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晓、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琳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志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琳雁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志芳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琳雁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志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琳雁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志芳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临2024-027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以专人送达与邮件送达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参与表决的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议案,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同意为子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总额为人民币2.70亿元的担保,其中为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925亿元;为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70%以上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0.775亿元。实际担保以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贷款担保为准。
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2024年度担保总额范围内,在担保方不变的情况下,资产负债率超过(含等于)70%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但不同类别担保额度不能相互调剂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具体担保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具体融资情况决定担保金额,并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担保事项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止。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同意在经营范围中增加“机动车充电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及修订后《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事宜。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临2024-029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在综合授信
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公司下属12家子公司
● 2024年度公司拟为子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70亿元,其中为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925亿元;为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70%以上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0.775亿元。实际担保以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贷款担保为准。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元
● 本次担保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2024年度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为子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70亿元,其中为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925亿元;为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70%以上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0.775亿元。实际担保以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贷款担保为准。
相关担保额度预计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在2024年度担保总额范围内,在担保方不变的情况下,资产负债率超过(含等于)70%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不同类别担保额度不能相互调剂使用。
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江西都市城际公交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0669751439K
成立日期:2007年12月4日
注册资本:9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甘冰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井冈山大道848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城市公共交通,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道路货运输站经营,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机动车充电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停车场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装卸搬运,汽车零配件零售,五金产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非居住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江西都市城际公交有限公司100%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西都市城际公交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4,945.78万元,负债总额为15,395.62万元,净资产为-449.84万元。2023年度江西都市城际公交有限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为9,996.43万元,净利润为-1,298.69万元。
(二)江西长运吉安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005662876022
成立日期:2010年12月28日
注册资本:5664.295237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高煌
注册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长岗南路61号
经营范围: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出租汽车客运(限分支机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室内外装饰装修设计服务;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县内班车客运,县际班车客运,道路旅客运输站(限分支机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汽车检验服务;汽车维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江西长运吉安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70%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西长运吉安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8,067.57万元,负债总额为16,375.04万元,净资产为1,692.53万元。2023年度江西长运吉安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为4,640.02万元,净利润为-1,953.71万元。
(三)江西长运新余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5005662604504
成立日期: 2010年12月9日
注册资本: 3330.05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周锦生
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长青南路198号
经营范围: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业务,道路客运业务,市级包车业务,县级包车客运业务,对外租车业务;经营性汽车充换电设施服务;物业管理;公交车身广告、站台广告、站牌广告、户外广告,二类汽车维修(大中型客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
公司持有江西长运新余公共交通有限公司70%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西长运新余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4,192.78万元,负债总额为2,938.56万元,净资产为1,254.22万元。2023年度江西长运新余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为1,637.10万元,净利润为-509.78万元。
(四)江西吉安长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00756768802N
成立日期:2003年12月24日
注册资本: 648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高煌
注册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中山西路2号
经营范围:道路运输、旅客行包,快件货运;停车站场服务;汽车修理,机动车辆检测,住宿、餐饮(限分支机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汽车技术服务;汽车配件、润滑油、五金交电、百货、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销售等。
公司持有江西吉安长运有限公司60%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西吉安长运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1,300.05万元,负债总额为9,660.55万元,净资产为11,639.50万元。2023年度江西吉安长运有限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为11,771.86万元,净利润为1,988.58万元。
(五)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00159306968P
成立日期: 1990年6月13日
注册资本: 18993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徐秋霞
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浔南大道97号
经营范围:县内、县际、市际、省际班车客运及旅游包车、出租车客运、城市公共交通运输、汽车租赁;普通货运;零担、大型物件、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站场、货运站场经营;汽车维修;汽车配件销售;机动车驾驶员及从业人员岗位培训等。
公司持有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99,730.60万元,负债总额为30,819.92万元,净资产为68,910.68万元。2023年度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为15,351.32万元,净利润为2271.29 万元。
(六)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1287567666631
成立日期: 2004年9月17日
注册资本: 3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蔡久兵
注册地址: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鄱阳湖大道和洪迈大道交汇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城市公共交通,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零配件零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等。
公司持有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100%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0,514.17万元,负债总额为6,933.63万元,净资产为3,580.54万元。2023年度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为 2,532.51万元,净利润为236.10万元。
(七)上饶汽运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100161442563K
成立日期: 2002年5月1日
注册资本: 5000.16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甘冰
注册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带湖路15号
经营范围:省际包车客运、市际包车客运、县际包车客运、省际班车客运、市际班车客运、县际班车客运、县内班车客运等。
公司持有上饶汽运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饶汽运集团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0,825.60万元,负债总额为13,297.45万元,净资产为17,528.15万元。2023年度上饶汽运集团有限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为9,393.60万元,净利润为216.41万元。
(八)萍乡市永安昌荣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300054420326J
成立日期: 2012年9月25日
注册资本:2,6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邓勇
注册地址: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安源镇十里村
经营范围:对实业的投资、一汽大众品牌汽车销售、一类汽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县内班车客运,县际班车客运,县内包车客运,县际包车客运,汽车租赁等。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西长运萍乡市永安昌荣实业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5,806.16万元,负债总额为3,620.91万元,净资产为2,185.25万元。2023年度萍乡市永安昌荣实业有限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为10,596.84万元,净利润为-532.85万元。
(九)江西长运大通物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066975877X9
成立日期:2007年12月11日
注册资本:55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甘冰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洪都南大道313号
经营范围: 一类整车维修,大中型客车整车修理,大型货车整车修理,小型车整车修理,危险品运输车辆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专项修理,维修竣工检验,货运站综合服务(普通货运信息,普通货物仓储理货),普通货运,大型物件运输等。
公司持有江西长运大通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西长运大通物流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9,379.63万元,负债总额为1,325.22万元,净资产为8,054.41万元。2023年度江西长运大通物流有限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为5,273.27万元,净利润为-408.42万元。
(十)江西长运石油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0158562441L
成立日期:2002年1月31日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俊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青山南路29号
经营范围: 成品油(汽油、柴油)零售;润滑油、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汽车配件、摩托车及配件、五金、交电、仪器仪表、加油机及配件、百货、汽车装潢用品销售等。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长运大通物流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西长运石油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718.86万元,负债总额为495.13万元,净资产为1,223.73万元。2023年度江西长运石油有限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为4,551.42万元,净利润为111.29万元。
(十一)婺源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1303432744173
成立日期:2015年6月5日
注册资本:18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胡建华
注册地址:江西省上饶市婺源县紫阳镇才仕大道12号
经营范围: 城市及城乡公交客运、农村客运、班车客运(含县内、县际、市际、省际)、旅游客运、包车客运(含县内、县际、市际、省际)、出租车客运;人身保险意外险代理服务;汽车租赁;客运站经营;普通货运的运输、配送、仓储、包装、搬运装卸等。
公司持有婺源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婺源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626.36万元,负债总额为121.06万元,净资产为1,505.30万元。2023年度婺源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为128.27万元,净利润为43.66万元。
(十二)金溪长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027332961246L
成立日期:2015年4月24日
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云
注册地址: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秀谷镇白马路(县总工会北侧)园湖北路3号
经营范围:城乡、城际、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凭道路运输许可证经营)、汽车出租、道路客运、汽车维修(凭许可证经营)等。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抚州长运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金溪长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412.25万元,负债总额为1,217.41万元,净资产为1,194.84万元。2023年度金溪长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为670.82万元,净利润为189.62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计划担保总额仅为拟提供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银行等机构审核,担保协议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子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事项是在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经合理预测而确定,有利于子公司资金筹措和良性发展,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4,92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0.02%,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31,8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5.46%;其余均为子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4,846.14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6.53%,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2024-031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1日 10点0 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平安西二街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1日
至2024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项至第11项议案分别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载于2024年4月2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和《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上述第12项至第13项议案分别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载于2024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和《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第13项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4项议案、第7项议案、第11项至第13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第7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于2024年5月17日与5月20日(上午9:00一12:00,下午2:30一5:00)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者,登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传真或信函为准。
2、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需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隼、王玉惠、黄毅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平安西二街1号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30003
联系电话:0791-86298107
传真:0791-86217722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临2024-028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以专人送达与邮件送达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参与表决的监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议案,经会议审议和出席会议的监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
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3、未发现参与公司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为子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总额为人民币币2.70亿元的担保,其中为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925亿元;为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70%以上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0.775亿元。实际担保以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贷款担保为准。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在经营范围中增加“机动车充电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临2024-030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2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需要,公司拟在经营范围中增加“机动车充电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三项内容,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公司本次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尚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公司本次调整经营范围的最终表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临2024-032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案件执行
● 上市公司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申请执行人
● 涉案的金额:保理款本金1,000万元及利息、律师费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诉讼案件后续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确定诉讼对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华嵘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为维护公司权益,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华嵘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嵘保理”)因相关方拖欠保理款,依法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方媛立即向华嵘保理支付借款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及利息,和律师费11万元。
2020年10月22日,华嵘保理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粤0304民初55722号《受理案件通知书》。2021年10月29日,华嵘保理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粤0304民初55722号《民事判决书》。于都县福兴房地产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于都福兴公司”)不服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20)粤 0304 民初55722 号民事判决,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23年1月19日,华嵘保理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粤03民终3929号《民事判决书》,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鉴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粤03民终3929号《民事判决书》已生效,且履行期限已届满,但被执行人仍未履行该民事判决书判定的给付义务。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华嵘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华嵘保理于2023年4月11日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23)粤 0304 执 12992 号《受理执行案件通知书》,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认为华嵘保理申请执行符合诉讼法规定的受理条件,决定立案执行。
详情请见刊载于2020年10月27日、2021年11月2日、2023年1月31日、2023年4月1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20-056《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临2021-066《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临2023-005《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临2023-021《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华嵘保理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执行后,查封、冻结、扣押、扣留、提取或划拨被执行人钟福源、李桂生、于都县福兴房地产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方媛的财产(以人民币15900498.93 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申请执行费、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等为限);查封、冻结、扣押、扣留、提取或划拨被执行人于都县长运实业有限公司、江西新世纪汽运集团于都长运有限公司、于都县银通汽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普通合伙)、江西省铭顺投资有限公司、于都县荣华客运出租有限公司的财产(以人民币 7950249.45 元为限)。
华嵘保理于2024年4月26日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23)粤 0304 执 12992 号之一《执行裁定书》。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查封被执行人于都县福兴房地产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于都县贡江镇长征大道北侧圣世广场店铺。被执行人已就上述房产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法院已依法受理,案号(2024)粤 0304 民诉前调 976 号,案件正在审理中,暂未有结果,法院暂无法处置。轮候查封被执行人方媛名下位于福田街道中康路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北区)的房屋,上述房产因系轮候查封,法院暂无法处置。法院依法轮候冻结被执行人江西新世纪汽运集团于都长运有限公司持有的赣州方通客运股份有限公司1960万股股份(49%的股权份额),轮候冻结期限自 2023 年 9 月 18 日至 2026 年 9 月 17 日届满。已向本院(2023)粤 0304 执恢 4250 号案件发送参与分配申请,参与该案处置的被执行人江西新世纪汽运集团于都长运有限公司持有的赣州方通客运股份有限公司1960万股股份的案款分配,暂无结果。依法扣划被执行人名下案款 46446.24元,扣除执行费 596.69 元,剩余案款 45849.55 元已向申请执行人支付。
同时,法院通过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深圳法院鹰眼查控系统向房产、银行、证券、工商等相关部门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它可供执行的财产。
法院认为,被执行人目前暂无其它可供执行的财产,本次执行程序无法继续进行,可予以终结,需继续执行的条件成就后再重新启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期间,申请执行人享有继续要求被执行人清偿债务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诉讼判决的后续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暂无法判断对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华嵘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华嵘保理对本诉讼所涉及的应收保理款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1,000万元,计提比例为100%。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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