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30日 15:17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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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发优1

单位:股

浦发优2

单位:股

2.6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2019年11月1日,公司完成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发行工作,募集资金50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约499.12亿元;2019年11月15日,上述A股可转债在上交所挂牌交易,简称“浦发转债”,代码110059。

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实施了2022年度A股普通股利润分配。根据《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有关法规规定,在公司可转债发行后,当公司出现因派送现金股利使公司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公司将相应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为此,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浦发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自2023年7月21日(除息日)起,由人民币13.56元/股调整为人民币13.24元/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已有人民币1,412,000元浦发转债转为公司普通股,累计转股股数96,451股,占浦发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额的0.0003%。尚未转股的浦发转债金额为人民币49,998,588,000元,占浦发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99.9972%。

可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23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内外部环境,公司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上海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监管要求,坚定不移践行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齐心协力、共克时艰,深入推进改革创新与转型发展,不断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质效。2023年四季度以来,公司以数智化战略为引领,开展“百日攻坚”,加大资产投放力度,净利润降幅较前三季度收窄,风险压降成效显著,经营发展整体呈现企稳向好态势,夯实了高质量发展的基础。

资产负债规模稳步增长

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为90,072.47亿元,较上年末增加3,025.96亿元,增长3.48%;其中,本外币贷款总额(含票据贴现)为50,177.54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170.92亿元,增长2.39%。对公贷款总额(不含票据贴现)28,409.99亿元,零售贷款总额18,658.22亿元。本集团负债总额82,743.63亿元,较上年末增加2,764.87亿元,增长3.46%;其中,本外币存款总额为49,846.30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581.52亿元,增长3.28%。

经营效益阶段性承压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服务实体经济,加快转型发展步伐,不断夯实客户基础。受资产重定价、市场利率下行、资本市场波动,以及公司信贷增长动能不足、业务结构调整等因素影响,公司效益指标阶段性承压。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1,734.34亿元,同比减少151.88亿元,下降8.05%;实现利润总额406.92亿元,同比减少154.57亿元,下降27.5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7.02亿元,同比减少144.69亿元,下降28.28%。

服务实体经济提质增效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业务结构转型和优化,加大支持实体经济力度。报告期末,母公司本外币对公贷款总额(不含贴现)27,414.93亿元,较上年末增加2,374.60亿元,增长9.48%。其中,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余额2,780亿元,较上年末增加597亿元,增长27.35%。绿色信贷余额5,246亿元,较上年末增加975亿元,增长22.82%。科技型企业贷款余额超5,000亿元,增长超30%。普惠两增贷款余额4,224亿元,较上年末增加457亿元,增长12.15%。民营企业贷款余额15,211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425亿元,增长10.34%。涉农贷款余额3,827亿元,较上年末增加329亿元,增长9.42%。

资产质量持续改善

报告期内,公司风险管理坚持“控新降旧”并举,持续加大存量不良资产处置力度,全年现金清收金额创新高,不良贷款余额、不良贷款率连续四年“双降”。报告期末,本集团不良贷款余额741.98亿元,较上年末减少4.21亿元;不良贷款率1.48%,较上年末下降0.04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173.51%,较上年末上升14.47个百分点;贷款拨备率(拨贷比)2.57%,较上年末上升0.15个百分点。

集团化、国际化经营稳步拓展

报告期内,本集团强化协同力度,推动子公司落实监管要求,保持稳健发展。公司充分利用跨境业务平台,稳步推进国际化经营。报告期内,境外及附属机构 实现营收合计150.41亿元,营业利润61.90亿元。国际业务平台资产合计3,590.66亿元。

3.2利润表分析

报告期内,本集团各项业务持续发展,实现营业收入1,734.34亿元,同比减少151.88亿元,下降8.0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7.02亿元,同比下降28.28%。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2.1营业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业务总收入3,601.79亿元,同比减少33.69亿元,下降0.93%。

下表列出本集团近三年营业收入构成及占比情况。

下表列出业务总收入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下表列出本集团营业收入地区分部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作为本报告的用途,本集团地区分部的定义为:

(1)总行:总行本部(总行本部及直属机构)

(2)长三角地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地区分行

(3)珠三角及海西地区:广东、福建地区分行

(4)环渤海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地区分行

(5)中部地区:山西、河南、湖北、湖南、江西、海南地区分行

(6)西部地区: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广西、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内蒙古、西藏地区分行

(7)东北地区:辽宁、吉林、黑龙江地区分行

(8)境外及附属机构:境外分行及境内外子公司

3.2.2利息净收入

报告期内,集团实现利息净收入1,184.35亿元,同比减少152.34亿元,下降11.40%。

下表列出所示期间本集团资产负债项目利息收支、平均收益和成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2.2.1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集团实现利息收入2,975.98亿元,同比减少19.22亿元,下降0.64%。

贷款及垫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其中,一般性短期贷款平均收益率为4.89%,中长期贷款平均收益率为4.20%。

投资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投资利息收入为658.96亿元,比上年上升6.35%,投资平均收益率为3.46%,比上年下降了0.08个百分点。

存拆放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往来业务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存拆放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往来业务利息收入为195.83亿元,比上年增长30.24%,存拆放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往来业务平均收益率为2.89%,比上年上升了0.69个百分点。

3.2.2.2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本集团利息支出1,791.63亿元,同比上升133.12亿元,增长8.03%。主要是客户存款利息支出上升所致。

客户存款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本集团客户存款利息支出为1,053.78亿元,比上年增长8.83%,客户存款平均成本率2.16%,比去年上升0.06个百分点。

下表列出所示期间本集团公司存款及零售存款的平均余额、利息支出和平均成本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拆放款项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本集团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拆放款项利息支出为349.17亿元,比上年增加46.53%。

已发行债务证券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本集团已发行债务证券利息支出为338.94亿元,比上年下降13.56%。

3.2.3非利息净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非利息净收入549.99亿元,比上年上升0.08%;其中,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244.53亿元,下降14.77%,其他非利息收益305.46亿元,增长16.31%。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2.3.1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报告期内,集团全年实现手续费及佣金收入320.35亿元,比上年减少57.31亿元,下降15.18%。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2.3.2投资损益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投资损益279.05亿元,同比上升40.39%。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2.3.3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报告期内,本集团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25.63亿元。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2.4业务及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本集团业务及管理费为514.24亿元,同比减少2.25%;成本收入比为29.65%,比上年增加1.76个百分点。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2.5信用减值损失及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本集团贷款和垫款减值损失为557.13亿元,同比减少14.48%。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2.6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32.63亿元,比上年减少8.89亿元,同比减少21.41%;实际所得税率8.02%,同比上升0.63个百分点。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3资产负债表分析

3.3.1资产情况分析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90,072.4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3,025.96亿元,增长3.48%。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2022年7月印发的《黄金租借业务管理暂行办法》(银办发〔2022〕88号)有关规定,自2023年起,本集团与金融机构间开展的黄金租借业务,租出端从“贵金属”调整至“拆出资金”列报,租入端从“交易性金融负债”调整至“拆入资金”列报,同口径调整2022年末比较数据。

3.3.1.1客户贷款

报告期末,本集团贷款及垫款总额为50,177.54亿元,比上年末增长2.39%;贷款和垫款总额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55.71%,比上年末下降0.59个百分点。

3.3.1.2金融投资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债权投资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按发行主体分类列示的本集团债券投资总额构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持有的面值最大的十只金融债券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3.1.3长期股权投资

报告期末,本集团长期股权投资余额28.25亿元,比上年末增长6.40%。其中,对合营公司投资余额24.58亿元,比上年末增长5.99%,报告期末,本集团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余额为零。

3.3.1.4衍生金融工具

报告期末,本集团所持衍生金融工具主要类别和金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3.1.5商誉

本集团的商誉主要为上海信托资产组及上海信托相关子公司资产组。于2023年末,上述资产组的现金流基本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资产组产生的现金流入,并分别属于信托业务分部、货币经纪分部及投资管理分部。

因报告期内上海信托已完成上投摩根股权交易,本集团原分摊至上投摩根的商誉资产已作转出处理。

处置上投摩根资产组所获取的现金对价已由上海信托资产组获取,并同步增加了上海信托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除上述情况外,本年度本集团商誉所属的其他资产组未发生变化。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于资产负债表日,上海信托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上海信托相关子公司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用于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计算的主要参数包括收入增长率、息税前利润率、毛利率、税前折现率等。本集团根据历史经验及市场发展情况,在预测期前一年已实现的财务表现基础上,考虑预计未来经营范围限制以及相关支出水平等情况,综合确定五年预测期内的收入增长率、息税前利润率及毛利润率;本集团根据中国经济长期通货膨胀率水平确定未来稳定期的收入增长率,并根据预测期最后一期预测水平确定稳定期的息税前利润率和毛利润率;税前折现率反映相关资产组未来现金流的特定风险。于资产负债表日,上海信托相关子公司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高于账面价值,未发生减值。

3.3.2负债情况分析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负债总额82,743.6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764.87亿元,增长3.46%。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2022年7月印发的《黄金租借业务管理暂行办法》(银办发〔2022〕88号)有关规定,自2023年起,本集团与金融机构间开展的黄金租借业务,租出端从“贵金属”调整至“拆出资金”列报,租入端从“交易性金融负债”调整至“拆入资金”列报,同口径调整2022年末比较数据。

3.3.2.1存款总额构成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存款总额49,846.3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81.52亿元,增长3.28%。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3.3股东权益变动分析

报告期末,本集团股东权益为7,328.84亿元,比上年末增长3.6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7,247.49亿元,比上年末增长3.85%;未分配利润为2,083.33亿元,比上年末增长2.52%,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以及利润分配所致。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4会计报表中变动超过30%以上项目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5贷款质量分析

3.5.1五级分类情况

报告期内,本集团资产质量保持稳定,呈向好趋势。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不良贷款实现“双降”,不良贷款余额741.98亿元,比上年末减少4.21亿元,不良贷款率1.48%,较上年末下降0.04个百分点。关注贷款余额1,171.19亿元,比上年末上升96.79亿元,关注贷款率2.33%,较上年末上升0.14个百分点。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1)重组贷款为原已减值或发生减值但相关合同条款已重新商定过的贷款。

(2)本集团将本金或利息逾期1天及以上的贷款整笔归类为逾期贷款。

3.5.2按产品类型划分的贷款结构及贷款质量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贷款占比56.62%,比上年末上升3.60个百分点,个人贷款占比37.18%,比上年末下降1.43个百分点,票据贴现占比6.20%,比上年末下降2.17个百分点。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5.3按行业划分的贷款结构及贷款质量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5.4按地区划分的贷款结构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5.5担保方式分布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5.6贷款迁徙率情况

单位:%

注:根据原银保监会2022年发布的《关于修订银行业非现场监管基础指标定义及计算公式的通知》规定计算,为母公司口径数据,往期数据同步调整。

3.5.7前十名贷款客户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5.8贷款减值准备计提和核销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贷款减值准备金计提方法的说明:本集团结合前瞻性信息进行了预期信用损失评估。对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方法反映了以下各项要素:通过评估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的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3.6商业银行其他监管指标分析

3.6.1资本结构及管理举措

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计算: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1)以上为根据原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量的母公司和集团口径资本充足率相关数据及信息。核心一级资本净额=核心一级资本-核心一级资本扣减项;一级资本净额=核心一级资本净额+其他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扣减项;总资本净额=一级资本净额+二级资本-二级资本扣减项。

(2)根据原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商业银行资本构成信息披露的监管要求》,公司在官方网站(www.spdb.com.cn)投资者关系专栏披露本报告期资本构成表、有关科目展开说明表、资本工具主要特征等附表信息。

(3)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根据人民银行《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行)》,系统重要性银行应额外满足附加资本要求,公司入选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第二组,适用附加资本要求为0.5%,即2023年1月1日起,公司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分别不得低于8%、9%和11%。

3.6.2杠杆率情况

公司根据《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对杠杆率指标进行计量。报告期末,本行杠杆率为6.27%,较上年末下降0.20个百分点;集团杠杆率为6.63%,比上年末下降0.17个百分点。公司在官方网站(www.spdb.com.cn)投资者关系专栏披露本报告期杠杆率相关明细信息。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根据人民银行《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行)》,系统重要性银行应额外满足附加杠杆率要求,公司入选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第二组,自2023年1月1日起,公司适用附加杠杆率要求为0.25%,杠杆率不得低于4.25%。

3.6.3流动性覆盖率信息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6.4净稳定资金比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6.5公司近三年其他监管财务指标

注:(1)本表中资本充足率、资产流动性比率、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拨备覆盖率、贷款拨备率按照上报监管机构数据计算,数据口径为母公司口径。

(2)根据《关于调整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的通知》(银监发〔2018〕7号)规定,对各股份制银行实行差异化动态调整“拨备覆盖率”和“贷款拨备率”监管标准。

3.7公司分级管理情况及各层级分支机构数量和地区分布情况

公司实行一级法人体制,采用总分行制。根据经济效益和经济区划原则,按照全国性商业银行的发展布局,公司在国内大中城市以及沿江沿海、东北和中西部地区的重要中心城市先后设置了分支机构。报告期内,公司新设传统支行51家,新设社区银行3家,撤并社区银行46家。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在31个省、自治区及直辖市以及香港、新加坡、伦敦开设了42家一级分行,共1,742个分支机构。

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注:人员数、所属机构数、资产规模总计数均不包含控股子公司。人员数包含各类用工人员,其中从业人员57,017人,服务外包人员3,689人。

3.8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经审计的2023年度会计报表,母公司共实现净利润为329.33亿元。其中扣除2023年发放的浦发优1和浦发优2股息共15.59亿元、永续债派息37.94亿元后,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的当年利润为275.80亿元。

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按当年税后利润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共计人民币32.93亿元。

(2)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提取一般准备人民币45亿元。

(3)以届时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3.21元人民币(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以公司普通股总股本29,352,176,848股为基数,合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94.22亿元(含税)。

4.重要事项

4.1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集团于2023年度执行了财政部于近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一一保险合同》(财会[2020]20号),具体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参见《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财务报表附注“三、35.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4.2重大资产收购、出售或处置以及企业兼并事项

2023年1月19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核准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1号),核准摩根资产管理控股公司(JPMorgan Asset Management Holdings, Inc.)(以下简称“摩根资产”)成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投摩根”)主要股东;核准摩根大通公司(JP Morgan Chase & Co.)成为上投摩根实际控制人;对摩根资产通过依法受让上投摩根人民币2.5亿元出资(占注册资本比例100%)无异议。相关事项详见公司2023年1月20日发布的公告。

2023年3月24日,上投摩根股权变更由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登记。4月3日,上投摩根股权转让交割完成。相关事项详见公司2023年4月5日发布的公告。

董事长:张为忠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会主席辞任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建平先生的辞呈。因年龄原因,王建平先生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及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监督委员会委员的职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辞呈自送达公司监事会之日起生效。

王建平先生自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以来,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围绕公司治理、国资监管和金融监管要求,依法依规履行监督职责,持续完善监督机制,强化监督职能,不断提升监督质效,在健全公司治理、推动公司发展等方面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公司监事会对王建平先生做出的突出贡献给予高度评价并致以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9日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上海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于2024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9名,亲自出席会议监事9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监事会法定人数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经表决通过了:

1.《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2.《公司2023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3.《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同意对外披露。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4.《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5.《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6.《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7.《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对外披露。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8.《公司〈2023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的议案》

同意对外披露。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9.《公司2023年度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同意在公司股东大会上报告。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10.《公司2023年度监事履职评价报告》

同意在公司股东大会上报告。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各位监事对本人履职评价结果回避表决)

11.《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报告》

同意在公司股东大会上报告。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12.《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同意在公司领薪董事、监事薪酬情况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监事张宝全、何卫海、张湧对本人薪酬事项回避表决)

13.《公司〈2023年度资本管理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14.《公司〈2023年度资本充足率报告〉的议案》

同意对外披露。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15.《公司关于2024年度资产损失核销授权的议案》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16.《公司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同意对外披露。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17.《公司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第三支柱报告〉的议案》

同意对外披露。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18.《公司关于延长金融债券发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19.《公司关于新一轮工资决定机制实施方案的议案》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34人,注册会计师1,12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60人。

毕马威华振2022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9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1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80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4.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毕马威华振2022年为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毕马威华振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薛晨俊,2009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薛晨俊2006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薛晨俊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应晨斌,2014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应晨斌2022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应晨斌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质量控制复核人史剑,2011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史剑1999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公司未发现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4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743万元,与去年同期一致,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1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毕马威华振的基本信息、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审计服务情况等进行了了解和审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同意按照公司治理相关程序,将相关议案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已知信息,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声誉良好。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21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股息分配总额,并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母公司共实现净利润人民币329.33亿元,其中扣除2023年发放的浦发优1和浦发优2股息共人民币15.59亿元、永续债派息人民币37.94亿元后,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的当年利润为人民币275.80亿元。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按当年税后利润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共计人民币32.93亿元;

2.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提取一般准备人民币45亿元。

3.根据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政策的有关规定,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向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3.21元(含税)。按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普通股总股本29,352,176,848股计算,合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94.22亿元(含税),现金分红比例为30.05%(即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上述方案执行后,结余的未分配利润按照监管机构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的有关要求,留做补充资本。

本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处于转股期,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股息分配总额,并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以现场方式在上海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于2024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董事11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1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法定人数的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审议并经表决通过了:

1.《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1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2.《公司2023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同意:11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3.《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对外披露。

同意:11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该项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4.《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1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5.《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按当年税后利润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共计人民币32.93亿元;

(2)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提取一般准备人民币45亿元;

(3)以届时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3.21元(含税)。

上述方案执行后,结余的未分配利润按照监管机构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的有关要求,留做补充资本。

同意将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1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6.《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1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该项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7.《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对外披露。

同意:11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该项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8.《公司〈2023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的议案》

同意对外披露。

同意:11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9.《公司2023年度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同意转报监事会,形成最终评价结果。

本议案附件《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同意对外披露,并在股东大会上报告。本议案附件《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意对外披露。

同意:11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各位董事对本人履职评价结果回避表决)

10.《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同意在公司领薪董事、监事薪酬情况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1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董事张为忠、刘以研、赵万兵对本人薪酬事项回避表决)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项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11.《公司〈2023年度资本管理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11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12.《公司〈2023年度资本充足率报告〉的议案》

同意对外披露。

同意:11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13.《公司关于2024年度资产损失核销授权的议案》

同意:11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14.《公司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对外披露。

同意:11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该项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15.《公司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第三支柱报告〉的议案》

同意对外披露。

同意:11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16.《公司关于延长金融债券发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1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17.《公司关于新一轮工资决定机制实施方案的议案》

同意:11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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