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03 证券简称:国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转债代码:118035 转债简称:国力转债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力转债”预计满足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代码:688103,证券简称:国力股份
转债代码:118035,转债简称:国力转债
转股价格:62.79元/股
转股期限:2023年12月16日至2029年6月11日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5月9日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的85%(即53.37元/股),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修正条件,公司将于触发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可能触发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65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为480,0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为6年。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43号)文同意,公司48,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3年7月6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国力转债”,债券代码“118035”。
(二)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有关规定和《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国力转债”自2023年12月16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转股期间为2023年12月16日至2029年6月11日,初始转股价格为63.00元/股。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国力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63.00元/股,因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完成使公司股本由95,390,000股变更为95,839,680股,2023年10月11日起转股价格从63.00元/股调整为62.83元/股。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国力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因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归属股票数量为95,040股,本次股权激励归属登记使公司总股本由95,839,680股变更为95,934,720股,经计算,“国力转债”转股价由62.83元/股调整为62.79元/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国力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自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5月9日,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存在触发《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可能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于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同时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国力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3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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