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3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1%
暨回购提前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回购股份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均包含本数),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0元/股,实施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关于回购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07)。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同意调整于2023年1月30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具体调整包括:将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6.5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8.05元/股,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延期为自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之日起3个月内,即回购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7月19日。除上述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实施期限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的,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截至2024年4月25日,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增加1.37%。截至2024年4月26日,上述回购方股份案已提前实施完毕。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情况
(一)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情况
2024年4月20日至2024年4月25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26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9%,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6.3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6.2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9,709,682.00元(不含交易费用)。
因此,在2023年1月31日至2024年1月30日、2024年4月20日至2024年4月25日期间,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7,479,757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7%,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6.4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5.9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11,098,127.42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二)回购股份方案提前实施完毕的情况
截至2024年4月26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3,698,3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6%,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6.5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5.9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51,381,248.19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提前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回购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及《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的相关条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三、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约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回购股份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前一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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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情形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回购股份实施结果的公告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根据2023年8月2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证监会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中的相关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智度德普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已提前终止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具体可查阅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2023年12月1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了修订后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深证上〔2023〕1142号,发布之日起施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深证上〔2022〕21号)同时废止。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当时适用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深证上〔2022〕21号)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以及施行后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深证上〔2023〕1142号)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六、预计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3,698,358股(其中,2023年实际回购11,217,757股,2024年实际回购12,480,601股),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目前相关计划尚未制订,公司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23,698,358股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且全部锁定,预计股本结构变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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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及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
2、根据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的公司股份拟用于公司未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将根据公司发展和市场变化,适时制定相应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予以实施。若公司未能顺利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则未使用的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若公司依法变更回购股份的用途,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
3、公司将适时作出安排,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4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8日以专人送达、电话、微信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董事长陆宏达先生于本次董事会会议上就紧急通知的原因作出了说明。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名,参会董事5名,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陆宏达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二)《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上述第(一)、(二)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一)项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5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度股份”或“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8日以专人送达、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以通讯会议的形式召开,监事会主席张婷女士于本次监事会会议上就紧急通知的原因作出了说明。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参会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婷女士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6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提升每股收益水平,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将2023年实际回购的11,217,757股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股份注销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手续。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回购股份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均包含本数),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0元/股,实施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同意调整于2023年1月30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具体调整包括:将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6.5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8.05元/股,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延期为自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之日起3个月内,即回购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7月19日。除上述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截至2024年4月26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3,698,358股(其中,2023年实际回购11,217,757股,2024年实际回购12,480,6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6%,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6.5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5.9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51,381,248.19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截至目前,公司暂未使用上述已回购股份。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原因及内容
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提升每股收益水平,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上述已回购的部分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具体为:将2023年实际回购的11,217,757股由原计划“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2024年实际回购的12,480,601股继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11,217,757股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276,506,972股变更为1,265,289,215股。
三、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股本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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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本次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后,公司将对11,217,757股已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拟注销股份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88%,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276,506,972股减少为1,265,289,215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276,506,972元减少为人民币1,265,289,215元。
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将部分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有利于增厚每股收益,切实提高股东的投资回报,增强投资者信心,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变更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7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
提案暨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经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定于2024年5月14日(周二)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7日,现场会议地点为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51号(北门)霱公府会议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9)。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2、《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二)2024年4月2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北京智度德普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智度德普”)《关于增加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提议函》,智度德普认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上述议案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议将上述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一并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智度德普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8,966,3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37%。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认为智度德普为公司控股股东,智度德普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其上述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亦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除了上述增加的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中的召开地点、现场会议时间、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
四、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审议通过了《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4日(周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二,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两种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7日(周二)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51号(北门)霱公府会议室。
五、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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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4月29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2024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上述第(八)、(九)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就2023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述职。
六、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股东代码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股东代码卡;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出席,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提供个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二)登记时间:2024年5月8日至5月13日。
(三)登记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凤凰南路56之三404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凤凰南路56之三404室
邮政编码:510806
电话号码:020-28616560
传真号码:020-28616560
电子邮箱:zhidugufen@genimous.com
联系人:许晓青 李晓宁
(五)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二。
八、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表决。
■
本人(本单位)对上述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 /无权 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76
2、投票简称:智度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8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及《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拟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将2023年实际回购的11,217,757股股份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变更及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将相应减少;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作出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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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二、后续事项办理
本次修订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股份注销、修改《公司章程》等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
本次修订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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