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2024年05月10日 02:16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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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4-038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欣药业”或“公司”)于2024年5月9日(星期四)上午10:00-11:00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以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召开了公司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心和关注的问题进行了互动交流沟通。现将召开情况公告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信息披露指定媒体披露了《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2024年5月9日上午10:00-11:00,董事长、总经理杜振新先生、独立董事王唯佳女士和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续新兵先生出席了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通过网络文字互动形式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并就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了回答。

二、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及公司回复情况

公司在本次说明会上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给予了回答,主要问题及回答整理 如下:

问题1:请问:

(1)公司特医食品产销情况如何,何时才能销售百亿元。

(2)2025年底前是否有一类创新药申报注册?

(3)五年内有几个一类创新药可望注册?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自国家有关法规发布以来,公司在大输液质量体系的经验基础之上,定位开发高技术门槛的液体乳剂类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与建设高质量体系的特医食品生产车间。截至2023年末,公司已取得3个特医食品的注册证书,其中1个为全营养液体乳剂,并已成功上市销售,另有多个系列产品开发研究中。特医食品的上市将与公司现有的丙氨酰谷氨酰胺、复方氨基酸、中长链脂肪乳等静脉营养输液类产品形成肠内肠外营养互补,为临床上需要营养支持及营养不良的患者提供科学合理的院内外营养支持方案。

公司紧紧围绕临床重大需求与临床治疗价值,针对尚未有良好治疗手段的疾病,如实体瘤、耐药性感染、自身免疫性、脱发疾病等作为公司创新药立项的重点方向。在报告期内,抗耐药结核菌1类新药已进入III期临床研究中,双靶点抗肿瘤1类新药在II期临床研究中,抗流感病毒1类新药完成II期临床研究,治疗自身免疫炎症1类新药已完成I期临床正在准备II期临床研究,三靶点抗肿瘤1类新药在II期临床研究中,抗真菌1类新药与急性胰腺炎1类新药均在I期临床研究中。感谢您的支持与关注。

问题2:仿制药及一致性评价进展的怎么样了?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2023年度内获得仿制药批文10个,通过一致性评价产品3个,通过关联审评的原料药备案2个,I类新药临床默示许可3项,仿制药临床默示许可2项。公司申报了仿制药16项,一致性评价产品4项,原料药备案登记3项,顺利通过NMPA专家现场检查1次。另外,仿制药以及一致性评价工作在积极开展中,共计有90多个口服制剂、注射剂、眼用制剂和外用制剂分别处于不同的研究阶段。感谢您的支持与关注。

问题3:请问公司销售模式是什么样的?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的销售模式分为经销和直销两种模式。公司按照相关要求参加各省的药品集中采购。在各省药品集中采购中标后,采取经销或直销模式。经销客户主要是指医药公司等医药流通企业。在经销模式下,公司根据销售合同向医药流通企业销售药品,再由医药流通企业将药品分销给医院、零售药店等终端客户。直销客户主要是指乡镇卫生院、诊所、零售药店等终端客户,主要由公司直接维护和服务。感谢您的支持与关注。

问题4:公司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进展?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自国家有关法规发布以来,公司在大输液质量体系的经验基础之上,定位开发高技术门槛的液体乳剂类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与建设高质量体系的特医食品生产车间。已取得3个特医食品的注册证书,其中1个为全营养液体乳剂,并已成功上市销售,另有多个系列产品开发研究中。特医食品的上市将与公司现有的丙氨酰谷氨酰胺、复方氨基酸、中长链脂肪乳等静脉营养输液类产品形成肠内肠外营养互补,为临床上需要营养支持及营养不良的患者提供科学合理的院内外营养支持方案。感谢您的支持与关注。

问题5:公司年度分红计划是什么?有没有计划中期分红?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2023年度的分红以利润分配方案计划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总股数452,764,62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36元(含税),预计现金分红的数额共计197,405,378.24元。截至目前,公司未有计划中期分红。感谢您的支持与关注。

问题6:请问杜总,公司研发情况怎么样?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2023年研发总投入3.75亿元,在研项目100余项,产品方向围绕复杂注射剂、缓控释口服固体制剂、眼用制剂、外用制剂、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制剂国际化、临床重大需求新药等,旨在临床营养、肿瘤、麻醉、精神、心血管、眼科、皮肤科等治疗领域构建优势互补的产品组合,为满足临床的重大需求提供更多选择。感谢您的支持与关注。

问题7:请问董事会秘书续总,公司年度主要经营情况如何?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2023年末,公司完成营业收入44.62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9.75%,实现利润总额5.96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62.7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21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8.97%。感谢您的支持与关注。

问题8:您好,我发现华证给贵公司的ESG评级为B,好像并不是很理想。请问公司是否计划通过增强社会责任来提升总体ESG评级?贵司将如何加强人力资源开发与培训,改善员工劳动条件,并积极参与慈善捐赠及社区共建等活动呢?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人力资源职能管理重点围绕“选、育、用、留”四个方面展开,建立由职业化能力评价体系、人才评价体系、培训体系、绩效考核体系、薪酬激励体系五大体系构成的人力资源管控体系。并通过不断的、多样化、多层次的培训,完善的绩效考核激励机制,多通道的职业晋升空间,丰富的企业文化和优厚的福利待遇,激发员工内在潜能,实现员工成才与企业成长的双赢。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和前提。我们始终牢记“职工利益无小事”,把职工维权机制建设,作为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的大事来抓。严格按照《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与每位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并做到了认真履行,工会积极参与工资福利待遇的核定和发放,社会保险金的交纳等监督工作,对侵犯职工利益的现象果断给予制止。感谢您的支持与关注。

问题9:请问公司研发模式是什么?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辰欣药业坚持“推陈出新、诚实守信”的发展理念,一直将科技创新作为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源泉,2023年度,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8%以上,有力支撑了公司的转型升级与可持续发展。同时,公司坚持自主创新与合作创新相结合,在自主研发的基础上,高度重视各项合作,先后与美国佐治亚州立大学、英国利物浦大学、北京大学、军事医学科学院、中国药科大学、山东大学、沈阳药科大学、山东省医药工业研究所、广州医药工业研究院、天津药物研究院、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药明康德等开展科研合作,实现新产品开发或攻关关键技术,结合公司强大的产业化能力,通过内外合作实现资源优势互补,有效将科研成果转化成生产力。感谢您的支持与关注。

三、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具体情况,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进行查看,公司本次说明会的相关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对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公司发展并积极提出建议的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9日

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4-039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辰欣药业”)持股5%以上股东北海辰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海辰昕”)持有辰欣药业无限售流通股份46,782,021股,占辰欣药业总股本的10.33%。上述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且已与2018年10月11日全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满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北海辰昕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4,527,751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变动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北海辰昕可以对减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北海辰昕发来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注:北海辰昕一致行动人韩延振先生是北海辰昕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辰欣药业12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3%;通过北海辰昕间接持有辰欣药业15,597,12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44%。北海辰昕直接持有辰欣药业46,782,12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33%。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北海辰昕系由辰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欣科技集团”)分立而来,所持股份系辰欣科技集团于IPO前持有的股份。辰欣科技集团承诺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辰欣科技集团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前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韩延振、郝留山、卢秀莲、张祥林、李峰、樊月玲、张斌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间接持有的股份。间接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北海辰昕将根据自身经营发展情况、结合市场情况、公司股价以及相关规定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以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际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 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2、本次计划减持的股东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告知义务。减持计划实施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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