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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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30日 15:16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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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邱洪生

二O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4-033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百零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 集 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23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的时间:2024年5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或参加现场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7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4年5月17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特别提示:公司股东中国电子有限公司、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湖南计算机厂有限公司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中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需回避表决,亦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发路3号中电长城大厦A座24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二)披露情况

上述审议事项已经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百零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参阅2024年4月30日公司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一百零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23号)、《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24号)和相应的专项公告。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对相关议案进行表决时,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及时披露。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股东代表监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其他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

1.登记方式:股东参加会议,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及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法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能证明委托法人股东资格的有效证明(包括营业执照等)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依法出具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的书面委托书。

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书至少应当在大会召开前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20日-2024年5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中电长城大厦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二)会议联系方式及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中电长城大厦A座

(2)邮政编码:518057

(3)电 话:0755-26634759

(4)传 真:0755-26631106

(5)联 系 人:王习发 谢恬莹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所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其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0066;

(二)投票简称:长城投票;

(三)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议案12,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议案13,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议案14,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四)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3日股票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可根据获取的“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

上述委托事宜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股东大会结束之日。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日期:

备注:

1.以上审议事项,非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明确投票意见指示;累积投票提案,在提案组“选举票数”方框内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

2.委托人未作明确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见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之复印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4-035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2023年1月至12月,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公司共收到约人民币21,810.78万元政府补助,具体情况下如下:

■■

注:1.2023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具体明细可参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

2.其他小额补助(单笔金额100万元以下)共计3,335.89万元,全部计入其他收益和递延收益;

3.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若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保留小数位数造成。

前述政府补助与公司日常活动有关,不具备可持续性。

二、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23年1-12月公司合计确认的当期政府补助收益共30,466.33万元。主要构成如下:

1.2023年1-12月收到的政府补助金额为21,810.78万元。其中:计入其他收益的金额为19,442.32万元。

2.本年递延收益在本期转入其他收益为27.19万元,其中:与资产相关的递延收益在本期转入其他收益为27.19万元,与收益相关的递延收益在本期转入其他收益为0万元。

3.以前年度递延收益在本期转入其他收益为9,318.18万元,其中:与资产相关的递延收益在本期转入其他收益为5,951.14万元,与收益相关的递延收益在本期转入其他收益为3,367.04万元。

4.2023年1-12月确认的进项税加计抵减为1,678.64万元,均为与收益相关的其他收益。

三、其他

2023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明细情况和相关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23年度损益的影响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中财务报表附注的相关内容。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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