演艺从合资公司获得的税后利润分配金额累计达到浙秀演艺对合资公司的出资额再调整为按照云巅投资与浙秀演艺届时在合资公司的持股比例进行利润分配。

(七)回购及清算

1、回购。若发生如下事件,云巅投资有权要求浙秀演艺回购云巅投资持有的合资公司全部股权:

(1)浙秀演艺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向合资公司缴付其应缴付的出资,并且延期超过了30天或云巅投资单方设定的更长宽限期,或者有明确可查的信息显示浙秀演艺发生资金链紧缺、资不抵债、承担大额负债或担保责任、成为失信被执行人、被提起破产清算程序等严重资信能力降低的情形而可能实质失去出资能力,或者总导演或核心主创人员因健康、刑事或重大负面舆情事件等原因导致其本人实质无法承担编创工作或承担编创工作将对合资主营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并且在合理期限内(最长不超过二个月)无法找到令云巅投资满意接受的替代人员。(2)合资公司设立后五年内,合资公司累计向云巅投资分配的税后利润未达到4,000万元。(3)浙秀演艺和/或张凯先生违反本协议或其他交易协议的约定,对合资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经云巅投资要求在合理期限内仍未能更正及补足合资公司的损失。

2、清算及优先清算权。(1)如发生如下事件,合资公司应进行清算,各方及股东有义务配合完成清算操作:任何回购触发事件发生,云巅投资有权要求合资公司进行清算;云巅投资根据本协议约定行使回购权,但回购义务人在本协议约定的时限内或云巅投资给出的更长时间内未能全额支付回购价款,云巅投资有权要求合资公司进行清算;合资公司出现因各股东未能就决议事项达成一致导致合资公司经营目的无法实现且合资公司出现其合资主营项目无法持续经营且连续六个月未发生明显改善,任何一方有权要求合资公司进行清算;合资公司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在连续一百八十日的期间内无法进行正常经营活动,任何一方有权要求合资公司进行清算;合资公司的全部或实质性全部运营资金,或合资公司的主要经营资质、许可和政府批准,未被有效获得或被政府部门没收、吊销或征用,且导致合资公司在连续六个月内无法持续从事正常经营活动,任何一方有权要求合资公司进行清算;本协议终止,任何一方有权要求合资公司进行清算。(2)合资公司根据上述规定发生清算、发生任一视同清算事件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解散清算事项时,云巅投资拥有第一顺位优先清算权,浙秀演艺拥有第二顺位优先清算权。

六、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是公司顺应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趋势,开发与拓展目的地文旅演艺市场的有力尝试,旨在充分借助合作方丰富的文旅演艺项目打造和运营经验,深度挖掘黄山及徽州深厚的文化底蕴,打造、开发和运营一部以徽州黄山文化为主题的演艺舞台秀。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延伸“旅游+”产业链条,加大旅游产品供给,丰富旅游产品业态,并充分利用大黄山区域的流量价值,进一步放大品牌和市场价值,增强公司的整体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筹或其他方式解决,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且不会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受经济环境、宏观政策、行业发展及市场变化等多方面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合资公司存在一定的经营、管理和运作风险,文旅演艺项目亦存在一定的打造、开发和运营风险,从而导致本次对外投资可能面临不达预期的风险。公司将积极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密切跟踪市场需求,关注合资公司经营发展和文旅演艺项目开发运营情况,联合合作方健全和完善合资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内部管控制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并强化文旅演艺项目进程中的质量和进度控制,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和宣传推广力度,不断适应市场变化,积极应对和防范可能存在的风险。同时,本次对外投资涉及的文旅演艺项目尚需取得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备案手续,最终审批通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本次对外投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600054 证券简称:黄山旅游 公告编号:2024-022

900942 黄山B股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31日 9点0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徽州大道1号黄山昱城皇冠假日酒店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31日

至2024年5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会议将听取《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4年2月27日、2024年4月20日、2024年5月1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7、8、9、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11、14、15、1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七)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

(二)登记安排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29日下午17:00之前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按照上述登记手续办理登记,传真、信函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用由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所需会议登记材料,以便验证入场。

3、联系地址:安徽黄山市屯溪区天都大道5号天都国际饭店D座17楼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45000

联系电话:0559-2586678

传真:0559-2586855

电子邮箱:hs600054@126.com

特此公告。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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