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55 证券简称:朗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5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13.88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公司前次公告中关于回购期限从2024年2月9日至2024 年5月9日的表述错误,实际公司回购起止日应为2024年2月8日至5月7日)。
公司于2024年5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3.88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8.50元/股,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未超过本次董事会通过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7)、《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二、 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 2024年4月16日,公司首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2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06,000,000 股的比例为0.2170%,回购成交的价格为12.8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53,200.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2024年4月22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06,000,000股的比例为0.1132%,回购成交的平均价格为13.7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51,643.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3、2024年5月9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9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106,000,000股的比例为0.1827%,回购成交的平均价格为16.5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04,529.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4、截至2024年5月7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回购股份3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06,000,000 股的比例为0.3302%;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3.8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84元/股,回购金额4,604,84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5、截至2024年5月9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共54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0.5129%;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7.2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84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7,809,37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 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总金额未达到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计划金额下限,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存在差异,主要是因为回购实施期间内,公司股价有所上涨,53个交易日中有44个交易日公司股价始终高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3.88元/股),仅9个交易日的当天股票交易最低价低于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符合要求可供回购股票的天数较少,因此截至2024年5月7日最终回购金额仅460.48万元,未达到整体回购方案下限。
四、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反映了管理层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肯定,有利于增强公众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并提升公司的资本市场形象,为公司未来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条件。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
五、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自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六、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543,700股。按照公司最新股本结构计算,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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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543,700股,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其中:公司2024年5月7日之后买入的19.37万股,因已超出回购期限,公司将不会用于出售,后续公司将视情况进行该部分19.37万股回购股份的用途变更。2024年5月7日前已回购的35万股公司股份后续将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
八、 其他事项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603655 证券简称:朗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6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年5月9日,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董事长王曙光先生《关于提议回购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函》。王曙光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董事长王曙光先生
2、提议时间:2024年5月9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及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切实保护全体股东利益,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同时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利益紧密结合,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王曙光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A 股)股票;
2、拟回购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3、拟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4、拟回购股份的用途: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5、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6、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含);
7、回购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王曙光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王曙光先生在回购期间暂不存在增减持计划,若后续有增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王曙光生承诺: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相关事项,并对本次回购股份事项投赞成票。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回购方案为准。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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